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24489786 上传时间:2017-12-05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40.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共 17 页纯电动物流车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甲方:地址:联系电话:E-mail:乙方:地址:联系电话:E-mail: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设备(以下简称标的) ,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出租。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设备。 第一条 承诺与保证1.1 双方签约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权利。1.2 合法授权代表签订本合同后,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 1.3 无论是本合同的签订或其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

2、违反或违背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机构的规定,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的约第 2 页共 17 页定。 1.4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标的应具备如下技术性能或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 (1)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2)标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详见附件。第二条 标的品牌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台。第三条 标的交付与验收3.1 交付期限: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押金及租金)后 天之内发车至乙方指定地点,车辆的承运费用由乙方支付。3.2 交付地点:_。第四条 租赁期限及产品所有权界定4.1 双方约定本合同中所涵盖的租赁标的,租赁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未经双方

3、协商同意不得中止此合同。若乙方原因中止本合同约定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所付的履约证金。4.2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拥有本合同中标的所有权,乙方仅拥有车辆使用权,租赁期满后,甲方将车辆完整收回;乙方必须在合同截止后的 15 天之内将所有车辆以清洁、完整交还给甲方。4.3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配套充电设施,甲方拥有配套充电设施的所有权,第 3 页共 17 页合同期内甲方免费培训乙方人员操作充电设施,乙方负责合同期内为租赁车辆的日常充电事项,并承担相关责任。4.4 充电设施的电费以及与日常用电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租金及费用界定5.1 经双方约定,乙方所租赁车辆,甲方提供每月 度电供其免费使用。超出甲方

4、所提供的免费用电以外的,乙方应按甲方充电收费标准以_ _元/度收取。5.2 每台车辆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 每辆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付款方式:以每 个月一付。乙方应提前 5 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即开具收据。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预付下一月租金,甲方有权强制收回车辆,乙方所付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3 合同签订即日起乙方预先支付 个月租金人民币 ¥: 元(大写: )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共合计¥ 元(大写: 元整)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帐号:*公司名称:*有限公司。5.4 此车辆正式

5、租赁期内的交强险、商业险及上牌手续由甲方承担,乙方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增加车辆商业保险种类和额度,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租赁车辆发生所有事故的责任以及乙方发生的车辆承载的货物损失及差额,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所有事故赔付额在甲方定义的险种及保险额度内,由保险公司赔付,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第 4 页共 17 页5.5 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不含电费及其他充电相关的费用。 5.6 乙方租赁甲方车辆所享受的国家及地方新能源车辆运营补助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第六条 标的的售后及保养6.1 核心部件(指动力总成电池、电机、电控)及配套充电桩出现故障的维保(排除由乙方不正确的操作引起的损坏维保)

6、,由甲方免费质保。 6.2 常规部件(指除动力总成电池、电机、电控外)的维保甲方负责,维保期为 个月维保期过后,常规部件的维保由乙方自主承担,该条款详细见质量保证手册。租赁期内租赁车辆发生的易损件(如皮带、雨刮器、轮胎、减震器、车身漆面护理、室内饰件护理、转向拉杆、悬架控制臂胶套、万向节防尘套、车窗玻璃、车用油液等)维修或者更换,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费用。6.3 如核心零部件和常规部件(指除动力总成电池、电机、电控和充电桩外)不是因质量问题而是因为被盗窃或者丢失等造成损失需乙方自行承担。6.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装标的物,否则因此产生的问题及后果乙方负全责。6.5 车辆质保期按照车辆交付当

7、天起计算。6.6 若因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超低电力使用(超低电力所指的,是车辆储蓄电源低于 20%)的情况下,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使而产生的拖车或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7.1 按合同提供配套乙方可到甲方现有铺设完善之充电设备站点进行补第 5 页共 17 页给充电。并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关充电费用。如乙方需自行安装充电设备,可向甲方购买充电设备,甲方配合乙方安装验收使用。场地和电力(场地要求:依据充电桩型号、数量等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电源要求:三相电源 380V,变压器有足够的电力余量) ,给甲方进行充电设施安装。 7.2 对于甲方交付的产品,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验收。

