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税系统报表指标解释及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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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5 年国税系统报表指标解释及逻辑关系机关党政人才资源统计表本套表统计对象为行政单位干部,不含工人。第 1 表党政机关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填写时要求使用与本单位公章相一致的汉字名称。法人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机关 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为 6 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填写。该代码可从程序

2、帮助功能获取。所属部门:一律填写“216 税务部门” 。单位隶属关系:一律填写“1 中央” 。是否中央驻地方的单位:填写“1 是” 。联系人姓名:填写填表人姓名。第 2 表机关党政人才基本情况相当职务:是指从相应级别的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未明确职务,等待分配,以及免职学习、出国援外、病休半年以上的领导干部。党员同时又是民主党派成员的,按党员统计。博士、硕士:以具有学位颁发权力的机构所颁发的硕士、博士学位证书为凭证。学历: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获得结业证书的,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均按原学历统计。具有学籍的肄业生的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栏

3、,大学本科肄业统计在大学专科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中专栏。2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干部实足年龄(周岁)。第 3 表机关党政人才晋升职务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情况本表统计年度内机关晋升职务干部的有关情况和机关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情况。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提高政治、生活待遇的不作晋升职务统计。职务晋升人员有关情况按干部晋升职务时的情况统计。报告期内,晋升两次以上职务的按最近一次晋升的职务统计。提拔交流到其它单位任职的,由新单位按其晋升职务情况统计。经过培训:是指晋升职务前 5 年内,累计时间在 3 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参加学历教育的不计算为参加干部培训的时间。越级晋升职务的, “在一级岗位任

4、职年限”统计时归入“不满 2 年” 。由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然后晋升的,计算“ 在一级岗位任职年限”时应从担任非领导职务时算起。第 4 表机关党政人才交流情况本表由交流干部的原单位按干部交流前职务级别情况统计。调任:是指副处级以上干部调出党政机关任职。转任:是指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平级调动到其它党政机关(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单位内部轮岗:是指干部在同一机关内部进行岗位轮换。统计交流去向时,国税系统内跨单位交流(包括去外省)一律在“中央单位” 反映。“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

5、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第 5 表机关党政人才免职、降职、辞职和受奖惩情况在统计干部的免职、降职、辞去领导职务情况时,按干部的原任职务级别统计。在统计干部受奖励、处分情况时,按干部受奖励、处分时的职务级别统计。免职:不包括机关干部因转任、轮换、挂职锻炼、晋升或降低职务等,需要免除原任3职务而改任其它职务的或因离退休而免除原任职务的干部。因公辞职:不包括一般干部辞去公职。授予荣誉称号:是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需附载有“姓名、 单位、文号”的说明。同时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的分别统计。第 6 表机关党

6、政人才变化情况车购税费改革划转接收人员统计在乙 5。国税系统内由事业单位调入行政机关的统计在乙 8。国税系统内由行政机关调到事业单位的统计在乙 19。工人转干统计在乙 5。第 7 表本表统计本年度内机关干部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脱产培训的人数、人次、培训时间等情况。参加培训人员合计:一年内参加两次以上培训的干部仍按一人统计。累计培训时间:一年内参加两次以上培训的,其培训时间累计计算。参加培训总人次:一年内参加多次培训的,按参加培训次数累计计算。党校:指机关干部参加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县级以上党校的培训。不包括参加基层党委党校的培训。行政学院:指机关干部参加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各级行政学院的培训

7、。其他培训机构:指机关干部参加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管理干部院校、培训中心、普通高等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本表统计对象为事业单位干部,不含工人。第 1 表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法人单位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事 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为 6 位数字,表示县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按中华人民

8、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填写。该代码可从程序帮助功能获取。单位隶属部门:一律填写“216 税务部门” 。单位隶属关系:一律填写“1 中央” 。所属行业类别:信息中心为“G”,服 务中心和 发票管理中心为“Q”,税 务学会和科研所为“M”,报 社、杂志社和出版社为“R”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为“S” ,培训中心为“P”。联系人姓名:填写填表人姓名。登记注册类型:一律填写“1 国有” 。第 2 表 本表统计事业单位中在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博士、硕士:是以具有学位颁发权力的机构所颁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证书为凭证。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

9、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有两个及以上学历的,按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统计。在校学习及参加不脱产的夜校、业余学校、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学习的,未取得新的学历之前,按现有学历统计。取得两个及以上同等学历的,学历仍填报在对应的同等学历栏。取得中等技工学历的,学历填报在“ 高中及以下”栏。参加各种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的和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仍按原学历统计。具有学籍但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肄业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5学历均按下一层次学历统计。研究生肄业统计在“大学本科” 栏,大学本科肄业统

10、计在“大学专科 ”栏,大学专科肄业统计在“ 中专” 栏,以此类推。1970 年至 1976 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统计在大学专科栏(下表同)。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指在中国境内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下表同)。年龄:指统计截止日期时的实足年龄(周岁)。如 1954 年 12 月出生的人员,在 2004年 12 月 31 日统计时计算为 50 周岁;而 1955 年 1 月出生的人员,则计算为 49 周岁(下表同)。公开选拔: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

11、结合的办法选拔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通过公开报名、考试答辩、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产生竞争职位人选,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择优任用的人员。越级晋升:主要包括由下一级副职直接晋升为上一级副职、下一级正职直接晋升为上一级正职的人员。逐级晋升:指经任免机关任命,按照职务序列由低向高的逐级变动。填写时注意:(1)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和提高政治、生活待遇的不作晋升职务统计。(2)政治情况等,按干部晋升职务时的情况统计。(3)在报 告期内,晋升两次以上职务的,按最后一次晋升的职务统计。提拔交流到其他单位任职的

12、,由新单位按其晋升情况统计。第 3 表 本表统计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指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或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职业资格: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职业准入资格和职业水平认证资格。职6业准入资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建立的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注册管理。职业准入资格也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法定条件规定的特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等方式取得职业准入资格。职业水

13、平认证资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国家职业水平认证考试取得的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指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序列,被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第四表 本表仅统计本单位拥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 、“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等称号的人员数。本单位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数: 是指本单位特殊人才的数量,一人有多个称号的,在此栏只填写一次(不得重复计算),但在表内所列人员对应的称号栏要分别填写一次。中国科学院院士:指根

14、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规定,从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中国国籍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中推荐并当选的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指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章程规定,从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的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中推荐并当选的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指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优先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生活待遇的通知(中组发19843 号)要求,以“在理论研究上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公认的;在生产、技术、教育、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15、益的;在专业工作中做出特别优异的成绩,并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为条件进行选拔, 经人7事部审核批准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010 号)的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上报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等人选,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进行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的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指根据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自然科学

16、基金委、中国科协关于印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专发1995147 号)的有关规定,为培养造就数百名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数千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数万名在各学科领域里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在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人选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 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的人选。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指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任何一项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指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 人才培养工作意 见的通知(中宣发200326号)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宣传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在宣传文化系统内选拔的有过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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