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史量才嫡孙投资问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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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量才嫡孙投资问题与 华盛顿公约 南方周末 2004-11-25 15:13:00本报记者栗源外商在华投资日渐扩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纠纷。在此背景下,史量才嫡孙历时 12年的“世界百乐园”投资案牵出了一个新的解决纠纷渠道华盛顿公约。这值得有关方面注意。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位于上海市中心地段的上海人民公园里面,现在应当有一个叫“世界百乐园”的游乐项目。它占地 1.5万平方米,有许多新鲜好玩的高科技游乐项目,或许还有体现各国风情的建筑。但是,这个 虚拟 于十多年前的游乐园,至今没能落户在上海人民公园,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一直没能平息。美籍华人史浩是这家游乐园的投资者。他是 中国报界泰斗、 申报 老

2、板史量才之嫡孙 。这个名为“世界百乐园”的项目在 1992年开始时尚一帆风顺,但在其后的十多年时间里,几经政策变迁,最终落地无望。现在,在该外商向上海市高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这家外商突然转向求助于至今仍鲜为人知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一个专门解决东道国与投资者争端的国际常设机构,中国是其缔约国。表面看来,这是个孤立的案件。但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案例若因此解决,将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一条新的调解纠纷渠道。飘荡在空中的游乐园1992年,中国吸引外资处于低潮期 。此时,美籍华人史浩应上海市一位老领导之邀回上海投资。史浩的夫人回忆说,当时回中国投资与史家对上海的深厚感情有莫大关系。投资的项目名为“世

3、界百乐园”游乐项目。投资方是美国兴业集团。该公司 1992年注册于加勒比海英属开曼群岛,法定地址在洛杉矶。(股东、投资主体国籍问题 OPIC条件)为投资这一项目,该公司设立了上海百乐园游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史浩。该项目计划投资 4350万美元。上海的合作方是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的上海人民公园。人民公园承诺拿出一块 1.5万平方米的土地与史浩合作,土地使用期为30年。该项目当年得到了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现在回头看去,把一个游乐园项目批准在市政中心的公园里,的确欠妥。1994 年,上海市人大对此项目提出了异议。这也给后来该项目无法落地埋下伏笔。但当时该项目手续齐备,一路绿灯。百乐园公司得到批

4、准之后,开始投入资金进行前期准备。由于定位为一个高科技的游乐项目,前期的设计、模型开发等投入巨大。该公司高层说,没有开工建设时,已经有很大投入。一个位于黄金地段的游乐园项目,日进斗金似乎指日可待。该公司高层称,如果按期开张营业,该项目一定盆满钵满。相佐证的是,人民公园里面现在有一个小规模的儿童乐园,赢利甚丰。然而, 1994年 12月,上海外资委下发通知称,由于人民广场、人民公园地区被确定为市政文化中心,要求百乐园项目做调整搬迁。为了该项目搬迁,上海市也做了大量工作,提出数个解决方案。比如另行选址、找一家中方单位买下外方设 备同时给予部分 补偿、政府赔偿等。比如在1995年,上海外资委提出将该

5、项目从人民公园搬迁到闵行区锦江乐园。而种种方案双方都未能达成一致。1996年,事情突然峰回路转。 当年 6月,上海黄浦区对外经济委员会发文,同意百乐园项目依 然在人民公园原址建设 。同时撤销此前“选址调整通知”。项目再次上马。“尽管时间拖了一些,但能够建设总是一件好事,总是又有了希望。”该公司高层说。但两年后(98 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沪府办秘函【1998】0002号函和附件关于地铁 1号线和 2号线人民广场换乘通道和世界百乐园项目问题的协调意见),再次调整地址。此次调整要求将“百乐园”原来在人民公园内“儿童乐园”地块调整为 “地铁 1、2 号线和联络线围合形成的三角形地块” 。看

