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传人:nt****6 文档编号:24900849 上传时间:2017-12-08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58.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股票代码: 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 2017-8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年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7年 11月 23日召开的第 六 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 激励计划 ”)设定的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 董事会将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

2、股票总额的 30%解锁的相关事宜。 公司 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 由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6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 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3、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事项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4、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 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根据激励计划 完成了限制性股票 首次 授予 的 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授予对象 332 人,授予数量 1,814 万 股,授

5、予价格 8.71 元 /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 。 6、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股权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杨喜朋等 5 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71 元 /股。上述回购注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

6、分别召开第六 届董事第 五 次会议及第 六 届监事会第 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共 4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3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第 七 次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 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 授予 限制性 股票的第 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 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

7、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 第一个解锁期 为自 首次 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 第 1 个 交易日起至 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锁数量为 首次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公司 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 一 个 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3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一 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 1、最近 1 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 1

8、 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三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 1)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15 年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基数, 2016 年相对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 2)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80%; ( 3)锁定期及解锁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792 亿元,相比 2015 年度增长27.39%,且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 3.052亿元;公司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2.54%。综上所述,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4 四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 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分数大于或等于 70 分且考核等级为 A-D 级 。 2016 年度, 31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解锁条件。 (注) 注:鉴于 原激励对象 周国立 等 11 人 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

11、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 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上述人员 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将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对此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 316 名。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 照 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第 一 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12、励对象第 一 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 周国立 等 11 人(以下简称 “离职人员 ”)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人数 为 316 名。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 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13、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原激励对象周国立等 11 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上述人 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对此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人数为 316 名。 5 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16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14、票第 一 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316 名 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16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 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

15、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锁手续。 六、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解锁和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就本次解锁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激励计划 (修订稿 )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已经届满,且各项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316 名激励对象可就其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期解锁。 七、 备查文件 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六 届董事会第 七 次会议决议; 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监事会第 五 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解锁和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