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管理和审价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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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管理和审价操作培训,总担保,关税处是关区事务总担保的职能管理部门;现场海关负责总担保事务的受理、核准、验放货物等日常工作。海关事务总担保原则上主要针对待办减免税项下货物办理。,海关事务总担保办理流程,(一)关税处按减免税具体项目分别出具海关同意按减免税货物办理税款担保手续证明(以下简称担保证明);(二)关税处凭担保证明及下列单证,按项目办理总担保及延期手续:1.企业签章的保证函一式两份; 2.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且为陕西省级分行)出具的海关税款担保保函;3.当事人书面申请(需详细说明理由);4.其他海关需要的有关资料。(三)各业务现场凭关税处出具的保证函办理通关及延期

2、手续,并应严格审核报关单“备注”栏中填写的“保证函编号”。同时还应在保证函“海关批注”栏内签署意见,且作为随附单证归档和登记造册备查。,关税处及业务现场应在总担保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督促企业办理申请延长担保期限,并于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延期决定。,关税处及业务现场应定期通过总担保保证金(函)自动对账系统对企业扣减额度和剩余额度进行核对,在剩余额度不足100万时,业务现场应及时提醒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额度变更手续。,注意事项,1、除总担保外,各现场办理单票保函时,必须要有担保依据,对10月后无担保担保证明的予以补税处理。2、从现在起,现场一律拒绝银行保函,要求企业提供保证金。3、遇到问题时,请及时与关税处联系。4、在保函到期前1个月,务必提示企业办理担保延期。若遇到超期,原则上一律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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