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23771 上传时间:2016-11-09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0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02-2010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单项选择题(2010 年)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一单选第 13 题)案B考点亲亲得相首匿解析本题考核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 14 题)大清民律草案 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

2、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颁行的法院编制法 规定,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 ,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答案B考点清末主要修律内容解析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卷一单选第15 题)律 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理论渊源为礼记。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法律形式源自尚书。大诰理论依据源自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答案B考点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司法制度、大诰、明刑弼教的立法思想解析选项 A 正确。魏明帝在制定

3、 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选项 B 错误。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选项 C 正确。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选项 D 正确。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 尚书。大禹谟。明刑弼教思想,完全是借弼教之口实,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0 年卷一单选第 16 题)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答案D考点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解析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习惯法阶段,接下来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选项 D 颠倒了二者的顺序。(20

4、09 年)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剂”活卖”坐赃”答案: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选项 A 正确。唐末开始用 “典”或“典当”一词。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选项 B 错误。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 “质剂”。选项 C 错误。宋代典卖又称 “活卖”。选项 D 错误。唐律 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宋刑统地位提高,“ 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杖法”答案:题考核宋代的法律。选项 A 正确。宋刑统 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 963 年)修订,成为历

5、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选项 B 正确。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选项 C 错误。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 “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选项 D 正确。宋建隆四年颁行 “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5 月 1 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 月 14 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 6 月底逮

6、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解析:本题考核领事裁判权。选项 A 错误。与本题题干无关,是干扰项。选项 B 正确,选项 D 错误。领事裁判权体现的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司法特权,是对我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选项 C 错误。限制的是我国的司法审判权。(2008 年)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倗生三十田。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解析:西周的买卖契约

7、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实际上“质”和“ 剂”是有区别的,“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用的较长的契券: “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适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所以本题 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 “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 “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 “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答案: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具法” 是放在最后一篇,故

8、 A 正确。魏律共 18 篇,法经中的“ 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 项正确。 晋律,又称泰始律,共 20 篇 620 条。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 ,而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故 C 错误。D 项说法正确。36 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解析:所谓“刑辟” 就是刑法、刑律,“ 不为刑辟”就是不公布成文刑法。.重大信条十九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

9、.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答案:廷宪政编查馆于 1908 年 8 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2008 年四川)清新刑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刑法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典B.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C.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D.大清新刑律于 1911 年公布,但没有实施答案: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与 1911 年 1 月 25 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可见大清新刑律并不是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该刑律公布后并没

10、有真正施行。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罚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采用了一些诸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所以 项是正确的,C 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人甲去世,妻已亡,家中有继子乙及在室女丙。关于甲的遗产继承,依当时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丙享有 3/4 都没有继承权,财产收为官府所有答案:题考察的是南宋法律对绝户财产继承的规定。根据南宋法律的规定,对于无男子承继的家庭,确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一是“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为“

11、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 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有 3/4 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 1/4 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 1/3 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 1/3 的财产继承权,另外 1/3 收为官府所有。所以在有继子和在室女的情况下,作为继子的乙有 1/4 的财产继承权,而作为在室女的丙有 3/4的财产继承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2007 年)59 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行分封制,法为律 ”,连坐”制度,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答案:鞅变法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法为

12、律”,扩充法律内容;二是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 的措施;三是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四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 明法重刑”的主张,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强调“ 以法治国”。要求全体臣民特别是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者,“ 以吏为师 ”;其二,“ 轻罪重刑”。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其三,不赦不宥,反对赦宥,主张凡有罪者皆应受罚;其四,鼓励告奸。其五,实行连坐。A 项,商鞅建立了郡县制,而在西汉时取消了郡县制,实行分封制。B 项,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的内容。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进一步。强调法律规范的论理基础是西周的法制思想。C 项,在商鞅在变法过程中 “实行”了连坐制度而不是“推行”了连坐制度,要注意“实行”与“推行 ”的区别。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辱刑、流放刑、经济刑、刑、流放刑、株连刑、刑、徒刑、流刑、刑、流刑、肉刑、死刑答案:律中的五刑包括: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因此正确答案是 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中国法制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