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解决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户历史遗留违规建筑产权登记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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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如何解决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户历史遗留违规建筑产权登记问题的调研报告近年来,中心城区有一大批拆迁安置户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违法违规建房,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件而不断上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有关部门于去年出台了永州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违反规划的处理意见,但到目前为止,这类问题的处置仍举步维艰。为切实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维护永州市的社会和谐稳定,近期,张正市长再次指示我们,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广泛调研。接到指示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广泛开展了调研。2011 年 7 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

2、设局文良军副局长带领市规划执法支队先后走访了市城建投和河东路网公司等单位,在认真听取他们的情况介绍、意见和建议后,调研组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和分析,并形成了此调研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安置户基本情况以城建投管理的安置户为例。目前,中心城市城建投管理的1408 户安置户,早几年已安排了安置建房,且已全部修建完工。但至今,所有的 1408 户还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现多次要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其中这些安置户中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 644 户,已办理村(居)民商住用地批准书的有 347 户,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 249 户,已办理国土使用证的有

3、249 户。二、安置户办理房产证面临的困难由于安置户在其房屋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结果导致了其房屋质量安全等级难以认定,房屋产权登记难以办理,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违规建房比较普遍。由于当时的规划、建筑设计、各项建设手续的办理是由各业主公司统一负责的,各建房户在与各业主公司签订协议后,在没有办理相关法定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就各自超用地面积、超层等进行了违规建房。目前要依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需要补办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手续,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二)质量安全鉴定和结构评估工作难度较大。由于建房户在其项目建设过程中,拒不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变更设计、超

4、层超面积建设,未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结果留下了大量质量安全隐患。现要补办各项手续,首先需要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和结构安全评估。而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做大量工作,且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实际操作难度大。(三)补办手续和处罚费用较高,安置户普遍反映难以接受。根据永规建函2010 296 号文件,每户 在进行国土处罚和补办相关手续的费用需要 3 万元左右,进行规划建设处罚和补办相关手续的费用也在 3 万元左右,再加上办理房产登记又需要 3 万元左右,合计每户共需 9 万元左右。安置户对此很难接受。三、工作建议处理这类问题的总体原则和办法是,仍按照市城建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和永规建函 2

5、010296 号文件, 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如下建议:1、建议由市城建投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冷水滩区政府和有关办事处、居委会联合成立中心城区安置房处理领导小组。2、由领导小组制定处理办法和设立各环节专项工作小组,相关单位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理。根据办事需要建议设立质量鉴定小组、国土小组、规划小组、案件处理小组、房产登记小组。3、先行派驻质量鉴定小组,开展鉴定工作。要求业主收集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所需的资料,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结构评估单位和乙级以上的建筑设计单位对房屋进行检测和结构评估,形成质量安全鉴定报告后,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查备案;市建设工程质

6、量安全监督站根据鉴定报告出具每栋建筑的质量安全意见及整改措施建议。检测评估费用由城建投暂时代垫。若检测评估合格,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件时统一向安置户收取;如检测评估不合格,则检测费从安置户违规建房罚款中解决。4、经检测,审查合格的房屋,建议尽量简化程序,尽快为拆迁安置户办理好房屋产权登记。5、对检测评估合格但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建议给予适当处罚并确定一个单方处罚价格,然后给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对检测评估不合格的房屋,建议责成建设方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处理。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违法违章问题又不接受处罚、不补交费用的,不予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6、要求所有安置户写出书面承诺书,承诺对其修建的房屋质量、建筑日照、采光、通风等负责;承诺不再因安置房问题而上访。7、对补交费用建议按当时的收费标准和政策收取;处罚时尽量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下限进行,并尽量给予减轻处罚。8、建议先从梅湾新区三多亭安置小区进行试点。如可行,则在全市进行推广,以尽快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调研组 201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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