6、起来,两块地同属人民公园,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大有不同。因为那个三角地块上面建项目需要和上海市地铁总公司进行协调。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地铁公司认为该三角地块不适合承建大型项目。了解此事的人士说,这个理由无可厚非。于是,该项目再次搁浅。此时,史浩进退两难。一方面 2700万美元的投入未见任何效益,承受巨大压力;另一方面时过境迁,人事更迭多次,该问题越来越难见解决的希望。多方奔走无效之后,投资方开始诉诸法律。鲜为人知的华盛顿公约今年 8月 17日,上海世界百乐园游乐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沪府办秘函【1998】0002 号函和附件关于地铁 1号线和2号线人民广场换乘通道和世界

7、百乐园项目问题的协调意见”的行政行为。理由是,该行政行为严重侵害了百乐园公司的合法权益。9 月 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理由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 60天申请期限。9 月 16日,该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眼下,此事尚未有结果。11 月 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士对记者称,根据有关纪律,无法对此事发表看法。与此同时,百乐园公司准备材料,打算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提起调停或仲裁。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英文简称为 ICSID)于 1965年在世界银行主持下建立。该机构是根据 196

8、5年在华盛顿缔结的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下称公约)而设立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截至 1995年底,该公约共有正式缔约国 125个。我国于 1993年 1月 7日正式加入该公约,范围是把由征收和国有化而产生的有关补偿的争议提交“中心”管辖。(有关该公约简要介绍情况请见附文)11 月 22日,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作为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只要符合条件,外商启用该公约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正常的。尚明说,自中国 1993年加入该公约后,由于中国投资环境良好,并无一起利用该公约进行调停或仲裁的外商。多家法律事务所和部分高校的法学老师接受采访时也表示

9、,没有接触过此类案例,因此无法作出评判。上海外资委的一份文件里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1994 年,香港一家公司在埃及的金字塔附近准备投资 400万美元建一个游乐园。此后埃及政府根据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公约作出政府征收决定。港商把埃及政府推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该中心裁决埃及政府赔偿港商 1300万美元。一位法律专家表示,如果启用该公约,前提是在外国投资者在他国保护投资权益的法律援助手段用尽。这意味着,如果百乐园公司依靠中国的法律无法解决该问题,那么才有可能去该中心提出调停或仲裁。同时,该法律专家说,目前中国政府只把有关征收和国有化产生的争端交给中心。那么,判断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此举是否属于征收也

10、将成为关键。在记者的采访中,无论是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还是其他法律专家都表示很难作出明确判断。此外,有法律专家提醒,由于该公司注册于英属开曼群岛。而该地是否属于中英之间的投资保护协议所保护的范围也很重要。一份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的文件显示,早在 1995年,当时的外经贸部的法律专家曾经就此案认为,根据中英之间签订的投资保护协议,“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有依据受理该案。记者查阅了 1986年签订的中英之间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该协定写明:“公司在联合王国方面,系指在联合王国任何地方或依照本协定第十条规定延伸适用的任何领土内依照有效法律设立或组建的公司、商号或社团。”有专家认为,该案如果

11、得到受理,可能会有更多的外商利用此途径去解决争端,这样将给政府带来被动。但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说,我们早在 1993年就加入了该公约,到现在也没有一起到该公约调停或仲裁的案例。与此同时,中国的投资环境还在变得越来越好。关于华盛顿公约在世界银行主持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终于在 1965年初逐步达成妥协,拟定了正式文本,1966 年公约开始生效。随即根据公约第 1条的规定,正式设置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负责组织处理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中心”可以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缔结本公约和设置“中心”的实际宗旨是为了切实保障资本输出国(绝大部分是发达国家)海外投资家的利益。事实上,“中心”成立以来受理的投资争端案件中,除极个别案例外,东道国政府都是直接处在被诉人的地位,且这些东道国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在法律适用方面,公约规定:如果争端当事国(东道国)根据其国内法所采取的行动不符合“国际法”,仲裁庭将适用“国际法”。中国 1990年签署了华盛顿公约,1993 年 1月 7日递交了批准文件,并通知“中心”:中国考虑把由征收和国有化而产生的有关补偿的争议提交“中心”管辖。这表明了中国坚持并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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