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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企业名称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主要理由: 主管部门意见:法人代表单位地址 年 月 日(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联系人 联系电话职工总人数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人数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岗位或工种 人数单位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章)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 要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岗位或工种 人数 计算周期年 月 日(章)经研究,同意本表所列工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要求如下:1、实施细则对职工公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
2、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周期内的工作时间按平均每日工作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40 小时标准执行。平均每日加班不得超过 3 小时,平均每月加班不得超过 36小时。3、必须切实贯彻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工资报酬和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4、有效期时间从 年 月至 年 月止。5、到期如需要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重新申报审批。年 月 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