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25674671 上传时间:2017-12-16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6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年经济法多选解析(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司考真题解析下载: 2013 年经济法多选2014-07-25 14:46 【大 中 小】【我要纠错】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 2012 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 6 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 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 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C.县工商局有权对 6 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答案】 A

2、CD 【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选项 A 说法错误。县政府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行政管理,并没有从事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的行为。选项 B 说法正确。 反垄断法第 16 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本案中,建材协会的行为属于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选项 C说法错误。 反垄断法第 10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授权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据此可知,县工商局没有反垄断执法权。选项 D说法错误。 反垄断法第 45 条第 1 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

3、垄断行为, 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 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 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据此可知,应该是“中止”调查,而非“终止”调查。65. 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江某在 劳动合同 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 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 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 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 关于此案,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

4、权到乙厂工作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答案】 BC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 合同法 中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义务。选项 A 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成立时生效,是否支付保密费不影响合同效力。选项 B 正确。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 2 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5、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则没有竞业限制。选项 C正确,选项 D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第 1、 2 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 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获取、 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

6、商业秘密。 本案中,江某违约披露甲厂的商业秘密, 构成侵犯甲厂的商业秘密。乙厂违反甲厂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甲厂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甲厂商业秘密。66.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 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缺陷责任。产品质量法第 43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7、 他人财产损害的, 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 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 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 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 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 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本案中, 孙某可以基于侵权向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商贸公司和直接销售商超市)主张权利,超市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67. 某省发现有大米被镉污染的情况,立即部署各地成立联合执法组, 彻查市场中的大米及米制品。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米、米制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须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B.应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布大米

8、、米制品安全有关信息C.县有关部门进入某米粉加工厂检查时,该厂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予以拒绝D.虽已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影响仅限于该省,可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公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答案】 BCD 【解析】本题考核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选项 A 错误,选项 B正确。食品安全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以下称食用农产品) 的质量安全管理, 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 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 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选项 C正确。 根据 食品安全法 第 77 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该厂以商业秘密来拒绝的理由不成立。选项 D正确。食品安全法第 82 条第 2 款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68. 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 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D.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进行的

10、试销交易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答案】 AC 【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18 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 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 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 法律 、 行政法 规作出规定并公布。据此可知,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选项 C正确。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45 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由银监会进行处罚。选项 D错误。在批准前的试销行为有效,商业银行是 公司法 人,其越权行为有效,而且商业银行违反

11、的管理性规范, 而不是效力性规范, 商业银行违法并不影响其对外从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但商业银行要承担违法的行政责任。69. 某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造成资本和资产状况恶化,严重危及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对此,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该银行依法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B.限制工资总额C.责令调整高级管理人员D.责令减员增效【答案】 AC 【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37 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

12、融机构的稳健运行、 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 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 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 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70

13、. 甲公司欠税 40 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 60 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 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选项 A 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

14、法第 50 条第 1 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或者放弃到期债权, 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据此可知, 税务局在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形下, 才能行使代位权。选项 B 说法错误。合同法第 73 条第 1 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可知,代位权的主张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选项 C、 D说法错误。根据税收征

15、收管理法第 40 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据此可知, 责令限期缴纳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不包括纳税人的债务人, 所以税务局对乙公司无权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无权责令其限期缴纳。71. 甲公司与梁某签订劳动合同后, 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派梁某到乙公司做车间主任,派遣期 3 个月。 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双方已连续 6 次续签协议,

16、梁某一直在乙公司工作。 2013 年 6 月, 梁某因追索上一年加班费与乙公司发生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是在辅助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B.乙公司是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梁某,符合法律规定C.梁某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D.梁某申请仲裁时应将甲公司和乙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答案】 CD 【解析】本题考核劳务派遣、劳动仲裁。选项 A、 B 错误。劳动合同法第 66 条第 1、 2 款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 只能在临时性、 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 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本案中,车间主任不是辅助性岗位,时间超过了 6 个月。因此,该劳务派遣不符合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