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

上传人:ji****72 文档编号:25589402 上传时间:2017-12-15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右江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网底”作用,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使广大农村居民公平、可及地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方案如下:一、目的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探索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强化居民健康管理,创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引导更多的居民就地就近就诊,促进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合理划分和严格落实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职责与任务,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提

2、供签约服务项目。(二)正确引导,自愿签约。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加大宣传2力度,广泛宣传签约服务的好处与作用,激发广大居民自愿与乡村医生签订要约服务的积极性。(三)强化考核,滚动签约。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原则上,协议一年一签,期满后可根据农村居民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三、实施范围右江区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四、服务内容签约居民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还应享受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个性化服务。(一)基本医疗服务。向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服务,建立工作台帐,每月将诊疗工作明细制表交由乡镇

3、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存档。(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对象、内容、任务、程序和要求,免费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健康评估。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乡村医生服务团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制订个性化的健康方案。(四)健康咨询。根据签约居民不同的健康状况和需求,以慢性病患者为首要服务对象,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五)跟踪服务。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有需求的重点人3群,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六)规范转诊。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双向转诊范围的病例,要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并履行转诊手续。鼓励

4、乡村医生因地制宜地开展其他健康服务。五、签约模式 根据农村地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可以采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 卫生室(医生 +农村居民)” 的模式进行,并通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医生包村、村卫生室医生包户包人的机制,建立起三者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一)组建乡村医生服务团队。每个行政村卫生室都要组建乡村医生服务团队,一般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医生(最好是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护士和村卫生室医生组成,具体负责签约居民的服务项目。(二)建立技术密集型合作关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签约服务项目要

5、求,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发挥乡村医生服务团队作用,逐步建立起合理分工、密切合作的运作机制,保证签约服务任务的完成。(三)确立签约服务责任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村民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项目的前提下,自愿选择乡村医生签约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原则上,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四)签约服务时限。乡村医生服务协议,原则上为一年一签。4期满后可根据居民的意愿,自动续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将各类服务有关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工作表格,以备考评,并根据居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六、经费补

6、偿 积极探索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多渠道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一)补偿资金。乡村医生签约的服务费用,原则上由当地政府补助经费、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个人自付费等部分组成,其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按40%的比例,统筹安排工作量;个人自付费包括一般诊疗费中个人自付部分和签约服务范围外的诊疗服务费,对于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二)补偿方式。政府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按月发放;一般诊疗费按实际就诊病人数按月核

7、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费每年年初预拨50%按月平均发放,剩余50%按年底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发放。(三)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对乡村医生进行两次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是乡村医生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其考核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七、工作步骤5(一)准备启动阶段(2014年6月底至7月初)。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乡镇(社区)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和村民的宣传发动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7月初至8月底)。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村民按照签约服务的格式要求,签订乡村医生服务协议(附件

8、1),提供签约服务。要求各单位分别于7月25日、8月25日前将乡村医生服务进度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局医政股()。(三)总结经验阶段(2014年8月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八、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要加快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平台,为乡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创造条件。(二)明确责任。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全面掌握签约对象的健康信息,认真履行服务协议

9、承诺内容,在服务能力许可范围内满足签约家庭健康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乡村医生签约,并进行业务指导,为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三)保障经费。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稳健的财政筹集、6使用、管理机制,统筹安排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四)宣传引导。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调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支持配合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五)督导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导,将督导结果纳入乡镇卫生院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内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签约乡村医生的管理,对服务量不足、居民满意度低、发生医疗差错的医生,要提出限期改正措施,扎实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附件1:广西农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附件2: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进度表7附件 1广西农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样式)甲方: 县(市、区) 乡镇(社区) 村卫生室丙方: 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家庭成员代表): 家庭电话: 住址: 家庭健康档案号: 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 (村卫生室医生)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服务团队医生) 为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医疗卫生

11、服务责任人(家庭健康医生)。其中村卫生室医生: 手机: 固定电话: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服务团队医生: 手机: 固定电话:为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 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及其医务人员的作用,逐步建立家庭医生式服务制度。乙方自愿邀请甲、丙方在 年 月至 年 月为其家庭健康医生。甲、乙、两三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一、甲方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向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个性化服务(详8见服务项目):乙方: 服务项目:(写序号)成员 1: 服务项目:(写序号)成员 2: 服

12、务项目:(写序号)二、丙方作为甲方的技术支持者,在优先支持甲方为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服务的基础上,提供甲方暂不能提供的其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共同完成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个性化服务项目。三、乙方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接受以上所选服务,将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首先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沟通畅通,积极配合甲方的服务。四、以上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协议三方可通过协商,增加、细化服务项目,如涉及收费项目,则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执行。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丙方,三方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甲方: 丙方(盖章):

13、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解约时间: 解约原因: 9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丙方确认:服务项目签约居民可享受国家、我区和本地区规定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一、基本医疗服务(一)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医保门规病种治疗;(二)社区现场应急救护;(三)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四)转诊服务;(五)康复医疗服务;(六)中医药特色服务;(七)二、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 06 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二)健康教育:

14、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民。(三)06 岁儿童健康管理:辖区内居住的所有 036 个月儿童。(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孕产妇。(五)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六)预防接种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10(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九)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 2 型糖尿病患者。(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象为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十一)中医药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036 个月儿童。三、拓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健康评估、健康咨询、跟踪服务等(二)(三)1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