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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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附 件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和 澳 大 利 亚 政 府 自 由 贸易 协 定 项 下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第 一 节 注 释一 、适 用 于 某 一 特 定 子 目 的 特 定 标 准 或 复 合 标 准 紧 随 该 子目 、所 在 品 目 或 者 章 之 后 列 出 。二 、如 某 一 品 目 或 子 目 适 用 选 择 性 标 准 ,则 相 关 货 物 满 足任 意 一 条 特 定 规 则 即 视 为 符 合 有 关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三 、本 附 件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标 准 要 求 用 于 生 产 货 物 的 每 种非 原 产

2、 材 料 在 缔 约 一 方 或 者 双 方 领 土 内 经 过 生 产 后 发 生 税 则归 类 改 变 。四 、仅 经 过 重 新 归 类 而 无 任 何 物 理 变 化 的 货 物 不 得 获 得 原产 资 格 。五 、就 本 附 件 中 所 列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而 言 :(一 )章 是 指 商品名称及协调编码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中 编 码 的 前 两 位 ;(二 )品 目 是 指 协 调 制 度 中 编 码 的 前 四 位 ;(三 )子 目 是 指 协 调 制 度 中 编 码 的 前 六 位 ;(四 )章 改 变 (CC)表 示 从 任 何 其 他 章 改

3、变 至 本 章 、品 目 或子 目 。这 表 示 用 于 生 产 货 物 的 所 有 非 原 产 材 料 进 行 了 协 调 制 度- 2 -编 码 两 位 数 级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五 )品 目 改 变 (CTH)表 示 从 任 何 其 他 品 目 改 变 至 本 章 、品目 或 子 目 。这 表 示 用 于 生 产 货 物 的 所 有 非 原 产 材 料 进 行 了 协 调制 度 编 码 四 位 数 级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六 )子 目 改 变 (CTSH)表 示 从 任 何 其 他 子 目 改 变 至 本 章 、品 目 或 子 目 。这 表 示 用 于 生 产

4、货 物 的 所 有 非 原 产 材 料 进 行 了 协调 制 度 编 码 六 位 数 级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七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百 分 比 (RVC%)表 示 根 据 第 三 章 (原 产地 规 则 和 实 施 程 序 )第 五 条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进 行 计 算 的 区 域 价值 成 分 的 最 小 百 分 比 要 求 ;(八 )完 全 获 得 (WO)表 示 货 物 按 照 第 三 章 (原 产 地 规 则 和实 施 程 序 )第 二 条 (原 产 货 物 )规 定 是 在 一 方 完 全 获 得 。六 、本 附 件 以 更 新 至 2012版 的 协

5、调 制 度 为 基 础 制 定 。第 二 节 化 学 品 章 节 原 产 地 规 则七 、化 学 反 应 规 则 :尽 管 有 适 用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通 过 化 学 反 应 获 得 的第 27章 至 第 40章 的 货 物 应 视 为 原 产 货 物 ,如 果 该 化 学 反 应 在 一方 领 土 内 发 生 。就 本 节 而 言 ,“化 学 反 应 ”是 指 通 过 分 子 键 断 裂 并 形 成 新 的分 子 键 ,或 者 通 过 改 变 分 子 中 原 子 的 空 间 排 列 而 形 成 新 结 构 分子 的 过 程 (包 括 生 化 过 程 )。- 3 -在

6、 确 定 产 品 是 否 原 产 时 ,下 列 过 程 不 视 为 化 学 反 应 :(一 )溶 解 于 水 或 其 他 溶 剂 ;(二 )去 除 溶 剂 ,包 括 作 为 溶 剂 的 水 ;或 者(三 )添 加 或 去 除 结 晶 水 。八 、提 纯 规 则 :尽 管 有 适 用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对 于 第 28章 至 35章 ,以 及 第 38章 和 第 39章 的 产 品 ,如 在 一 方 领 土 内 发 生 的 提 纯 工 序满 足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则 该 工 序 可 以 赋 予 上 述 产 品 原 产 资 格 :(一 )提 纯 后 产 品 的 杂

7、质 含 量 减 少 至 少 80%;或 者(二 )因 降 低 产 品 的 杂 质 含 量 或 清 除 产 品 含 有 的 杂 质 ,该 产品 适 用 于 下 列 一 项 或 多 项 用 途 :1.用 作 制 药 、医 疗 、化 妆 品 、兽 医 或 食 品 级 物 质 ;2.用 作 分 析 、诊 断 或 实 验 室 的 化 学 产 品 和 试 剂 ;3.用 作 微 量 元 素 的 要 素 和 组 分 ;4.用 于 特 定 光 学 用 途 ;5.用 作 健 康 和 安 全 的 无 毒 物 质 ;6.用 于 生 物 技 术 ;7.用 作 分 离 过 程 中 的 载 体 ;或 者8.原 子 核 级

8、用 途 。九 、混 合 规 则 :尽 管 有 适 用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对 于 第 30章 和 第 31章、以 及 品 目 3302、子 目 3502.20、品 目 3506、3507、3707的 产 品 ,- 4 -根 据 预 定 的 要 求 ,将 数 种 材 料 有 目 的 、按 比 例 、有 控 制 地 进 行混 合 (包 括 分 散 ),使 产 品 具 有 一 定 的 目 的 或 用 途 ,且 不 同 于 初始 投 料 的 物 理 或 化 学 特 性 ,则 在 一 方 领 土 内 发 生 的 该 混 合 工 序可 以 赋 予 上 述 产 品 原 产 资 格 。十

