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违停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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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违停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盖章 采购单位签字盖章 备案登记签字盖章拟稿人:审核人:经办人:日 期:审核人:日 期:项目编号: AJGK2017-077项目名称: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违停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二 0 一七年十月2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招标需求 .13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46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4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513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违停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AJGK2017-077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 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或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预算(万元)1违停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批 62.1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拒绝转包分包。六、报名事宜:1、报名时间:2017 年 10 月 日至 20

3、17 年 10 月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 23 号(县工商银行 3 楼)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3、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网络免费下载。(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4、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发送至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4)、投标商报名表一份,下载网址:h

4、ttp:/,位置:下载中心。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7 年10 月 日下午 16:3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含传真、邮箱)形式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传真号码 0572-5129121,邮箱 , 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邮箱)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日上午 930 时整,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4章(

5、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送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 23号(县工商银行 9 楼),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日上午 930 时整在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 23 号(县工商银行九楼)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

6、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十一、经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报名成功且登记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单位陈述原因,并报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保证金,以下涉及保证金条款可忽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 元整请投标截止时间前缴入以下保证金账户(可用网银、电汇、银

7、行转账等方式缴入;投标单位凭汇款底单到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财务室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 23 号县工行 7 楼):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账 号:1205290009000097014十三、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57253061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联系人:黄女士 姚先生联系电话:0572-5129120 0572-5129121 传真:0572-5129121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2-5318213安吉县公共资源交

8、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2017 年 10 月 日5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 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违停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2 预算总额 人民币 62.1 万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采购数量及单位 详见第三章招标文件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以下涉及投标保证金条款,可忽略。6 现场踏勘投标时提供踏勘证明,无踏勘证明的投标无效。踏勘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日,踏勘地点:采购方指定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957253061 7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

9、正本 1 份,副本 1 份;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8 资格审查 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9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开标时单独提交)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正常纳税) (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备注:投标供应商为浙江政府采

10、购网注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届时资格审查主体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现场核对。10 答疑与澄清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7 年 10 月 日下午 16:30 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含传真、邮件。电话号码 0572-5129121,邮箱:)形式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 日上午9:30时

11、,逾期作自动放弃。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9楼)1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 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9楼)。1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14 评标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人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5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16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对于中小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实行优惠政策;详见第四章评分标准。17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8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收取及退还签订

12、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凭交纳凭证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9 采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20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资信及商务要求表。21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22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安吉县天荒坪镇人民政府违停抓拍及视频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

13、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

14、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1-3)。(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正式员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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