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

上传人:bub****888 文档编号:24911448 上传时间:2017-12-0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下乡工作心得体会2017(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下乡工作心得体会 2017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资金的安全,市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成立市家电下乡检查组,从 7 月 27 日到 8 月 4 日对我市 15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为了将此次家电下乡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乡检查组作了具体分工。商务部门检查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财政部门检查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及资料情况。检查中,作为负责资金兑付工作的财政所严格按照规定,对家电销售网点申报资料及网点与农户签字的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核,主要

2、包括家电下乡购买户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以及委托书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政策要求,及时兑付销售网点垫付资金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样对汽车、摩托车补贴工作也是如此。财政所每月及时将资料按销售网点及申报批次进行装订,并且不定期对销售网点进行检查,确保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兑付工作落实到位。家电下乡企业及其网点,在此次检查中能够积极配合,能够按照规定做好家电下乡销售工作。二、存在的问题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

3、件,至今未到当地财政所进行过备案;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与销售商签订的委托书中的的信息有的不完整。3、通过电话咨询与实地调查,部分家电下乡销售商盗用或借用农户相关资料冒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现象;4、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

4、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5、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回访制度要抓紧落实,切实防止骗补家电下乡资金。6、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到目前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1、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不定期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2、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各

5、销售网点要将销售情况及时录入网络系统,以便商务和财政部门随时掌握销售和补贴资金兑付等情况。很多销售商为了调节税收问题,在录入时间上往后拖延,另外存在着一票多开的问题。3、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销售、不及时录入销售信息、不履行承诺或骗取国家补贴资金、坑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销售网点进行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4、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对外公开,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通过投诉制度,让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公开、透明,使农民能够放心购买。下乡

6、工作心得体会(3)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按照中、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备案网点已增至 35 家,基本覆盖全县乡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22619 台( 件),销售金额 46195万元,为广大农民兑付财政补贴 6005 万元。其中 xxxx 年,全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18985 台(件),销售金额 41375 万元,为农民兑付财政补贴

7、5202 万元,兑付率 100%。人均消费额为 2305 元,按每百户计算,农民购买量、补贴兑付率均排名全市第三。一、主要做法:(一)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财政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农牧局、国税局、供销社等部门,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县商务、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县政府主管县长多次带领县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8、下到乡镇网点检查指导,现场办公,解决家电下乡工作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二) 强化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上家电下乡培训会后,我县先后三次召开了家电下乡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栏、张贴标语、制作横幅、编发宣传材料和政策解答、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同时,适时启动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集中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宣传。通过不断地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了政策,知道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办理补贴时所需的各种手续,使广大农民群众少跑冤枉路。同时,及时解答农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打消了农民群众的顾虑,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

9、每次政策的调整,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及时向各销售网点和广大农民群众讲解新政策,确保新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三) 切实做好服务,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指导由于家电下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大家都很陌生,主管同志都是新手,没经验,做好服务工作就成了关键。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下发各类有关家电下乡的操作性文件,指导各销售网点和各财政所的具体服务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也设置专门岗位,即时对各网点和各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对农户咨询作出解答,随时做好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家电下乡补贴款能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四)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实效监督管理是一切工

10、作的必要手段,也是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手段。去年十月份以来,我们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基层销售网点,对各网点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网点不正确做法,要求各网点挂牌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对网点的备案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指导他们规范做好备案工作,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及时兑现补贴款。为了规范操作,统一手续,我县与各网点签订了代垫协议,及时启动了网点垫付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网点全部实行了网点垫付,网点垫付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工作成效显著。目前,所有网点的销售工作已经走上正轨,与我们的兑付工作保持了一致,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存在问题虽然我县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

11、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个别偏远乡镇宣传不到位,宣传声势不够大,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了解不深,造成对家电下乡政策的误解。二是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不高,再加之市场竞争压力较大,导致个别经销商积极性不高。如()手机产品 20XX 年至今仅销售了 25 部,去年一部未销。据了解,电信部门的家电下乡手机产品按政策财政补贴为手机销售价格的 13%,电信部门为拓展农村手机市场,推出了手机购机款全部抵话费,手机免费拿优惠 100%等活动,优惠幅度比家电下乡补贴大得多,极大的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经销商的积极性。三是个别经销商有备案网点却没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如到商务部门备案登记的网

12、点 35 户,实际有销售记录的仅 23 家,12 户企业没有销售记录。三、20XX 年工作打算。家电下乡是国家推出的又一项惠农强农政策,这项工作旨在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农村市场,激活农村购买力,更好的改善民生,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服务创新,争取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一是要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不断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坚持宣传到位,解释详细,让更多的农民理解这项政策,进一步打消他们的顾虑。二是继续做好服务。加强各成员单位协调,要与各销售网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及时准备帮他们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难题,积极做好备案和兑付工作。三是继续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协调商务、财政、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各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确保销售的产品无质量问题,确保网点销售与兑付比例同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