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月(季)度考核标准规章制度

上传人:自*** 文档编号:24743472 上传时间:2017-12-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55.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奖金月(季)度考核标准规章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奖金月(季)度考核标准规章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奖金月(季)度考核标准规章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奖金月(季)度考核标准规章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奖金月(季)度考核标准规章制度1、各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制剂厂、车队月(季)亏损额符合考核指标时;修保厂成本不超,公司核拨以上各单位基本奖金。2、若单位出现安全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有关文件执行。3、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不得基本奖。制剂厂、车队亏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承包单位不得基本奖;修保厂成本超耗,不得基本奖。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的,公司按利润的30%核算奖金,作为本单位的效益奖金,完成上缴额但未形成利润的,不得效益奖。3、特车队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亏损指标,即季(年)亏损额符合考核亏损指标时,公司按预算考核的效益奖金全部兑现,即每季度人均 900元,年终应全部兑现人均 3600 元,同时如果实现减亏,公司按照减亏额的30%加奖该单位;当车队完不成公司的考核指标,亏损额超出考核亏损指标时,车队不得效益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