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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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澳大利亚的水管理澳大利亚的水管理澳大利亚的水管理20xx世界水日一、水管理体制澳大利亚水管理大体上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级,但基本上以州为主,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社会与民间组织参与管理。成立于 1963 年的水资源理事会是该国水资源方面的最高组织,由联邦、州和北部地方的部长组成,联邦国家开发部长任主席。理事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这些专业委员会从下属各水管理局以及有关的地方其他政府机构中抽调人员组成。理事会负责制定全国水资源评价规划,研究全国性的关于水的重大课题计划,制定全国水资源管理办法、协议,制定全国饮用水标准,安排和组织有关水的各种会议和学术研究。澳大利亚各州对水资源管理是自治的。各州都有

2、自己的水法及水资源委员会或类似的机构,尽管机构名称不尽相同,但基本职责是一致的,都根据水法,负责水资源的评价、规划、分配、监督开发利用;建设州内所有与水有关的工程,如供水、灌溉、排水、河道整治等。二、流域管理流域管理是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和经验。墨累达令河流域(Murray-Darlin)是澳大利亚最大的流域,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流域之一。该流域的水资源管理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水资源状况的变化对加强流域管理的客观要求。最初的流域管理从 1863 年墨尔本会议开始,那时水的问题还不突出,州与州合作愿望还不很强烈,对流域水问题进行统筹考虑的意识还不强。19 世纪末

3、,人口主要聚居区发生了严重干旱和用水冲突,该流域连续7 年发生了大旱,严重的水资源矛盾迫使三个州走到一起共商水资源治理开发问题。1902 年科罗瓦非政府组织会议上达成了一个综合开发流域的可操作性协议的意向,经过长时间的反复磋商,成立墨累河委员会负责分水协议的执行。在分水协议的指导下,此后的 60 多年里,流域水资源得到较好的开发和利用。水资源支撑了流域内经济社会持续60年的大发展,使这一地区成为澳大利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农业产值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41。但是,至 20 世纪60 年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水污染和土地盐碱化等环境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流域委员会对水资源承载

4、能力进行了重新评估,强化了保护方面的责任,加强了各方面的协调与配合,进行了控制流域协议。1993 年契约各方政府通过墨累达令河流域法案。墨累达令河流域协议,通过促进和统一有效的规划和管理,希望达到平等、高效、可持续利用流域水、土和其他资源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建立了三个层次的组织机构,即:墨累达令河流域部长级会议、墨累达令河流域委员会和公众咨询协会。这三个机构分工明确,相互衔接,互相配合,比较有效地进行了流域水资源的管理。流域在各州内的管理职能由各州相关的政府机构承担,最终与灌溉协会或供水公司相衔接。流域各级水服务机构均向公众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和供水价格测算结果,宣传水知识和有关信息,以便公众

5、能真正参与管理。三、水利工程管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是水利设施得以安全运行和有效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怎样确保水利的良性运行?如何解决水利工程的老化失修问题?近年来,澳大利亚在这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的探索。在灌溉工程管理上,已逐步实施由政府管理转为私人企业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工程实现良性运行。一年以前,州政府鼓励原来负责灌溉工程管理的公务人员分离出来,成立独立的管理公司,凭借他们自身的管理经验,将水利工程作为一个企业来运行,作为扶持政策,明确在 15 年内,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政府通过与管理者谈判,根据水利工程的状况和效益,给予持续的财政补贴,用于运行维护管理和环保。财政补贴的额度,由于工程的不同而

6、有很大差别,每年100万至 1500 万澳元不等。每个工程单独核算,分别谈判进行个案处理。每个工程的水价不仅要受到政府的控制,而且要与用水户协商一致。总的目标是,通过 15 年的努力,使工程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四、水权管理澳大利亚水的使用权原来由政府相关机构无偿提供。80年代以后,澳大利亚政府推行水改革,目前,地表水的水权正逐步私有化,地下水水权的私有化也正在讨论中。过去用水灌溉等必须有政府颁发的证书,水权与地权密切相关,需要更多的水,就必须买更多的土地。各州政府拥有水的分配权,按照本州水法的规定,根据某一河流多年(10 年左右)的来水和用水记录以及土地的拥有情况等确定一个额度,分给个人(农牧场主)或公司,在额度内,使用者需交纳水费,各州水费标准有所区别。拥有水权的公司或农牧场主,使用水量不得超过所拥有水权的额度。水权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买进水权或卖出多余的水权。通过市场进行交易后,由水权管理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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