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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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证券代码: 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 2017-06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 2017年 11月 28日下 午 2时 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月 28日交易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

2、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 (2017 年 11 月 27日 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 (2017年 11月 28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 十 一大街 27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郭锐 先生 - 2 - 7.由于董事长肖占鹏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并主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董事郭锐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3、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4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89,274,5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0.1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82,897,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16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名,代表股份 6,377,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0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423,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9,

4、274,508 股的7.195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 3 - 一、审议公司 2017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 度法定审计单位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所占 比例 股份数 所占 比例 股份数 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89,274,508 100% 0 0% 0 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6,423,515 100% 0 0% 0 0

5、%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所占 比例 股份数 所占 比例 股份数 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89,274,508 100% 0 0% 0 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6,423,515 100% 0 0% 0 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 4 -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6、 股份数 所占 比例 股份数 所占 比例 股份数 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 89,274,508 100% 0 0% 0 0% 其中: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6,423,515 100% 0 0% 0 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所有审议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三项提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泰达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任刚、杨新晶、王志军 (三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 1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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