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上传人:nt****6 文档编号:24907458 上传时间:2017-12-08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97.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 泰格 公告编号:2009-031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5934637 股,占总股本 20.9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 200 9年9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 根据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公司于 2006 年 5月8日签 订的资产置换协议 ,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以 5,299.25 万元现金, 置换公司截至 2005 年

2、12 月31 日合计经审计账面原值 5,299.25 万元的应收款项和提取受限的银行存款。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垫付对价的偿还,应向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支付不低于其所持股份的 40%或该部分股份按当时市价折合成的款项,以及其相关期间的利息,或者取得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同意。 2、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年8月4 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上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200 6年9月26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 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3、1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在限售期满后,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已履行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0 9年9月3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359346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97%;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1

4、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35934637 35934637 86.89 27.64 20.97 0合 计 35934637 35934637 86.89 27.64 20.97 0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数 比例(%) 本次变动数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1358840 24.13 -35934637 5424203 3.17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6031237 21.02 -3 5934637 96600 0.06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116741 2

5、.40 0 4116741 2.404、境内自然人持股 1210862 0.71 0 1210862 0.71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1358840 24.13 -35934637 5424203 3.17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0015308 75.87 35934637 165949945 96.83 1人民币普通股 130015308 75.87 359 34637 165949945 96.83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30015308 75.

6、87 35934637 165949945 96.83三、股份总数 171374148 100 0 171374148 100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1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29495508 17.21 17137414 10.00 35934637 20.97 23576543*合计 29495508 17.

7、21 17137414 10.00 35934637 20.97 23576543* 为非流通股股东对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垫付对价的股份偿还。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 年 10 月 12 日 75 34318553 20.032 2007 年 10 月 25 日 2 206880 0.123 2008 年 01 月 09 日 41 4286056 2.504 2008 年 09 月 25 日 176 15927345 9.29六、保荐

8、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第一大股东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在此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 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同时作出如下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 蚌埠市第一污

9、水处理厂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披露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 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 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 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蚌埠市第一污水 处理厂承诺: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5 号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