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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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根据 优质优酬 的原则和教育教学情况不断变化的实际,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在已实行的 教职工奖励条例 的基础上,制定本奖励条例。奖励范围:凡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实施起始 XX 年下学期。奖励办法:一、教育教学科研奖 1、优秀课奖:在校级以上举行的竞赛课中,学校对评估为优秀课的教师进行奖励。(1) 获校级优秀课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 80、5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2)获湘潭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 150、120、100元。(3)获湘潭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 240、

2、200、150元。(4)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 500、400、300元。( 5)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 1000、800、500 元。(6)获县、市教学能手或教坛新秀分别奖励200、300 元。以上六项中的获奖教师,如有固定指导教师的,从获奖金额中提取 30%奖励指导教师。以上奖励由教学处在每学期期终汇总造册,报主管校长审核,并由教学处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存档。同一堂课按最高级别计算。2、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研究奖(1) 教职工撰写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专题研究论文,教材教法经验总结文章,每篇1500字以上,学校给予奖励(少于以上字数,减半奖励)。 在全国性正式发行出

3、版的报刊杂志(issn 和n)上发表:第一篇奖400 元,第二篇奖 200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 100元。(在高等院校学报上发表的,由高等院校的级别确定奖励级别)。 在省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issn 和n)发表:整体第一篇奖 300元,第二篇奖150 元,第三篇及以后每篇奖80元。 在地市级正式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整体第一篇奖100 元,第二篇奖 50 元,以后的每篇奖 30 元。 专刊(专版)组稿发表:国、盛市、县级分别奖 80、60、40、30元。 在县级报刊上发表:每篇奖 30 元。 凡与人合作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或其他作为教材使用的书籍,有省级以上正式出版书号(is

4、bn)的每篇分别奖励100元。(如篇名未单独标出作者,须出具体出版社或主编单位具体篇章的证明,同本书给奖不超过5 篇) 论文在各学科年会上获奖的学校给予奖励,如同时又得以发表,按发表发放奖金。全国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 是第一篇的分别奖励300 元、15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省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50 元、100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湘潭市级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是第一篇分别奖励100 元、50 元。是第二篇的降一等进行奖励。湘潭县学会年会上获一、二等奖:分别奖励40元、30元。获学校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元、20元,并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以上

5、发表(获奖)文章(要求用a4纸打印)交教学处5 篇存档(统计时段为1 月1 日至 12 月31日),并由教学处在每年年终汇总造表,报主管校长审核。以上 7款,同一内容的文章,如果出现各级重复发表或获奖,按最高层次给奖;有两人以上作者,第一作者计奖金的60%,40%其余作者平分,且只奖本校作者;新调入教师本年度在原单位发表的文章且作者注明了原单位的不予给奖。(2)教师个人或集体在教改中确定课题,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教改实验,能结合课题和教改实践写成专题总结,且经认定确有推广价值的,学校给予奖励。经国家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 5000 元、4000 元、3000

6、元。经省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省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3000元、2500元、XX元。经湘潭市教育科研部门认定的,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XX元、1500元、1000元。经湘潭县教研部门或学校认定的,获一、二等奖的,每个课题分别奖 800 元、500元。(3)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组织的教案竞赛并获奖的,参照竞赛课的一半给予奖励。由教学处评出的优秀教案,每人奖励50元。3、指导教师奖 凡签订了指导协议,履行了指导职责(即听被指导教师 10 节课以上,指导的公开课获优秀奖,指导的教学论文获湘潭市二等奖以上),每人奖励 200元。4、教师自制教具和其他作品:获全国一

7、、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400 元、350元和300 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0 元、250元和200 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件分别奖励 200元、150 元和 100元。获县市级一等奖的,每件奖 100元,二等奖 80 元,三等奖60元。同一竞赛重复得奖的,按最高层次给奖。5、研究性学习课题 获全国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 1000 元、800元、600 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 600元、400 元、300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 300元、200 元、150元。获县市级一、二、三等奖者,每个课题奖 150元、100 元、

8、80 元。获校级一、二等奖者,每个课题奖 80 元、50 元。同一课题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给奖。6、 指导学生作品 指导学生作品发表或获奖,县市级每篇 10 元,地市级每篇15元,省级每篇20元,国家级每篇 30 元。7、优秀教研组奖和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先进教研组,奖励教研组长校级100 元,县级 200元,市级以上300 元。被评县级教育、教学、教研先进工作者,奖励 100元,市级以上200 元。同类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计。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质量奖 凡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辛勤耕耘,取得显著成绩者,学校给予奖励。1、教学质量奖(1) 、高一、二年级教学奖金总额的确定:设该年级学生数为n,设年级总参评人数为 n1,nn1n2,n2为不参评人数,不参评人数由教学处根据每年招生情况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每学年按每生 k元计算,奖金总额为 an k;0405学年度 k取值为 100; 合格率目标奖 h:奖金额为 ha6,设定合格率目标为n1 98%,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 hm。 优秀率目标奖:奖金额为a6,设定优秀率目标为n1 55%,达成目标的教师数为m,某教师获奖数为 m。 班级全科优良奖 q:奖金额为 qa 2,该奖金奖到班,由班主任分配,设某班学生中进入全年级前20%的人数为 a,进入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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