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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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关于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文章标题:关于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 “大抓整合,抓大整合”,各地在经济发展中将资源整合作为经济增长的基点。实践证明,通过资源整合,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化,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加速了经济发展。自然资源整合的成功,使各地党政不失时机启动“行政资源整合”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如何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为契机,使行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达到改善行政服务环境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务服务中心能否真正建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关键。对此

2、,我们认为,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整合政府行政资源,深化机构改革的基础性工程;是彻底解决政务服务中心沦落为各部门(单位)“中转站”的关键;是实现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根本途径。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怪胎”“中转站”现象政务服务中心是近年来各地推进政府改革的热点,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发展中既有体现出便民、高效、透明、规范的典范,也有失败的个案,还有许多则是建成后的政务中心只是简单的作为各职能部门(单位)派出窗口的“聚集地”,其职能沦落为“中转站”。“中转站”现象的出现是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职能部门在这场政府自我改革过程中相互妥协的产物,是改革的“怪胎”。

3、“中转站”现象,一般具体表现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批事项,而后转回部门办理;其实质是政务中心窗口只能“受理”而难以“办理”。那么“中转站”现象的出现,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是政务中心建设发展的一颗意外果实,还是一枚改革的“毒瘤”?建立政务中心就是要在政务服务上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高效率,即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审批事项办理高效率;二是高透明,即通过对各项审批事项的监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高服务,即通过“一站式”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实现优质的政务服务。如果政务服务中心成为“中转站”,则原有的繁杂的办事程序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因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多了个受理环节,要实现高

4、效率不太现实。同时复杂的操作后台仍然存在,要实现高透明也不可能。而复杂的操作过程,使审批事项职责不明,“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就不可能得到根除,“高服务”也就不可能实现。也就是说,如果政务服务中心成为了中转站那么她的建立也仅仅实现了审批业务中的受理环节的物理集中,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审批集中,那么“中心”的建立就失去了意义。可以说“中转站”现象的出现,即宣告了“行政资源整合”这一改革目标的不可实现。因此,中转站的出现是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坏事,是改革的“毒瘤”。“中转站”现象与“便民、高效、透明、规范”的政务服务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体。在政务中心的建设发展中必须解决好“中转站”这一

5、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中转站”现象的出现绝非偶然。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我国审批制度重大改革内容,它触及的是各部门最直接的利益-部门的审批权。因此,其改革的阻力大,改革中的困难重重。但另一方面,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改革的大趋势,不可逆转。因此消极的配合就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其具体表现为许多部门对派出窗口人员未充分授权,众多审批项目须转回部门审批。“中转站”便成为了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职能部门相互妥协的产物。“中转站”现象出现的直接原因是窗口人员职权不够、职责不明,其根本原因是旧的审批制度作祟,阻碍政务服务中心发展。目前,从我国各职能部门内部来看,审批权力被

6、分割到不同股室和若干个不确定的人头上,又划归几位领导分管,从而形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审批系统,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审批队伍不可能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这是造成政务服务中心成为“中转站”的根本原因。同时,部门人员为维护自身利益也充分利用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审批系统,作为维护其部门利益(同时也牵涉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窗口人员职权不够、职责不明这一直接原因,与部门旧有的审批制度问题这一根本原因本身是一体的。其直接原因是根本原因的具体表现。因此要根除“中转站”现象,就必须要解决好“窗口人员职权不够、职责不明”这一“标”,同时还须解决好“审批制度”这一“本”,做到标本兼治。内设机构行政许可归并职能能有效解

7、决“中转站”现象,是标本兼治的良方。首先,要解决“旧的审批制度”这一导致“中转站”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就必须进行“机构改革”,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使那些妄图通过以“旧的审批制度”来维护自身利益的守护者们无所作为。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一场政府机构内部的改革。它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使分散于各职能股室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集中于新设的行政许可股室,而后整体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使审批职能整体移至政务服务中心,让各部门的审批工作处于政务1 2 下一页关于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与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第2 页服务中心的监管之下。其次,通过内设机构职能归并,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得到了集中,政务服

8、务中心的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股有足够的职权将众多审批项目进行审批,而无须再返回各部门,“中转站”现象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的法律依据与合理性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我国推行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当前,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是实现“便民、高效、透明、规范”的政务服务中心的必要条件。它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应运而生,并突显其重要性。归并的法律依据。2017年 7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2017年 4月 1日颁布施行的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199号令)都对其做了明确的说明,因此,推行行政许

