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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石化石油天然气 探明储量计算细则 ( 试 行 稿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目 录 前言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探明地质储量计算 . 3 5 地质储量计算参数确定方法及选值原则 . 9 6 探明技术可采储量计算 . 14 7 经济可采储量计算 . 16 8 储量综合评价 . 17 9 探明储量报告编制规范 . 1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探明储量不同油(气)藏类型勘探开发程度及地质认识程度要求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储量计算公式中参数名称、符号、计量单位及取值位数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油(气)田(藏)储
2、量规模和品位等分类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探明储量报告封面及目次格式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典型图件示例 附录 F (资料性附录)主要附表格式 前言 本细则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细则的附录 A、附录B、附录 C 、附录 D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E 、附录 F 是资料性附录。 本细则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提出。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储量评估中心。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傅爱兵、鲁国明、郭齐军、周德志、尹忠祥、张玲、王树华、郑舰
3、、黄学斌、魏萍、肖席珍、徐建华 本细则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天然气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1 中国石化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计算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为规范性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计算的技术要求及储量报告编写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石化矿权范围内陆上油 (气) 田探明储量的计算及报告编写工作, 海上油 (气)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以 GB/T 194922004、DZ/T 02172005为基准标准,凡是不符合这两个标准的条款,均需服从于这两个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修改
4、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标准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4922004 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 DZ/T 0217 2005 石油天然气储量计算规范 SY/T 5782 2010 岩性油(气)藏探明储量计算细则 SY/T 6099 2012 断块油(气)藏储量计算细则 SY/T 5386 2010 裂缝性油(气)藏探明储量计算细则 SY/T 5367 2010 石油可采储量计算方法 SY/T 6098 2010 天然气可采储量计算方法 . SY/T 5615 2004 石油
5、天然气地质编图规范及图式 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报告编写暂行规定 (国土资发200574 号) Q/SH 0295 2009 石油天然气经济可采储量计算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储量类 3.1.1 储量 是地质储量和可采储量的统称。可采储量是技术可采储量和经济可采储量的统称。 见GB/T 194922004中2.4 3.1.2 地质储量 是指在钻探发现油(气)后,根据已发现油(气)藏(田)的地震、钻井、测井和测试等资料2 估算求得的已发现油(气)藏(田)中原始储藏的油(气)总量。地质储量分为探明地质储量、控制地质储量和预测地质储量。 见GB/T 194922004中5.2.2 注:地质储量是在
