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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和确定程序和办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和确定程序和办法1、凡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半年以上,并学习成绩良好以上,首先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进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程序。2、经班级团支部和辅导员同意,向党支部提交名单和基本情况信息(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工作表现,获奖情况,任职经历等)。3、经各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由支部委员会成员和辅导员或班主任参加,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经研究考查合格和统一意见后确定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均可取得党校学员资格,参加党校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参加党校培训。(1) 第一学期新生不宜参加党校培训。(2)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当年不宜参
2、加党校培训。(3)群众基础不良者不宜参加党校培训。(4)以往课程不及格门数达三门及以上者。( 5) 身患疾病可能会影响其它学员学习和身体健康者。5、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定后,由系党校上报院党校备案,并通知本人交纳书本费用和参加本期党校培训班6、 党校学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听课、参加社会实践及党校规定的其它各项活动方能予以毕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培训资格。(1) 凡有旷课情况的均取消培训资格。(2)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取消其培训资格。(3)凡请假达4 学时以上者,取消其培训资格。(4)凡不参加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5) 凡课堂行为举止不符合纪律要求,经提醒不改者,取消其培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