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25218563 上传时间:2017-12-12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篇一: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 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测试员工、客服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 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

2、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 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 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 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 18 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8 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9 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资

3、格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 12 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

4、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 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 13 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 个月:合同期限不满 6个月的,试用期 15 天;合同期限满6 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 至6 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

5、合同管理 第14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 15 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6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 17 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5 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8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

6、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 19 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 20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 30天书面

7、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

8、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 50%,患绝症的增加 100%。 第21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22 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9、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3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 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 22 条 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 24条 有

10、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5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

11、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篇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 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 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

12、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 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 我为公司,公司为我 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 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 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第

13、三章 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 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 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 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家住外地员工,

14、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 身份证 、 外来人员务工 和 计划生育 证明。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 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第五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

15、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 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三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6、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 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 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月底。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可享受三餐补贴(日标准为每人10元)。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