9、可职能的归并有着不容质疑的合法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 2017 年4 月1 日颁布施行的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199 号令)都对其做了明确的说明,因此,推行行政许可职能的归并有着不容质疑的合法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也明确指出:应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监督管理机制。归并的合理性。“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以前穿行于几个股室办理的审批事项,流程冗长,程序复杂,现在将其归并,成立一个窗口,老百姓办理相关事务时,只需将所需相关材料交于窗口工作人员即可,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又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因而合情;同时,

10、老百姓是纳税人,政府就应该为纳税人服好务,有义务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因而合理。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的归并,精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建成后的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程序公开、当场办理、限时办结、标准收费等规范要求,提高了行政审批的办结时效,为老百姓提供了优质服务。三、当前推进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的可行性分析在当前推行内设机构职能归并已具备了成熟的操作环境。其理由有四:首先,自加入 WTO之后,我国的政府体制与政务服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一个严峻的现实就是我国审批职能流程太长、过程太复杂,已不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的经济能否

11、真正融入到世界经济大舞台中去,社会秩序能否保持和谐稳定,我国的各项改革能否继续顺利推进,都在集中地拷问着政府体制和政府能否向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行政服务。这样的外部环境要求,是促使当前进行内设机构审批许可职能归并工作的根本要求。其次,各内部职能股室将审批事项人为进行了划分、肢解,使审批缺乏整体考虑,成了“瞎子摸象”。审批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出现不该批的批了,该批的没批。影响部门(单位)工作质量。通过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来提高并逐步完善审批工作,不仅是群众的要求,更是部门(单位)内部加强自身业务能力从制度上进行解决的必然选择。再者,一些地方在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中已做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

12、可喜的成果。比如:天津市通过职能归并和机构改革,撤消了21个职能处室,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有力地巩固了审批改革成果。眉山市通过职能科室归并使该市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件率由过去的 40 迅速提高到70。这些地方归并工作的成功也标志着归并工作应该由点的试行进入到面的推广阶段。最后,今年是换届年,各级领导将给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注入新的支持活力。胡锦涛同志今年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借用古语“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为下届各级干部甄选提出了要求。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站在事关地方发展全局的高度搞建设,广大干部应该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并给予大力的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

13、的归并,是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发展方向而非临时之举。广大干部必将能认识到这点,这将使归并工作得到更多更有力的支持,使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四、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是一场变革,什么是变革?就是制度格局的重新分配。通过改革,打破旧的制度格局态势平衡,逐步建立更适应社会发展的新的平衡。这样的平衡循环过程是促使政府提升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的必须。因此职能股室归并是大事,更是一件难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切实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就必须对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全面的认识。思想观念上的落后。一些部门(单位)认为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是个别主要领

14、导头脑一时发热。没有深刻认识到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国政府改革的大趋势,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他们还是用过去分散、串联审批时期的思想,来认识和管理当前部门的审批业务。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公共权力作为私有之物,将个别重要审批项目视为“镇局之宝”,将众多审批项目作为部门(单位)权力体现,以此构成部门(单位)的核心利益。认为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只是临时负责受理,大事还要回局里来研究,关键的事还要由领导“拍板”。中转站的出现正是这些认识下的产物。而这些思想观念对于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是极为不利的。一旦根除“中转站”现象,使部门审批权真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运行

15、,实现依法审批后其“政府权利部门化,部门权利个人化”便失去了表演的舞台。双层管理体制的障碍。由于我国行政体制实行双层管理,一个职能部门既受当地政府领导,同时又要接受上级职能部门领导。这就可能使归并工作考虑了“横向”就难以顾及“纵向”,考虑了“纵向”又难以周全“横向”,从而使归并工作缺乏整体谋划,致使上下不配套。使一些审批项目在需要提请上级职能部门审批时,出现接洽不明,导致办理不畅,从而事与愿违。在这方面,一些垂直部门表现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权力下放不到位,有权的事情抓住不放,影响审批工作效率的提高;有些上级部门让下级部门代收费用,却不提供收费依据,增加了下级单位开展工作的难度;还有一些上级部门

16、越权滥设行政许可,下级部门执行不对,不执行也不对,左右为难。部门窗口与内部股室的协作问题。在一些已建立的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窗口与内部股室之间的相互扯皮、推委责任现象很普遍。许多职能股室的行政许可职能已被归并削离,但某些审批在业务上仍需要他们支持。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觉得“政务中心的事”“与我无关”,参与审批不够认真,不能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有效办理。五、积极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不仅是根除中转站现象的有力武器,也是整合行政资源,深化机构改革的有力措施,有其推行的合法性、必要性和操作的可行性,同时也有其艰巨性。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其必要性、可行性、艰巨性,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准备充分、措施得当、纪律严明、保障有力。解决好认识问题。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打造阳光政府的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政务公开是我国政府政务改革的大趋势,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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