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福利政策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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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2 页加拿大福利政策心得体会移民到加拿大的人,有不少人是冲着它的社会自由开放和高福利而来的。 “看病不用钱” 、 “没工作政府给补贴” , “生孩子政府养”等福利政策更是新移民们为之津津乐道的话题。最近,加拿大联邦政府频频出台改革新政,也许该令那些滥享和幻想其福的人们清醒些吧。 目前,领取加拿大就业保险(EI)救济金,失业者只需要简单证明其失业前正式任职某机构超过半年以上,政府即可酌情发放 3 个月甚至半年以上的失业救济金;另外,政府还鼓励并帮助其再次就业,如不果,失业者还可以继续申领救济直至找到自己认为薪酬工种都合适的工作。有一些善钻空子者利用这个政策,跟政府玩起了就业失业循

2、环获利的游戏。 将在 2013 年实施的就业保险改革计划重新严格定义什么叫“正式就业” ,并要求失业者为其再就业付出最大的努力。该改革计划规定:一,就业 10 年以上然后失业的人,在领失业救济金后待业时,可以不接受低于原薪酬 90的相同工种的就业机会,领取失业救济 18 周后,可以拒绝薪酬不及原来的八成的同等工作。二,在过去 5 年内曾申领失业救济 3 次合共 60 周以上者,必须接受薪酬不低于原来薪酬 80的相关工作, 6 周后必须接受无论工种是否相关只要不低于原薪酬 70的工作。三,第一次申领失业救济者必须在头 6 周内接受不低于原薪酬 90的工作,后 12 周内接受薪酬不低于原来的 80的工作,18 周内接受薪酬不低于原来的 70的就业机会。 根据加拿大官方统计,目前加国 140 万正式第 2 页 共 2 页失业者中,40的人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然而有约 24 万的就业机会却仍然悬空。改革的目的是尽可能让国民不再依赖失业保险,接受力所能及的工作。反对党和劳工维权者批评政府这项新政策,说它迫使失业者接受不合意的低薪工作。笔者认为,无论多么富有的国家,国民的福利必须由每一个人去创造和维护,滥用者实际上是在侵吞其他国民的福利,政府的政策应以能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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