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23903176 上传时间:2017-12-0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9.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七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基准制度 一工作时间制度 二休息时间制度 三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制度 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 一工作时间概述 工作时间是指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其本职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包括工作日和工作周 工作时间既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劳动者某些非实际工作时间如生产前的必要准备时间女职工哺乳的往返途中时间连续性工作的间歇时间等 劳动法上工作时间最显著的特点是基准性即具有最低标准只确立法定最低标准的工作时间 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由来 1886 年 5 月 1 日美国 1 万多企业的 35 万工人为争取 8 小时工作日举行全国性大罢工迫使资本家承认了 8 小时工作制 1889

2、 年 7 月国际工人代表大会在巴黎召开把争取以 8 小时工作日为中心的国际劳工保护立法列为议程并作出相应决议在一个作为永久规定的日子里组织大规模的国际性游行示威以便在一切国家和一切城市劳动者都在同一天里要求执政当局从法律上把工作日限制在 8 小时以内并实现巴黎国际代表大会的其他一切决议从此 5 月 1 日成为国际劳动节目前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工作时间的公约已达十余个缩短工作时间也已成为一种普遍和长期的趋势工时的缩短不仅仅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一种保护而且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物质政治和社会文明的程度 二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 一标准工时 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的最多时间是其他

3、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根据 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关于标准工时有下列规定 第一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 第二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1 日 我国标准工时的演进 48 小时 44 小时 40 小时 一年工作 365 天-104 天休息日-11 天法定休假日 250 天 二特殊工时 是指特定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适用的工时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的工作和休息办法包括四类 1 缩短工时 2 不定时工作时间 3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4 计件工作时间 5 其他工作时间 1 缩短工时 是指法律

4、直接规定对特殊岗位上的劳动者实行的短于标准工时的工作时间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 从事矿山井下高山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的劳动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应少于 8 小时如矿山每日 6 小时化工有毒作业的三工一休每日 67 小时并定期轮流脱离接触一个半月至两个月 2 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一般比日班工作少一个小时从 22 点到次日 6 点 3 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针对正在哺乳不满不如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 30 分钟哺乳时间和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 未成年工和怀孕女工未成年工应少于 8 小时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工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5 其他依法可以缩短日工

5、作制的职工单位在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缩短工作时间 2 不定时工作时间 是指由于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决定其工作时间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横流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时长于标准工作日有时短于标准工作日一般适用于以下工作人员 1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和其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3 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如技术工作人员等 3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是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不以日为基本

6、单位计算劳动时间而以周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时间应与实行标准工时的劳动者在同一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相当一般适用于下列工作人员 1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因工作性质特殊的行业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 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 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如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职工等 4 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部分职工也可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法实施 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时间工时制的单位应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其行为不

7、合法不能发生不定时工作时间的效力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劳动者不受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不多发报酬也不扣减报酬在制定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时用人单位仍应以标准工作时间作为确定依据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4 计件工作时间 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也应参照标准工时制来制定定额 5 其他工作时间 1 非全日制工作时间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工的工作时间少于全日制工且可能存在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 2 弹性工作时间 也称

8、弹性工作制要求员工每周工作一定时间但在限定范围内可自由变更工作时间的一种时间安排方案 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节 休息时间制度 休息时间是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包括狭义的休息时间和休假两种 劳动法上的休息时间具有基准性即规定的是最低休息时间 一狭义休息时间 1 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 2 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 3 工作周间的休息时间 二休假 1 法定节假日 包括三类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2 年休假 劳动法第 45 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国务院一直没有规定具体的实施

9、办法 2007 年 12月 7 日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为 5天病假 2 个月以上者不休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0 天病假3 个月以上者不休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为 15 天病假 4 个月以上者不休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但应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 探亲假 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的带薪休假我国现在执行的仍然是 1981

10、 年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的范围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 第一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为 30 天 第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 20 天或两年一次假期为 45 天 第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 4 年一次假期为 20 天 以上假期还要根据实际需要给与路程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探亲假内 另外对内地进藏职工华侨侨眷台胞职工出境探望配偶的也有规定 探亲假期间应按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并按标准报销探亲路费 4 其他休假 主要包括婚丧假产假等 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或配偶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享受 13 天的婚丧假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

11、的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亲属在外地的根据路程远近给与路程假在批准的假期间职工工资照发 女职工产假为 90 天产前假 15 天产后假 75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不满 4 个月流产的给与 15 天到 30 天产假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与 42 天产假对于晚育的各省一般采取鼓励措施包括给与男方一定时间的护理假 第三节 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制度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 是指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实践中称为加班加点 只有标准工作日缩短工作日存在延长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日则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若计算的结果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超出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情况下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只有在

12、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国家对此进行了严格限制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措施 一延长工作时间适用人员的限制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工哺乳未满周岁的女工加班加点 二延长工作时间条件程序的限制 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三延长工作时间长度上的限制 劳动法第 41 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四延长工作时间报酬上的限制 第一在日法定标准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 支付工资 第二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 支付工资 第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 支付工资 计件的则分别按照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 支付工资 三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规定 是指在法定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就可以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并且加班加点的时间也不受每日不超过 1小时或 3 小时每月合计不超过 36 小时的限制 主要是自然灾害公共设施抢修国防任务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