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复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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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学复习大纲第 1 章 风险与保险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是可以被感知和认识的客观存在。 2.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佳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3.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等,均属此类风险。4.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例如:商业行为上的价格投机。5.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的违约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6.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

2、程度的因素。 7.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如驾驶机动车不慎撞人,造成对方伤残或死亡,医疗事故造成病人病情加重、伤残或死亡,生产销售有缺陷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损害,雇主对雇员在从事职业范围内的活动中身体受到伤害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8.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8) ):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

3、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1 风险的特征有哪些?.试比较保险与储蓄及救济、赌博的异同点。风险的特征:客观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在一定条件下,风险的发生还带有一定的规律性。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损害性:风险与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损害是风险发生的后果,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损害和人身损害。保险不是保证风险的不发生,而是保证消除风险发生的后果,即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不确定性:表现为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之称为可保风险。可测定性: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

4、损失率,是可以依据概率论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即把不确定性化为确定性。可测定性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发展性:人类在创造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造和发展了风险。尤其是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使风险的发展性更为突出。保险与储蓄的异同:共同点:都是以现在的剩余对付将来的不足,都体现了有备无患的思想。不同点:储蓄是一种自助行为。保险是一种自助与他助相结合的行为。储蓄的本利给付是确定的。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是不确定的。保险与救济的异同:共同点: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不同点: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救济不是合同行为。保险是以投保人缴费为前提,是对价交易。救济是单方行为,没有对价作基础。保险与赌博的异

5、同:共同点:都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不同点:在赌博场合,风险是由交易本身创造出来的;而在保险场合,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论你投保与否。赌博所面临的风险是投机风险,而保险所面临的风险是纯粹风险。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有哪些?基本程序:风险识别:它是指对企业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识别风险主要是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风险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评价: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风险的性质以及比较处理风险所支出的费用,来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选择风险管理技

6、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其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基本方法:避免: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处理风险的一种消极技术。自留:自留风险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即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预防:是指风险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抑制: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转嫁: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3、风险管理的目标是

7、什么?总目标:达到最佳安全保障。分目标:损失前避免和减少损失发生。损失后尽快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4、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是否有险必保?成为可保风险应具备哪些条件?不是。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被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危险但也不是任何危险均可向保险公司转嫁,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危险是有条件的。条件:风险不是投机的: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一般是纯粹风险,即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例如火灾风险。而投机风险既有损失的可能,又有获利的可能。如股市风险。风险必须是偶然的:包含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不确定性。比如某人患了绝症,并已确诊,他就不能向

8、保险公司投保死亡保险。风险必须是意外的: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风险的发生或风险损害后果的扩展都不是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是风险的发生是不可预知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一条件是要满足保险经营的大数法则要求。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5、什么是风险因素?包括哪些?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例如,对人体来说,风险因素是指其健康状况和年龄等。包括:实质风险因素: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件的物理功能的风险因素。如汽车厂家生产的刹车系统。道德风险因素:指与人的品行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如诈骗等恶意行为。心理风险因素:指与人

9、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如:人的疏忽过失、投保后的片面依赖保险。第 2 章 保险的职能作用和种类(包括发展简史)1.共同海损: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2.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前者如商业保险、营利性保险等;后者如相互保险、合作保险等。 3.强制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有全面性和统一性。 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

10、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其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 5.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6.定值保险: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视为足额投保。计算公式: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7.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其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大多数财产保险采用不定值保险。 8.政策保险:政府为了某种政策目的,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或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经营机构,运用商业保险的技术来开办的一种保。1、保险的

11、基本功能(职能)和派生功能有哪些?(一) 保险的基本职能:1.分摊风险 2 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二) 派生职能:1 投资职能 2 防灾防损职能2比较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的区别。定义: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的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强制保险一般是法定保险,指根据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自愿保险中:1 投保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投保 2 自由选择保险金额 3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自由决定 强制保险中:1 只要属于法律规定的保险对象,不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保险 2 由严格的保险期限 3 保险金额是由国家法律统一标准规定

12、 。3 简述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的异同。定义: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的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强制保险一般是法定保险,指根据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自愿保险中:1 投保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投保 2 自由选择保险金额 3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自由决定 强制保险中:1 只要属于法律规定的保险对象,不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保险 2 由严格的保险期限 3 保险金额是由国家法律统一标准规定 。4.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条件。1 前提条件: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 2 物质条件:剩余产品的生产和增多 3 经济条件:商品经济的发展

13、第 3 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1.明示保证:是指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成为保险合同的条款。2. 默示保证: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而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在海上保险中运用较多。 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有:适航性、不能绕航、合法性。3.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即使投保人非故意的、错误陈述某些重要事实,保险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4.委付:委付指被保险人将尚未实际全损的保险标的及附带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保险人,而请求按保险金额赔偿

14、的方式。(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5.保险:6.近因: 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即主因。 7.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所得到的赔偿只能使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 8.代位追偿原则:也称权益转让,是指保险人根据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损失予以赔偿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9.比例赔偿方式:这种赔偿方式是按保障程度,即保

15、险金额与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10.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计算公式: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损失金额。当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1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背最大诚信原则的情况主要有哪些?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的诚意,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承诺,全面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否则,将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承担其他法律后果。主要内容:1 告知 2 保证 3 说明 4 弃权与禁止反言违背

16、最大诚信原则的行为表现:1 未申报 2 诬告 3 隐瞒 4 欺诈违背最大诚信原则的后果:保险人可宣告保险合同无效或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2 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对被保人进行的经济赔偿受哪些因素的限制?如何避免被保险人的不当得利?1(1)以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可保利益为限2(1)残值扣除(2)代位求偿权的行使(3)重复保险的分摊3 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简述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1 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可以实现的利益2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能够以货币计算或股价的经济利益3 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 意义 1 限制赔偿限额2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3 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界限4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利益如何确认?简述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和一般财产保险中的运用。人身保险:投保人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 本人自己 2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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