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仪表自控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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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表自控系统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公司自动化控制仪表管理,保障各生产线自动化仪表稳定可靠,本制度参考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从仪表安装、三级点检、备件管理问题处理、维修考核等几个方面制定了规范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自动化仪表管理和公司相关制度。第一章 仪表安装管理办法第一条 生产线安装使用的所有仪表必须经公司计量部门或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或校准合格,采标齐全且满足工艺设计、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第二条 生产线安装的所有仪表必须附件齐全,仪表盖、接线盒盖必须严密符合防护要求,仪表安装支架固定好。第三条 所有仪表线路的保护套管必须完好,有破损时应及时更换,不允许仪表线裸露在外。第四条 仪表气源管

2、、引压管必须连接牢固、紧密,不泄露。第五条 仪表接线直接影响仪表测量数据的准确性、系统的稳定性乃至生产的安全性,要求接线时要仔细认真核对线路端子,对接线端子进行预处理,除掉接线端子和线头的锈蚀、污物等,接线时接线螺丝应能自如地拧紧,接好后用适当的力度轻拽线头,确认接触良好牢靠,接好线后及时盖好仪表盖,穿线管与仪表的连接接头连接好。第六条 仪表安装接线完毕后,必须进行通电试验,带现场显示的仪表当场观察确认正常。执行机构还须进行动作试验,确认动作是否可靠灵活。第二章 仪表“三级点检”管理办法第一节 “一级点检”管理规定第七条 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日常点检1、生产线的当班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仪表与自控

3、系统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通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详细说明不正常现象出现的过程、表现、工艺参数变化、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并做好仪表维修过程中的配合。当班操作人员还需负责仪表的外观清洁,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水冲洗。2、仪表维修工每班应至少巡检在生产状态的各生产线一次,巡检内容包括:仪表风管、导压管是否有泄漏,保温是否有破损; 仪表穿线管、仪表连接头是否有破损导致仪表线路裸露,仪表盖是否盖好; 执行机构、调节阀是否存在异响、振荡、外漏; 仪表附件、仪表主体表面是否有损坏; 观察和询问工艺人员仪表示值是否正常。3、仪表工程师每班应至少巡检一次各仪表控制机柜室和自控室,巡检内容包括:各间机柜室用

4、于保证工作环境的空调是否工作正常。UPS 电源是否工作正常。机柜各卡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各机柜是否有小动物活动等。各个通讯节点状态是否工作正常。观察和询问自控操作人员计算机是否工作正常,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4、仪表工程师每班均应通过工程师站检查自控系统自检诊断情况,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仪表维修工、仪表工程师要在交接班上如实记载巡检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采取措施,不允许隐瞒或抱侥幸心理拖拉推托。第二节 “二级点检”管理规定第八条 生产线开车之前的仪表及系统试验与确认1、每次生产线开车之前生产单位计量管理员必须核查该线仪表是否在检定期内,仪表由仪表维修人员负责仪表拆接线。拆线时做好各

5、信号线和电源线的标记和保护,做好仪表的位号标记,防止安装时错位,仪表附件、零件妥善保管,接线时按仪表安装要求进行。2、生产线开车之前仪表维修人员必须对仪表进行仔细的核对和试验,确保各测量仪表指示正常、执行机构动作灵活。3、按期进行 DCS 系统确认。第三节 “三级点检”管理规定第九条 现场仪表的修理和定期检定1、仪表使用单位按计量管理规定进行仪表定期检定工作。2、理化仪表中心对出现故障的仪表进行修理,原则上仪表故障采用更换零件的方式自行修理,确认必要时仪表故障返厂修理。第三章 仪表备件及安装制度第一节仪表备件购置第十条 购置计划编制1、理化仪表中心负责各二级单位的生产线在用自动化仪表及监控设备

6、的备件计划申报。其它仪表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申报,理化仪表中心提供技术协助。3、单台价值超过 2000 元的仪表采购按照公司设备条例管理,其更新、技术改造、新建项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列入年度设备购置计划。3、单台价值低于 2000 元仪表备件采购由市场开发部负责,高于 2000 元的仪表设备、备件由精益生产部负责采购。第十一条 仪表选型与订货1、仪表购置必须依据技术发展规划,产量大小,工艺需要和市场供应条件,本着技术先进,经济上合理、技术服务性好等原则选型与订货。2、仪表经选型确定后,必须按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与审批程序签订订货合同。合同生效后立即存档。3、仪表在使用初期,仪表主管部门会同仪表使用部

7、门对仪表质量、效率进行校核,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故障情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给仪表厂家,以取得合理解决。第十二条 入库前验收1、理化仪表中心负责所有仪表的入厂检定,合格后交物流部保管。未经验合格的仪表不得入库。2、仪表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等问题,退回购置单位处置。第十三条 仪表验收保管1、仪表经验收入库,必须及时登记上台帐和整理随机备配件及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资料送分管责任部门。2、仪表入库保管,必须按类别、区域进行标记、存放,并采取防腐防损坏等措施,确保完好。3、仪表库存帐物必须相符,保管单位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盘点,对出现的损坏或盈亏等情况,必须查明原因与责任,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8、第十四条 仪表出库与统计1、仪表出库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的领用、调拨或转让等手续。2、仪表出库后,按公司要求与规定,建立登记签收上账手续。3、保管部门对仪表库存实行动态管理,必须按月进行统计,提供准确库存信息。第二节仪表安装管理第十五条 管理内容及要求1、仪表安装准备:仪表主管部门在仪表安装前,组织人员全面熟悉和准备安装技术、图纸资料。仪表安装和配套施工,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确定,并制订下达安装配套进度计划,组织进行技术、物资等各项准备,条件具备后,方准进入安装施工。仪表在安装前,仪表主管部门必须组织承安单位对仪表及其附件和随仪表应带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认完整齐全后,办理移交或领出手续,移交或领出

