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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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国税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总结为全面客观地总结祁门县国税局的个体建账试点工作,探索“盯住大户”的有效方法,日前,*市国税局组织开展了对祁门局个体建账试点工作的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调阅户籍资料、提取和分析数据、上门调查和召开税务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对比数据,直接听取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意见,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和理性思考,提出了完善试点的改进意见,为在全市推广个体建账工作奠定了基础。一、试点的背景个体工商户依法设置账簿、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一项法定义务。1997年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

2、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曾一度展开,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见成效,最终不了了之。2017年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作的通知,个体建账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避免重蹈覆辙,祁门县国税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对个体建账工作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个体建账工作曾一度展开,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见成效,最终不了了之。2017年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和强化查账征收工

3、作的通知,个体建账工作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为避免重蹈覆辙,祁门县国税局积极谋划,认真落实,对个体建账工作的难点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从 2017 年5 月1 日起,再次启动个体建账工作。二、具体措施(一)统一建账标准,明确建账要求。规定人(含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或请帮工人(含人)以上的,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 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请帮工在人以上人以下或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 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 元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账;所有药品经营户均应按规定建立复式账或简易账。建立

4、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建立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简易会计核算。考虑到个体经营者建账的实际困难,为方便业户建账,推行初期所有建账业户暂时只建立营业收入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并编制库存商品盘点表。(二)把握政策精髓,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国税发1997101号文件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建账户

5、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实行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征收税款。”该局根据此项规定,考虑到目前个体税户利润率低、征收率较高的现状,对如实建账户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核定税款,采取查账与核定相结合的办法。即:以账面上反映的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货物购进原价后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应税劳务直接以销售收入乘以税务机关核定的毛利率,再乘以适用税率核定税款。纳税户实际申报时,以上述核定税款按适用征收率倒推销售收入额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申报征收。毛利率的核定和调整由该局按年组织调查测定。(三)依托信息技术,合理设置流程。该局经过几个月试行后,发现核定的过程较繁琐且缺乏监控。在市局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应用了“个体税源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对原始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复审几个环节,测算出应纳税款,打印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同时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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