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土地整理项目 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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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 胜县 猛山 乡 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 镇 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 项 目 施工招 标 招 标 文件 武胜县猛山乡 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 镇涌泉、石岭村2 个土地整理项目 (第二次)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武胜县国土资源局2010 年 12 月 21 日 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 1项目编号:2010081759招标编号:SCJX-09025武胜县猛山乡 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 镇涌泉、石岭村2 个土地整理项目 (第二次)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 叶倩兰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2、: 叶小楠、王寒 招标人:武胜县国土资源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F251010024 2010 年 12 月 21 日 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 2第一章 招标公告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已由广安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市国土资耕20082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胜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国土资源局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广市国土资发2010196号和广市国土资发20101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8175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武胜县猛山乡石花、石盆、向阳三个村,清平镇涌泉、石岭村。2.2 工程规模:一

4、标段:猛山乡石花、石盆、向阳村建设规模 664.12 公顷,新增耕地56 公顷,新增耕地率 8.43%;二标段:清平镇涌泉、石岭村建设规模 231.13 公顷,新增耕地 27.33 公顷,新增耕地率 11.83%。2.3 计划工期:90 个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2.5 标段划分:2 个标段。一标段:猛山乡石花、石盆、向阳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标段:清平镇涌泉、石岭村土地整理项目2.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

5、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008 年以来已完成 2 个或以上的土地整理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1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1 年1月27日17点30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它任何报名方式和招标文

6、件获取的方式。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 元。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2月24日11时00分,地点为 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矿权交易网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武胜县沿口镇振兴路会展中心附楼 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 4邮 编: 63840

7、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826-6663007、6663200 传 真: 0826-666300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3号锦西商务广场4楼 邮 编: 联 系 人: 叶女士 电 话: 028-86385412 传 真: 028-86385412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0 年 12 月 21 日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8、1.1.2 招标人名称: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振兴路会展中心附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26-6663007 传真:0826-6663007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锦西商务广场联系人:叶女士电话: 028-86385412 传真:028-86385412 1.1.4 项目名称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1.1.5 建设地点武胜县猛山乡石花、石盆、向阳村;清平镇涌泉、石岭村1.2.1 资金落实情况 政府投资,已落实1.2.2 出资比例 100%1.2.3 标段划分2 个标

9、段。一标段:猛山乡石花、石盆、向阳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标段:清平镇涌泉村、石岭村土地整理项目1.3.1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03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05 月1.3.3 质量要求达到一次性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近三年内(2007-2009)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08-2010)已完成

10、2 个或以上已竣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项目) 。信誉要求: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拖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 6欠民工工资的诉讼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本单位员工、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本单位员工、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08-2010)已完成不少于 1 个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其它要

11、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证件(其中,养老保险的年度要求是至少须提供 2010 年 4月至 2010 年 11 月的养老保险;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3)项目经理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08-2010 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业绩。(4)技术负责人 2008-2010 年已完成不少于1 个土地整理项目工程。(5)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提供的证照、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均

12、为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承诺书证明。(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承诺书证明。未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8)投标人若是四川省省外企业的,须按川建发2006101 号文、川建发200824 号文、川建发2009126 号文的相关规定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注:(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关于 实施中有关具体 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7666 号)关于招标人设定投标

13、人资质武胜县猛山乡石花村等 3 个村和清平镇涌泉、石岭村 2 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文件- 7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规定:“六、招标人设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高于或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或技 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特定投 标人的技术规格、标准或参数提出,或招标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载明图纸指定了货物品牌,可能导致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缺乏竞争(品牌和价格竞争)的,必须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修改。因特殊情况,招 标人投标人资质 条件高于国家规定的,应经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 备案部门和同级招监办同意。 ”(2)招标人对财务、业绩等没有要求的,可以填 0年。如招标人不限制 亏损企业投标 的,在

14、财务要求栏填,“近 0 年以内无 亏损 ”。(3)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规模、性质 和技术要求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 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 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 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分)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具体个数以 备案为准。(4)“业绩 要求” 中的 选择为单项选择 。(5)招标人在“投标 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招标 人不以企 业注册资本金作 为参加投标的条件(资质证书中规定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 倍的除外,合同 额在投标时以投 标人的报价为准,有修正的以修正报价为准);也不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 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奖项、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更不得要求与履行合同无关的内容作为投标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应与本 项的要求内容相衔接。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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