8、 7.3 按本合同的约定每月按时交付租金给甲方。 7.4 对车辆按时进行正确操作与日常维保。 7.5 对充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如有自行安装充电桩) 7.6 乙方不得在车箱外观标有任何标识,如确有需要,与甲方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7.7 标的交付后,因使用不当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8 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9 甲方提供充电桩充电资质,如因充电资质问题影响验收时间由甲方负责。7.10 不得使用非甲方提供或指定的充电桩,否则引起的故障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7.11 乙方负责标的物在双方约定地点交付后产生的

9、运输、保管等一切费用。7.12 如因车辆本身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技术人员检查且达成一致并出具双方签字的书面文件)导致车辆无法运行且无法修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此类情况不影响其他正常车辆租赁合同的执行。(1)此标的均为 牌车辆,乙方有权利及义务确保驾驶人符合 牌车辆的驾驶资格。(2)租赁期间内车辆发生的违规、违法等交通事故均由乙方和驾驶人第 6 页共 17 页自行承担。7.13 承租方于租期内享有承租车辆符合承租用途的使用权,承租方承诺其持有国家和本市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并按要求审验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员持有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并指定该驾驶员驾驶相应车辆。7.14 乙

10、方在车辆租赁期间,租赁车辆承载货物所发生的灭失或损坏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7.15 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不得将租赁车辆抵押、倒卖。否则,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16 车辆归还(1)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违章,由客户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客户应在违章发生之日起 25 日内自行将违章处理完毕,并将处理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如逾期未消除,除承担消除违章的责任外,需承担自违章之日起至违章处理完毕之日期间每月 元/条的违约金。(2)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

11、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的磨损) ,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对车辆内外观、性能等进行评估,如有非正常损耗或故障,由乙方付费或修理完成。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第 7 页共 17 页8.1 甲方享有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进行转让、抵押、抵债,同时甲方有权取得因车辆灭失、失窃、损毁等原因获得的赔偿款。 8.2 享有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方式收租金的权利,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交、少交租金,

12、或迟交租金超过 15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补交未交的租金,并无条件的将车辆返还甲方,同时履约金不予退还。 8.3 甲方保留在标的上承载更多增值服务的权利(如广告费收入) ,但前提条件是不需由乙方承担任何额外成本和负担。8.4 负责按双方确认的时间或进度对配套充电设施进行安装调试。 8.5 承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维保责任,并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8.6 甲方免费负责乙方纯电动物流车驾驶员及充电人员的培训,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岗。8.7 如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转让车辆及电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15 万元/辆,赔偿给甲方。8.8 甲方负责标的物在双方约定地点交

13、付前产生的运输、保管等一切费用。8.9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等有效证件。8.10 租赁车辆使用中若出现异常(如车辆管理系统发生报警等突发情况) 、承租方逾期未归还车辆、发生违章、不按时回店保养、预留联系方式无法有效联系等情况发生时,以及其他出租方有正当理由认为租赁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经出租方催告后 15 日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第 8 页共 17 页同并收回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租方要收回车辆而须另外支付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8.11 若在租赁期间

14、内由于承租方的车辆使用违反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导致车辆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责,并按 元 /天/台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直至车辆恢复正常使用。第九条 充电方案9.1 在乙方可以提供建设充电桩基础设施(场地要求:依据充电桩型号、数量等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电源要求:三相电源 380V,变压器有足够的电力余量)的场地建设充电桩;无法建设充电桩的情况下,乙方可到甲方现有铺设完善之充电设备站点进行补给充电。并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关充电费用。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都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 此遭受的损失。 10.2 乙方未及时按约定向甲方付款的,每

15、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0.3 甲方未及时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车辆,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0.4 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都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赔偿标准:按每台除掉国家和地方补贴之后的价格中的 60%赔偿) 。第 9 页共 17 页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11.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保密期限为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