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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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2)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1Z301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一、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必需由第三人担保二、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1.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2)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照连带保证3.保证人资格:1.)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2.)不能作为保证人的: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在授

2、权范围内作保)如:项目经理部不能作为保证人3.)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合同的规定保证期间的规定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内 P 36三、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证种类 施工投标保证金 P36 页三种: 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1Z30107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一、抵押权1.抵押的概念:关键词: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担保。债权人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抵押物:1)可以抵押的财产(六类)P3637 页土地所有权耕

3、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2)不可以抵押的: 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医疗卫生及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3.抵押权的生效:1)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2)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3)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二、质权1.质权的概念:关键词:债务人或第三人动产或权利转移占有债权人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质权是一种约定担保,以转移占有为特征;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3.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三、留置1.留置的概念:关键词: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依法留置债权人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留置

4、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四、定金:1.定金的法律后果: 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2.定金的要求: 定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主合同总标的的 20%【真题示例】1. 施工企业购买材料设备后交付承运人运输,未按约定给付承运费用时,承运人有权扣留足以清偿其所欠运费的货物,承运人行使的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所有权2.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 )时设立。A.合同签订 B.备案 C.交付 D.登记3.根据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

5、。A.土地所有权 B.农村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C.学校游泳馆产权 D.荒地承包经营权E.被扣押的房屋4.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由丙企业作为保证人。合同签订 3 个月后,甲与乙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 150 万元,甲和乙通知了丙,丙未予答复。后甲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关于该案中的保证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P36A.丙应承担 150 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甲和乙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B.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C.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金额条款而致合同无效D.丙对 100 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 50

6、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建筑工程保险制度1Z3010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一、保险的法律概念1.当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保险公司)2.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1Z301082 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 P41)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被保险人范围较宽: 承包人、分包人技术顾问(由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2.保险责任的范围建造过程中自然事件、意外事件 P41 页3.除外责任一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

7、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 P41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财产损失+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5.赔偿金额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 P42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一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以先发生者为准)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不超过 3 个月的考核期三、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四、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1. 代理人是接受保险公司委托推销保险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2.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情况帮助其选择保险公司【真题示例】1.某建设工程项目既含有土木建筑工程项目也含有安装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 1.6 亿元,其中安装

8、工程项目造价约为 0.6 亿元,则下列关于该项目投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P40A.整个项目按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B.整个项目按建设工程一切险投保C.该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安装工程项目按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D.整个项目按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建设工程一切险投保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类型委托授权被代理人 A 代理人 B(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负责)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和享有 已被代理人的名义第三人 CB 在优路教育代理权限范围内 以 A 名义与 C 进行民事活动 法律后果归 A 合同当事人是 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2、代理分类:

9、委托代理:由委托人委托法定代理:监护人(被代理人仅限于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P14 页四种情形: 1)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2)禁止全部转包3)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4)主体结构由总承包人完成2、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P14 页(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P14l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 承担 (图例中)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 A 利益而

10、转代理)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 追认有效,不追认 不追认无效。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 C 有理由相信 B 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 知道 B 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 承担后果2、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 连带责任BC 串谋连带责任C 故意C 知道 B 无权代理,但仍与 B 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BC 连带责任违法代理B 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 A 知道 B 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 连带责任3.什么是连带责任:权利人找谁承担到可以【真题示例】1.某施工设备经销商规定其业务员按合同价 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施工企业洽谈时

11、提出,合同定价遵守公司规定,但王某本人按每台 50 元补贴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人账。王某行为的法律 定性是( )。A.合法行为 B.无权代理 C.不正当竞争 D.滥用代理权2.被代理人因为向代理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 )。A.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B.由被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C.由第三人自己承担损失D.由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Z301041 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P171、物权的分类: 所有权最完整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12、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1Z301042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P191.土地所有权:1)城镇市区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2)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耕地经营期限 30 年2.建设用地使用权1)可以采用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2)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块地、两个人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向登记机构申请使用权登记登记时设立4)处分土地使用权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并处分3.地役权(注意概念)P20【真题示例】1.建设单位需要使用相邻企业的场地开辟道路就近运输建筑材料。双方订立合

13、同,约定建设单位向该企业支付用地费用,该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场地。在此合同中,建设单位拥有的权利是( )。A.相邻权 B.地役权C.土地出租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2.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A.地役权 B.留置权 C.土地承包经营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 E.宅基地使用权1Z301043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P20 页1.不动产物权变动一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动产物权变动:一般物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登记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物权的保护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Z3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略)1Z301052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1. 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P23侵权责任法不当得利、无因管理1Z301053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看 P23【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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