9、的仪表由承安单位负责保管。2、仪表的安装:仪表安装由仪表主管部门归口组织,并指导、协调和裁决在施工过程中的疑难和争议事项,各承安和配套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安装方案或规定及进度计划要求进行安装施工,并认真填写安装施工记录。仪表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或裁决质量争议事项,各承安和配套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处理或裁决后的质量要求进行安装施工。仪表安装出现质量问题或影响工作进度时,项目主管部门必须组织调查,在查清原因后,拟定尽快解决的方案。3、仪表的调试:仪表调试由仪表安装部门组织,由仪表主管部门确定参加部门和人员,在调试前必须组织仪表安装部门对仪表进行清洗,润滑,检查各部件及安全

10、装置,熟悉有关技术和使用等资料,确认具备条件后,方准进行。仪表调试即为仪表使用的开始,必须严格按仪表使用规定执行,不具备规定要求则需经仪表主管部门审批,违规造成后果或不服从指挥,追究当事人责任。4、仪表的验收:仪表经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仪表主管部门会同财务、资产、承安和使用部门连同仪表附件、工具等办理移交生产验收手续后,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安装仪表在移交前,仍由承安单位负责管理。仪表经验收移交后,仪表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有关仪表安装调试与调试报告等内容在内的仪表全部技术资料汇总整理,按技术资料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分别归档或保管。第四章理化仪表中心生产异常问题处置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11、管理,结合精益生产和精益化管理工作要求,建立生产线自控系统与仪表异常问题快速反馈机制,规范各类异常问题汇报、处置程序,使出现的异常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将各类安全、质量、环保等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工作原则及指导思想1、按照班组、工段、理化仪表中心、公司逐级汇报、处置的管理原则。2、坚持班组长、工段长、科长、中心分管主任为生产异常问题汇报、处置第一责任人的原则。3、严格执行异常问题的发现、汇报、分析、处置工作闭环管理的原则。4、生产线出现异常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时限要求进行汇报、处置的工作原则。5、各级仪表维修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坚持“首问负责制” 和

12、就地研究处置存在问题的工作原则。6、现场处置异常问题时必须坚持满足生产工房安全定员规定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工作原则。7、开展异常问题处置工作要坚持尊重并广泛听取一线员工意见的工作原则。第十八条 工作程序及流程1、班组级生产异常问题的汇报处置各基层班组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异常问题,由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处置。班组对生产异常问题处置完毕后,对出现的问题、现象、解决措施、时间等进行记录,并向分厂调度、总厂调度进行汇报。班组无法处置时,由班组长汇报工段长、科长,汇报内容为出现异常问题的现象、部位、可能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等信息。班组发现生产线出现的异常问题直接影响安全生产时,立即要求分厂做停料、停车

13、处理,并向工段长、科长汇报,向厂调汇报。2、分厂级生产异常问题的汇报及处置中心分管主任在接到班组长、工段长、科长无法对异常问题进行处置或生产线已做停料、停车处置的汇报后,中心分管主任立即(工作时间 10 分钟内、非工作时间 30 分钟内)到现场组织处置。分管主任及时向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室及总调度台汇报生产线出现的异常问题以及后续分析处置情况。中心无法处置异常问题时,向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室及总调度台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为出现异常问题的现象、部位、可能对生产造成的影响等信息。中心分管主任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段长、班长每月对生产异常问题及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杜绝类似异常问题的再次出

14、现。第十九条 工作时限要求1、从生产线发现异常问题起,各层级针对问题的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问题处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 小时。2、班组发现生产异常问题后,1 小时内要将存在的问题处置完毕,处置时间超过 1 小时,将处置情况向中心进行汇报。3、中心在接到班组汇报后,2 小时内对存在问题处置完毕。处置时限超过2 小时,将处置情况向公司总调度台及相关专业管理部室汇报。第二十条 工作要求1、生产线发生以下问题且危及安全生产的,直接进行停车处置,同时按照生产调度组织程序逐级进行汇报:主要工艺参数控制仪表失控;DCS 系统CPU、双路通讯、双路电源模块故障;双 UPS 同时故障;操作站故障达 2 台。2、

15、各技术管理人员持续开展“管理人员下基层解决问题” 活动,教育员工转变观念,做好维修服务保障,树立现场主义理念,深入生产现场研究处理生产线出现的各类问题。3、全体理化仪表中心员工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严肃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各岗位严格执行程序文件、制度、规程等相关规定。第五章 仪表维修保障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根据公司各生产线生产状况,单位对因维修质量、进度等原因而影响生产的班组予以考核。第二十二条 仪表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置生产线反映的仪表问题,详细记录好故障报修时间、故障修复时间、开停车时间,并按仪表异常情况处置制度上报工段长、科长、主任。仪表故障处置完毕应及时通报分厂调度和总厂调度,并做好通报时间记录。第二十三条 仪表维修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必须及时快速反应,不得延误拖拉,对因延误拖拉影响生产的班组,本单位将对当班人员 30 元/次/ 人予以考核。第二十四条 仪表科、仪表维修工段要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做到帐物清楚,每月及时上报备件计划,保障仪表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置。第二十五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单位研究决定。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理化仪表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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