9、 、颗 粒 大 小 改 变 规 则 :尽 管 有 适 用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对 于 第 30章 、第 31章和 第 39章 的 产 品 ,有 目 的 、有 控 制 地 改 变 货 品 的 颗 粒 尺 寸 ,不包 括 简 单 破 碎 、挤 压 ,使 货 品 具 有 规 定 的 颗 粒 尺 寸 、规 定 的 颗粒 尺 寸 分 布 或 规 定 的 表 面 积 ,并 使 之 具 有 相 应 的 目 的 及 与 初 始投 料 不 同 的 物 理 或 化 学 特 性 ,则 在 一 方 领 土 内 发 生 的 该 种 改 变可 以 赋 予 上 述 产 品 原 产 资 格 。十 一 、

10、标 准 物 质 规 则 :尽 管 有 适 用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对 于 第 28章 至 32章 、第 35章 及 第 38章 的 产 品 ,在 一 方 领 土 内 发 生 的 标 准 物 质 的 生 产可 以 赋 予 上 述 产 品 原 产 资 格 。就 这 一 原 产 地 规 则 而 言 ,“标 准 物质 ”(包 括 标 准 溶 液 )是 指 适 用 于 分 析 、校 准 或 参 照 的 配 制 品 ,并具 有 制 造 商 认 定 的 精 确 的 纯 度 或 配 比 。十 二 、异 构 体 分 离 规 则 :尽 管 有 适 用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11、,对 于 第 28章 至 第 32章、第 35章 和 第 39章 的 产 品 ,从 异 构 体 的 混 合 物 中 离 析 或 分 离 异构 体 ,如 在 一 方 领 土 内 发 生 ,可 以 赋 予 上 述 产 品 原 产 资 格 。十 三 、蒸 馏 规 则 :- 5 -尽 管 有 适 用 的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对 于 品 目 2710的 产 品,下 列 加 工 如 在 一 方 领 土 内 发 生 ,可 以 赋 予 原 产 资 格 :(一 )常 压 蒸 馏 :在 蒸 馏 塔 中 ,将 石 油 转 化 为 沸 点 不 同 的 成分 ,再 将 蒸 汽 浓 缩 成 不 同 的

12、液 化 馏 分 的 分 离 过 程 。石 油 蒸 馏 的产 物 包 括 液 化 石 油 汽 、石 脑 油 、汽 油 、煤 油 、柴 油 /热 油 、轻 瓦 斯油 及 润 滑 油 等 ;或 者(二 )真 空 蒸 馏 :在 低 于 常 压 ,但 尚 未 低 至 分 子 蒸 馏 的 压 力下 蒸 馏 。真 空 蒸 馏 用 于 蒸 馏 石 油 中 的 重 馏 分 等 高 沸 点 热 敏 材 料,以 生 产 轻 重 程 度 不 同 的 真 空 汽 油 及 残 渣 。一 些 炼 油 厂 将 瓦 斯油 进 一 步 加 工 成 润 滑 油 。第 三 节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税号(HS 2012)

13、货品名称 产品原产地特定规则第一章 活动物 完全获得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章,从第1章改变至此除外。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0301 活鱼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品目0302 鲜、冷鱼,但税目03.04的鱼片及其他鱼肉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品目0303 冻鱼,但税目03.04的鱼片及其他鱼肉除外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品目0304 鲜、冷、冻鱼片及其他鱼肉(不论是否绞碎)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本品目0305 干、盐腌或盐渍的鱼;熏鱼,不论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是否烹煮;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品目- 6 -税号(HS 201

14、2)货品名称 产品原产地特定规则0306 带壳或去壳的甲壳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熏制的带壳或去壳甲壳动物,不论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是否烹煮;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不论是否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适合供人食用的甲壳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品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0307 带壳或去壳的软体动物,活、鲜、冷、冻、干、盐腌或盐渍的;熏制的带壳或去壳软体动物,不论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是否烹煮;适合供人食用 的软体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牡蛎 0307.1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0307.1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

15、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 扇贝,包括海扇 0307.2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0307.2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 贻贝 0307.3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0307.3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 墨鱼及鱿鱼 0307.4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0307.4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 章鱼 0307.5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0307.

16、5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0307.60 - 蜗牛及螺,海螺除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 7 -税号(HS 2012)货品名称 产品原产地特定规则- -蛤、鸟蛤及舟贝(蚶科、北极蛤科、鸟蛤科、斧蛤科、缝栖蛤科、蛤蜊科、中带蛤科、海螂科、双带蛤科、截蛏科、竹蛏科、砗磲科、帘蛤科):0307.7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子目0307.7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 鲍鱼(鲍属) 0307.8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0307.8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工艺获得。- 其他,包括适合供人食用的细粉、粗粉及团粒0307.91 - 活、鲜或冷的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0307.99 - 其他 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子目;或者在一方领土内经过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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