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法治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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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4 页和谐社会法治先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并强调要 “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一个长远目标,又是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其中适应和谐社会需求的法治建设,不仅本身就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和谐社会其他组成部分的现实保障。因此,和谐社会,法治先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这就要求我们的法治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下,在认识层面和操作层面上与时俱进,更新观念,进而提升法治建设的水准,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法治建设的重点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法治建设中

2、大力倡导并贯彻权利保障的观念。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依法保障权利的社会,在一个社会当中,只有法律主体的各项权利得到落实,并得到权利的充分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得以彰显,才能避免和减少社会冲突,消除不和谐因素。现代社会法治的固有含意就是保障公民权利,约束和限制国家权力。4 月13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2004 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白皮书称,2004 年是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全面进展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在宪法中明确宣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进一步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明确提出了要经过十年左右的不懈努力,第 2 页 共 4

3、页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围绕权利保障理念来进行法治建设,才能从根本上符合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宗旨。二、正确处理好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现代法治国家公权力与私权利共存是一种普遍的政治现象,国家权力的内容重在“力”上,表现为某种形式的强制或管理;而权利的内容则侧重于“利” ,表现为权利人要求实现的价值。在一个社会当中,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从量的角度考查,存在此消彼长的反比关系。一方面,国家权力是社会秩序、公民权利和人民群众基本利益的根本保障,如果没有国家

4、权力或者国家权力受到削弱,社会秩序就得不到保障,甚至会导致无政府状态,同时,公权力与私权利又相互共生,比如个人的受教育权、环境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的实现就离不开相关公权力的扩张与行使。另一方面,在许多特定领域里,私权利与公权力又相互对立,此消彼长。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正确处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归根结底就是正确处理官与民的关系。现存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矛盾不解决,过分强化国家权力的观念不转换,必然会侵犯群众的利益。因此,只有在各自的领域里,国家权力行使恪守规范,公民权利充分落实,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三、在立法活动中改进立法方式加强相关保护公民权利的民事和行政立法。2004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确

5、立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第 3 页 共 4 页的宪法规定,这一规定对强化公民权利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在对宪法相关规定的落实上,需要进一步使之具体化和可操作,为此,要加强民事立法,尽早出台民法典,从而构建起完整的权利体系,为公民权利的充分和全面的保障制备条件,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顺应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转变政府的职能和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手段,一定意义上限制政府的权力,从而减少由于我们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所引发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冲突,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涉及弱势群体保护的社会立法,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容易引发大规模社会问题的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立法,才能为

6、稳定和谐的社会构建良好的人文基础。要想使相关民事行政等立法真正达到其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效能,必须实行立法与决策的民主化,切实反映民意和顺应民心,立法要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应当参与立法机关的活动,进一步实现宪法所确立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庄严承诺。通过这样的立法举措,着重解决立法活动中部门和行业借助立法在本部门本单位权力上的“圈地”现象,将立法权更多地交给中立的人大和社会公众,制定新的历史条件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四、严格执法,切实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实施,是法律的价值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因此,通过有效途径所制定出“良法”是不够的,如果法律不能够有效实施,就难以产生其应有的社会价值,甚至于产生相悖的效果,第 4 页 共 4 页根本上就难以发挥抑制纷争、监督政府、保障权利的作用。在法律实施的环节上,应重点规范政府的权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和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权利与义务意识、权利与责任意识,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减少和预防由于滥用权力和不作为所引发的官民冲突。2005 年,司法改革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一个更为科学的司法体制,可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全社会更加稳定、和谐。2005 年,和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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