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参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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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基础知识要点参考(新保法 2009 版)分数占比:15 章 30% 6 章 10% 7 章 25% 8-9 章(加两个规定 )15% 其他法规(四个)20%选择 90 题 判断 10 题(均为保险法 )第六章:财产保险一、 财产保险概述1、定义:广义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 狭义以物质财产为标的,实务中一般称财产损失保险2、特征(特殊性):A、财产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法律责任及信用行为 B、保险标的:广义按存在的形态分有形、无形;狭义仅指有形财产中的一部分普通财产(如企财、家财) C、保险利益: 人与物关系、仅限于实际价值,要有头有尾D、保险金额:实际价值;或最大

2、可能损失;或最大可预期损失 E、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或以内,海上运输保险为“仓至仓条款” ,远洋船舶以航程为准。F、保险合同:损失补偿合同:重复保险进行分摊,不足额保险实行比例赔付,向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3、命名方式:海上保险是按风险发生的区域来命名的;火灾保险是按风险事故命名的;汽车保险是按保险标的来命名的;利润损失保险是按标的来命名的。4、种类A、财产损失保险(1)企业财产(用于各种企业、社团、机关和事业单位) 、(2)利润损失、(3)家庭财产、(4)运输工具、(5)货物运输、(6)工程保险(承保各类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费用支出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

3、害或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包含机器损坏险) 、(7)特殊风险(有较强的专业性) 、(8)农业保险(种植业和养殖业) ;B、责任保险(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合同责任) ;C、信用(保证)保险(凡投保对方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凡投保自己信用的叫保证保险)二、 企业财产保险1、 范围:凡是投保人所有、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员负责的财产。A、可保财产(会计科目、企业财产项目来表示)B、特约可保财产(不提高费率:市场价格变化大或无固定价格,提高费率:矿井、地下建筑物、设备、矿下物资) 。C、不可保财产(国家财产如土地;缺乏价值如货币、票证;违法如非法建筑;危险建筑;其他险种

4、:货运、车辆等)2、责任:A、基本险(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 ;B、综合险(基本险+ 十二种自然灾害) ;C、共同责任:自用的电水气设备遭遇保险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为抢救标的的合理费用) ;(基本险和综合险的区别是自然灾害只有雷击,其他的都在综合险里)D、附加责任:基本险为自然灾害、地震,综合险为人为风险、地震3、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保险价值看出险)固 定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帐 外 财 产 和 代 管 财 产保 险 价 值 出 险 时 的 重 置 价 值 出 险 时 帐 面 余 额 出 险 时 重 置 价 值 或 帐 面 余 额保 险 金 额 帐 面 原 值 、

5、帐 面 原 值 加 成 数 、 按 重 置 、 建 价 被 保 险 人 最 近 12 个 月 任 意 帐 面 余 额 ; 或 被 保 人 自 行 确定 自 行 估 价 或 重 置 价 值4、保险费率:建筑结构、占用性质、危险种类、安全设施、防火设备等因素,分基本险、附加险(工业、仓储、普通)费率;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5、赔偿处理:A、全损:在保额和保险价值中选小的数字B、部分损失: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不足额保险,按比例赔偿。C、施救费用的赔偿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三、家庭财产保险:1、含义:A、普通家庭财产(固定地址范围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 ;B、家庭财产两全保

6、险(经济补偿、到期还本、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之处是两双保险交纳的是保险储金所交保险储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险费。保险期满后,无论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C、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具有保障功能,还有投资功能) 、D、个人贷款抵押房屋2、标的范围:A、一般可保财产:(1)普通家财: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2)投资保障型:还包括现金、珠宝;(3)个人贷款:用于抵抻的房屋B、特约可保财产: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由被保险负责;室内农用工具、粮食;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C、不可保财产:金银、珠宝;无法确定价值(文件票证) ;日常用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无人居住的房屋。3、责任范围

7、A、保险责任:除地震外的自然灾害及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B、责任免除: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漏电等造成的本身损毁;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 7 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4、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房 屋 及 附 属 设 备 、 室 内 装 修 个 人 贷 款 抵 押 房 屋 保 险 室 内 财 产 持 约 财 产保 险 价 值 出 险 时 的 重 置 价 值保 险 金 额 购 置 价 或 市 场 价 成 本 价 、 购 置 价 、 市 价 、 评 估 价 、 借 款 额 、 由 被保 人 确 定 , 保 额 不 得 少 于 相 应 的 抵 押 借 款 金 额 根 据 实 际 价

8、 值 自 行 确 定 ,分 项 按 比 例 被 保 险 人 和 保 险人 双 方 约 定5、保险期限与费率:一般 1、3 或 5 年,自保单约定的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 24时止,一般费率包括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房贷保险为年费率,保额以千元计,按 5 年、6-10 年、11-20 年确定6、赔偿处理:A、房屋及室内设备:比例赔偿 ;B、室内财产: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只要损失金额在保险金额之内,保险人都负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为 3 年、5 年的,下一保险年度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四、机动车辆保险 险种分类:基本险(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及附加险1、车辆损失险A、保险责任:碰撞、倾覆