6、原始地层条件下,油(气)储集层中储藏的石油和天然气及其伴生有用物质,换算到地面标准条件(20,0.101MPa)下的数量,又称为已发现原地资源量或原地储量。 3.1.3 探明地质储量 探明地质储量是指在油(气)藏评价阶段,经评价钻探证实油(气)藏(田)可提供开采并能获得经济效益后,估算求得的、确定性很大的地质储量,其相对误差不超过20%。 3.1.4 技术可采储量 是指在给定的技术条件下,经理论计算或类比估算的、最终可采出的油(气)数量。 见GB/T 194922004中2.5 3.1.5 经济可采储量 是指在当前已实施的或肯定要实施的技术条件下,按当前的经济条件(如价格、成本等)估算的、可经
7、济开采的油(气)数量。 见GB/T 194922004中2.6 3.2 储量计算参数类 3.2.1 含油(气)面积 含油(气)面积是指储集层有效含油(气)范围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 3.2.2 有效厚度 油(气)层有效厚度(简称有效厚度)指能够达到储量起算标准的含油(气)层系中具有产油(气)能力的那部分储层厚度。 3.2.3 有效孔隙度 有效孔隙度是指岩石中相互连通的孔隙体积占岩石总体积的百分数。 3.2.4 原始含油(气)饱和度 原始含油(气)饱和度是指在原始状态下储集层中含油(气)体积占有效孔隙体积的百分数。 3.2.5 原始原油体积系数与原始天然气体积系数 原始原油体积系数是指原始地层条件
8、下原油体积与地面标准条件下脱气原油体积的比值。原始天然气体积系数指原始地层条件下气体体积与地面标准条件下天然气体积的比值。 3.2.6 原始溶解气油比 在油藏原始温度和压力下,单位体积地层原油中所溶解的气量(在地面标准条件下)称为原始3 溶解气油比。 3.2.7 原油密度 地层原油密度是指地层条件下单位体积原油的质量。地面原油密度指在地面条件下单位体积原油的质量。 3.3 其它类 3.3.1 储量起算标准 储量起算标准是储量计算的单井下限日产量,是进行储量计算的经济条件,各地区及海域应根据当地价格和成本等测算求得只回收开发井投资的单井下限日产量。是指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当投入产出达到平衡(即
9、内部收益率 IRR=0)时的下限日产量。 3.3.2 商业油(气)流 商业油(气)流是指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单井的盈利能力达到行业基准值时的下限日产量,即经评价后在一定时期内能够收回开发钻井投资、地面建设投资和操作费用(或称直接经营成本)并能盈利的单井最低初始稳定日产量。 3.3.3 稳定日产量 稳定日产量是指系统试采井试采初期 3个月平均日产量。 3.3.4 地面标准条件 我国石油天然气储量的地面标准条件指:温度 20,绝对压力 0.101MPa。 4 探明地质储量计算 4.1 储量计算应具备的条件 4.1.1 基本要求 探明地质储量的估算,应查明了油(气)藏类型、储集类型、驱动类型、流体
10、性质及分布、产能等;流体界面或油(气)层底界应是钻井、测井、测试或可靠压力资料证实的;应有合理的井控程度, 必须具备经审查并批准、且完成开发方案的钻井工作量 60%以上;各项储量计算参数均具有较高的可靠程度,具有相对误差不超过20%的地质可靠程度。可作为油(气)藏产能建设阶段完善开发井网钻探、配套设施建设、核查产能、开发部署调整的依据。 单井稳定产量达到储量起算标准。东部地区砂岩常规油油藏和气藏可参照应用规范要求的储量起算标准 见 GB/T 19492 2004 中 5. 1。其它地区、海域、稠油、特殊岩性等油(气)藏,根据当地的价格和成本等测算求得只收回开发井投资的单井下限日产量。 4.1.
11、2 勘探开发程度要求 4 探明地质储量上报的勘探开发程度要求主要包括地震、钻井、测井、测试及化验分析等资料的录取要求。勘探开发程度和地质认识程度要求是进行储量计算的地质可靠程度分析的基本条件,其中勘探开发程度的基本要求见表 1,但不同类型油(气)藏由于地质特征的差异,满足地质可靠程度分析的勘探开发程度要求也存在差异,详见附录 A。 表1 探明地质储量勘探开发程度基本要求 (据DZ/T 0217-2005,5.1) 地震 已完成二维地震,测网不大于 1km 1km,或有三维地震,复杂条件除外。 钻井 1.已完成评价井,已有开发方案且 60%的钻井已实施,能控制含油(气)边界或油(气)水界面; 2
12、.小型以上油(气)藏的油(气)层段应有岩心资料,中型以上油(气)藏的油(气)层段至少有一个完整的取心剖面,岩心收获率应能满足对测井资料进行标定的需求; 3.大型以上油(气)田的主力油(气)层,应有合格的油基泥浆或密闭取心井; 4.疏松油(气)层采用冷冻方式钻取分析化验样品。 测井 1.应有合适的测井系列,能满足解释储量计算参数的需要; 2.对裂缝、孔洞型储层进行了特殊项目测井,能有效的划分渗透层、裂缝段或其它特殊岩层。测试 1.所有预探井及评价井已完井测试,关键部位井已进行了油(气)层分层测试;取全取准产能、流体性质、温度和压力资料; 2.中型以上油(气)藏,已获得有效厚度下限层单层试油资料; 3.中型以上油(气)藏进行了试采或系统试井,稠油油藏进行了热采试验,低渗透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