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5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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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河南大学 2015 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根据我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特对有关 评审政策作以下说明及补充规定:一、申报资格:(一) 申 报教 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其它有执业资格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二)1980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197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且有连续 12 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经历,方可正常申报。 (申报 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除外)(三)

2、 对 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 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四) 评审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申报条件: (一) 自今年起开始实施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发2014268 号),文件中“直接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河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 号)文件 规定执行。(二) 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 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

3、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2、受到党 纪、政 纪处 分, 处分期内不得申 报。2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 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 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三) 对 与业绩 条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规定:1、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所有业绩须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2、论文不含论文集、增刊、 专刊、特刊中的论文;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 集等。 论文第一作者指所有作者中排第一个的作者,第一通讯作者指所有通讯作者中通讯联系方式排第一个的作者。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实行论文外审,论文外审意见中有 1/2

4、 以上(含 1/2)认定为不合格者,将被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具体外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负责。4、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评奖不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但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等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由本专业学会评选颁发的奖励可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5、严禁使用非法出版物作为评审材料。6、同学科、同等条件下,论文影响因子大、被引用次数多者优先。7、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学校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凡不具备评审条件要求的业绩成果材料和报送材料之日未正式出版、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不能提供正式证件的有关成果,不作为评审条件业绩成果对待,不得填

5、写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不得放入材料袋中。三、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3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 9 月底。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四、申报学历问题(一) 凡申 报 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

6、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体育、 艺术等应严 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二 )关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学历认证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1、提交学 历认证报告的学历为参评人申报评

7、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2、提供学 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党校。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 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三)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4(四) 硕 士研究生 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 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8、2 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五) 关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实行认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中打印的检索页。五、关于考核认定副教授的问题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 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详细介绍该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情况、教学情况

9、和科研情况,并出具由教务处提供的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六、关于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问题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学历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 12 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优秀的人员( 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任职年限破格者,需提交所在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 2 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的推荐意见。七、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问题根据

10、省人社厅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5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4 号)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将对 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回国来豫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开展职称评价工作,申报相关要求详见豫职改办201536 号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回国来校工作半年后至两年内申请参加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也可参加我省每年组织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证明其在海外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需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八、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一) 一般不允许其它辅助系列人员转评教师系列,若属特殊需要,必

11、须从严掌握,且需符合学历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报评审。除研究生学历者外,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正规院校本科以上毕业者,不得转评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教育)。(二) 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1 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 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 1 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

12、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业绩成果 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适当参考。高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 1 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不同专业转评、晋升按有关政策执行。6(三) 转评 程序:个人申报,逐级推荐,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四) 未 经转评 ,当年一律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九、关于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一) 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省外来

13、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3 号)文件执 行。(二) 调 入人 员在调入单位从事不改变原系列和专业工作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新工作岗位上工作 1 年以上,经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由单位对其思想政治、业务工作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人事处,在学校指标限额内,可以办理聘任手续。不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者,不得继续聘任原职务,并降级聘任。(三) 调 入人 员需转换系列( 专业)者,均要在 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 年以上,经单 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在岗位限额内应先经相应评委会予以转评。转评通过并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任

14、职年限可连续计算;转评未通过者,不得继续聘任原职务,并降级聘任,在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任职年限按实际聘任时间计算。(四) 上述 调 入人员无论是否需要转评,都不得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需经学校办理聘任手续后,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十、关于评聘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以科研为主的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可评聘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初聘助理研究员(中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初聘研究实习员(初级)。十一、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从我省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到我校从7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自调入之日起 1 年以上至 5 年

15、内,经单位考核和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可在岗位限额内根据学历、资历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绩成果等,比照同类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社会科研、农业科研、自然科研、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申报时需提供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我校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十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统计、会 计、审计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统计、会计、 审计高级专业 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

16、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 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十三、关于公共基础课的认定问题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研部教师承担的基础课为公共基础课。其它非公共教学部教师对非专业学生开设的公共大学语文、公共高等数学、公共大学物理、公共 计算机等,也可算作公共基础课,但其是否为公共基础课教师,还要看其所承担的各类课程教学的比重而定。既承担专业课又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其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量达到其整个教学工作量的 60%以上者,方可 认定为公共基础8课教师。十四、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按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我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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