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践行科学发展观留地安置调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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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践行科学发展观留地安置调研建议国土践行科学发展观留地安置调研建议*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我市获批“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成功,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如何安置好失地农民,切实解决他们最关心,最担忧的:失地后靠什么,拆迁后住哪去的问题?如何落实好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已成为关系农村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关系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本文结合我市留地安置的实际,对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步的分析。一、留地安置基本情况 1、征地安置情况 20xx2017年城市四区完成征地项目 179宗,征地面积1724.7公顷,拆迁房屋面积

2、 220.85 万m2,涉及动迁农民 7512户22536 人。到目前为止,已安置农民3640户占48.45。其中:宅基地安置627 户占 8.35,集中安置房安置2900户占38.60,农民自行安置 113户占1.50。待安置3872户占51.55,其中:正在建设的集中安置房可安置 2212 户占 29.45,处在规划设计阶段的安置房可安置 1660 户占 22.1。 2、预留用地情况 从 2017 年开始,我市开始启动失地农民预留用地的报批工作,6年来共计报批安置房用地 1678 亩(国有划拨 1354 亩,集体土地 324亩),其中天元区1174亩,石峰区 235亩,荷塘区 216亩,芦

3、淞区 53 亩。全部用于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其生活安置用地(包括住房、道路绿化、公共设施等用地),按安置人数控制 55m2/人进行用地申报审批。2017年天元区栗雨办事处已办理了一宗生产安置用地 14亩,尚未实施,但已迈出了生产安置可喜的第一步。 3、预留用地的模式 我市的留地安置目前还是以生活安置为主,预留用地采取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办事处为单位,采取国有划拨方式取得留用地土地使用权,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跨村(管理处)的动迁农民;另一种是以村为单位,采取保留集体土地性质,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集中安置村内动迁农民。 近几年的实践证明,留地安置对解决动拆农民的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

4、前天元区安置房价格为1180元/m2,而市场商品房的价为2500元/m2,高出安置房价 1300 元/m2,动迁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同时解决了拆迁户因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偏底而买不起房的问题。二、留地安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的留地安置还只是部分区域地解决了拆迁户的安居问题,乐业的问题尚未启动,这也是我市留地安置的局限所在。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1、安置房规划建设滞后,且发展不平衡。 从近五年的安置情况看,已安置户数仅占应安置户数的 48.45%,安置房的规划建设规模及进度严重滞后于征地拆迁进程,给拆迁户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直接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5、城市四区的安置房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仅天元区从2017年开始启动了安置房建设,我市征地拆迁的主战场在天元区,该区的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于征地拆迁进程。其它三区尚未启动安置房建设,仍实行货币安置或宅基地安置,在拆迁户中形成了新的利益不平衡,同时宅基地安置在以后的城市建设发展中又造成了重复拆迁。 2、生产安置没有同步解决。 目前,我市的留地安置只部分地解决了失地农民拆迁后住那去的问题,而失地后靠什么的问题,即生产安置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前述的预留用地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留用地的报批审批只考虑了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房用地,而对真正为失地农民创造收入、确保其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的生产安置预

6、留用地考虑不够。 3、留用的安置地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预留的安置地的区位越来越好,各区政府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等,往往随意改变已规划好的预留用地的面积或用途。 4、留地安置职能执行主体不明,各方协调困难。 对预留用地的规划、保护、管理、开发、建设、使用等方面没有明确一个至始至终的职能执行主体,导致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各方协调困难的局面。 三、对策及建议 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规划,规划先行,制订切实可行内涵丰富的留地安置。做到生活安置与生产安置两不误,使失地农民能安居乐业。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执行主体。 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机构,成立失地农民留

7、地安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各区政府为职能执行主体,财政、建设、规划、国土、招商、农业、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负责预留用地各环节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1 2 下一页国土践行科学发展观留地安置调研建议第 2页 2、加快安置房建设,确保拆迁户都能及时住上安置房。 天元区要加快安置房的建设规模及进度,力争赶上并超过征地拆迁进程,河东三区今年要必须启动安置房的建设,使拆迁户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政府的关爱。安置房的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

8、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 3、启动并强化生产安置,确保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我市在迈出生产安置第一步的同时,要尽快启动并强化生产安置。规划部门要有超前意识,要把交通便利、地块升值潜力大、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域,优先规划为预留用地,国土部门要及时地一次性地办理好预留用地的报批审批手续。如我市的工业园区,高校集中区周边等。各基层组织要充分利用好预留用地,因地制宜,发展创业。并农业为物业,鼓励农村经济组织,根据规划在留用地上修建厂房、宾馆、酒店、门面等物业,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餐饮业、商贸业、市场,使农民从经营中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变地权为股权,对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如能源,水电,高速公路

9、等基础设施,可折价入股,分享股权收益,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4、切实加强预留用地的法律保护。确保其用途不变更、面积不缩小。 对已经规划,国土部门确定的预留用地,要做好控制性强行规划,提交市人大认可。对其面积和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变更,切实保证预留用地能落到实处。 5、创新村级管理模式,集约、节约、合理利用预留用地。 建立村级农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集约、节约、合理利村级发展预留用地,培植稳定的收入来源,增加失地农民的收入。对村发展预留用地要求转让的,可以采取灵活的形式,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报乡(镇、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部门批准,经批准转让的村发展预留用地,按评估价格由政府收购后,统一调剂给急需安排村发展预留用地的被征地村,节约建设用地指标。 总之,我们要落实好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失地农民的留地安置工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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