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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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 事件分级1.4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领导机构和职责2.2 工作机构和职责2.3 专家组3 预防和预警3.1 预防工作3.2 预警及措施4 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4.2 应急响应程序4.3 信息报送与处理- 2 -4.4 指挥和协调4.5 应急监测4.6 安全防护4.7 应急终止5 应急保障5.1 资金保障5.2 物资、装备保障5.3 技术保障5.4 通信保障5.5 宣传5.6 培训5.7 预案演练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理6.2 保险7 附则7.1 名词术语定义7.2

2、 预案管理与更新7.3 奖励与责任追究7.4 预案解释部门7.5 预案实施时间- 3 -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3、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 、重大环境事件(级) 、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按照核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3.1 特别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的;- 4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5 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1.3.2 重大(级)突发环境事

4、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7)跨省(区)界突发

5、环境事件。1.3.3 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的;- 5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 50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1.3.4 一般(级)突发环境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注:以上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

6、数” ,各判断条件为“或”关系。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1.5 工作原则 1.5.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1.5.2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1.5.3 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乡镇人民级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6 -企事业单位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

7、态、减轻后果,并报告县环保部门。1.5.4 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1.5.5 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领导机构和职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

8、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各级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一)领导机构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成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县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单位及人员)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7 -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成 员:县环保局、县工贸局、县安监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县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

9、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政府有关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统一领导、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并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向市政府请示要求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3、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4、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传达县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检查、督促落实;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县级应急预案的管理;负责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有关环境应

10、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及时收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8 -2.2 工作机构和职责2.2.1 各组成部门和职责(1)县环保局:履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陆域各类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污染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2)县工贸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3)县安监局:

11、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使用和贮运中发生泄漏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置。(4)县科技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科研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5)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加强现场警戒、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等工作,保障现场治安秩序稳定。(6)县财政局:及时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的装备、器材等物资的费用,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7)县国土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地下水环境污染和山

12、体生态破坏提出处置意见。(8)县水务局: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水源供给保障和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 -(9)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和人员疏散的运送,做好污染区域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10)县农业局:负责配合县领导小组做好涉及草场、农田、野生陆生动物及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11)县林业局:负责配合县领导小组做好涉及森林、林地、野生陆生动物及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12)县卫生局:负责做好事故医疗救援、污染扩散区域人员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并及时为乡镇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3、13)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燃气等领域对环境造成污染和致使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14)县消防大队: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15)县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气象条件与动态变化的实时监测,并提供气象要素变化预测意见。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县领导小组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2.2.2 现场工作机构根据具体事件类型,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组成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组织成立现场应急工作小组,包括现场调查协调组、污染源排查组、应急监测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负责

14、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 10 -应工作。2.3 专家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由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技术指导工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1)对县应急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对应急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方案、应急措施予以咨询并提出建议;(4)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对事发现场情况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对事态评估、信息发布、级别判断、污染物扩散趋势分析、污染控制、现场应急处置、人员防护、隔离疏散、抢险救援、应急终止及污染损害赔偿等工作提出建议,为决策提供

15、技术支持;(5)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3 预防和预警3.1 预防工作1、县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各自类别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的普查工作,掌握、筛选和确定对环境构成危害的重点污染源,对居民集中区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隐患企业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意见。2、县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 -3、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管理及应急技术的科学研究,组织环保事故防范和处置的宣传教育,建立第一时间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有关渠道。3.2 预警及措施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

16、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对应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进入预警状态后,县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相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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