9、;火灾、爆炸等B、责任免除:风险免除是损失原因的免除(包含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酒后) ,损失免除是指保险人不赔偿的损失。C、保险金额:(1)新车购置价 (2)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 (3)协商D、赔偿处理:(1)赔偿金额经确认后,在 10 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2)折旧率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 80% (3)以保险金额为限,如赔款金额+免赔金额大于保额时,车损责任终止。否则保险责任始终有效。(4)免赔规定:a 、规定免赔额(率)b、按责免赔:全责 20% 主要责 15% 同等责 10% 次要责:5%c、累进免赔:例第二次事故时,增加 5%,第三次事故,增加 10%,但不超过 25

10、%。我国实行绝对免赔额(率)E、赔偿计算:(1)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款=(实际价值-残值)x 事故责任比例 x(1- 事故责任免赔率)x(1-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额(2)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款=(保险金额-残值)x 事故责任比例 x(1- 事故责任免赔率)x(1-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额(3)部分损失如足额投保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x 事故责任比例 x(1-事故责任免赔率)x(1-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额(4)部分损失如不足额投保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x(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 x 事故责任比例x(1-事故责任免赔率 x(1-绝对免赔率)-绝对免赔额2、

1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A、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或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时,由于意外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 (2)仲裁或诉讼费用B、责任免除:(1)被保险人、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 (2)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C、赔偿限额:为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公式:赔款=赔偿限额 X 事故责任比例 X(1- 事故责任免赔率)3、附加险A、车损险的附加险:全车盗抢险(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证实,满 3 个月未明下落)、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B、交强险的附加险:车

12、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货物责任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C、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共同附加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D、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共同附加险:高尔夫球具盗抢险 E、所有基本险和附加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险4、无赔款优待:A、标准:上一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 10%;上一年度已享受的续保时增加 10%,最高不超过 30%B、条件:保险期限满 1 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按期续保。五、货运、责任、信用、农业保险1、货运险的特征:起源于海上保险,为最古老的保险。A、特征:(1)保障对象(指被保险人)具有多变性 (2)承保标的流动性 (

13、3)承保风险综合性 (从性质上看,既有财产和利益上的风险,又有责任上的风险;从范围上看,既有海上风险,又有陆上和空中风险;从风险种类上看,既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客观风险,又有外来原因引起的主观风险;从形式上看,既有静止状态中的风险又有流动状态中的风险。 )(4)保险合同变更自由性(保险合同可以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自由转移)(5)保险期限空间性(仓至仓条款是主要依据) (6)国际性(其所涉及的地理范围超越了国家和区域界限,按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可将海洋货物运输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B、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金额采取定值保险的方法确定,一般按离岸价(起运地销售价) 、

14、到岸价(起运地销售价加运杂费) 、目的地市价(目的地销售价) 。大多数财产公司按照到岸价确定。保险期限依据航程确定,责任终止以接到收货通知单后 15 日为限。 超过 180 天不申请赔偿视为弃权。费率包括基本险费率和附加险费率;考虑的因素有:运输方式;运输工具(陆运包括火车、汽车和驿运三种;水运包括轮船、机动船和非机动船;空运) ;货物的性质:分为一般货物、一般易损、易损货物和特别易损货物,易损程度越高,保险费率越高。2、责任保险:A、含义:是以被保险人依法或依契约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是处理法律风险的一种赔偿性保险。责任保险赔偿的直接对象是被保险人,间接对象是第三

15、者;标的是被保险人在法律上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又称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责任保险承保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侵权责任。B、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1)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因纠纷引起的诉讼、律师费用等。 C、通常有两种确定责任保险责任事故有效期间的方法,即承保基础:期内发生式(以损失发生的时间为承保基础,在实务处理上,保险人一般会根据各类事故潜伏期规定一个索赔的截止期) 、期内索赔式(以索赔提出的时间为承保基础,一般会规定一个追溯期。一般情况下,第一份以索赔提出为基础的保单起始日即为追溯期。 )D、种类公众责任险险种 产品责任险 雇主责任

16、险 职业责任险一般限额制定 我国规定承保基础 期内索赔式 期内索赔式 期内索赔式 期内发生式赔偿限额1)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2)保单累计1)累计赔偿限额2)附加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3)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 每次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2) 免赔额1)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2) 保单累计限额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 对人身伤害无免赔额说明:雇主责任保险:标的为雇员因意外伤害受伤、残疾或患有职业病伤残或死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雇主,受益者是与雇主有雇佣合同关系的雇员;与劳动保险区别:雇主保险考虑雇主的过失和疏忽,劳动保险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雇主保险赔偿金交给雇主,劳动保险交给雇员;附加医疗保险承保患职业病之外的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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