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新城西北环线山体护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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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GF-2011-0201北 京 市 建 设 厅监制北 京 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 1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 (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中铁桥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 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双 方 就 本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事 项 协 商 一 致 ,订 立 本 合 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门头沟区新城西北环线山体护坡工程工程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工程内容:新城西北环线公路排水边沟、

2、路基山体护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门头沟区新城西北环线山体护坡工程的施工,包括公路排水边沟、路基山体护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1 年 2 月 5 日(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 2012 年 7 月 20 日 合同工期:166 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 柒佰零肆万壹仟贰佰陆拾柒元叁角叁分(人民币)¥:7041267.33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

3、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发包人委托编制的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1 年元月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桥南大街 27

4、 号 住 所:广州市荔枝湾区芳村大道东 88 号新年鸿大厦七楼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哲军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 话:01069842655 电 话:020-87351122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荔枝湾支行邮政编码: 102300 邮政编码:510150- 3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承诺书);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委托编制的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

5、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2.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款结算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文件等。2.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双方按本行业通用规定执行。 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

6、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正式开工前三天,提供全套施工图纸5套(含编制竣工资料用2套)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梁爱琴 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负责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资料的管理以及协调工作。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4.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李书翠 职务 工地代表 职权: 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发包人协调解决的事项和工程变更、签证等的确认。5.项目经理姓名: 朱伯森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施工

7、组织管理和合同履行。 6.发包人工作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提供乙方临时设施用地,满足乙方进场的条件要求,开工前3天完成。 - 4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电、用水接至施工现场 50m,临时道路等由发包人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2 天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报建、开工等相关手续,开工前三天完成。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内办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8、校验工作,并以书面形式现场签字交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 3 天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交底。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后 7 天内完成。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时明确。7.承包人工作7.1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需 由 设 计 资 质 等 级 和 业 务 范 围 允 许 的 承 包 人 完 成 的 设 计 文 件 提 交 时 间 : 无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开工后7天内

9、向发包人提供一份总计划和详细的施工计划及每周计划完成工程量的报表一式三份。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该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在中标价的措施费中包干使用。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发包人协助,承包方按规定办理。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实物交接前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工程实物交接后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和保护,费用按实

10、际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后由发包人承担。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并按承诺质量目标相对应的文明工地标准执行中标价的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竣工结算时携计价手册到市造价管理部门核定,按核准的费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计入总造价,未经核定的一律不予计取。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等管理工作,承包人责任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和

11、项目经理应在2日内与发包人草签施工合同,同时做好开工前准备。开工日期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经发包人确定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中标后3日内应提交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且经监理、发包人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表,并以此作为合同工期履约条款的依据,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五日内确认。 9.工期延误9.1 本工程要求合同工期为 166 历天,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9.2 承包人应重新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严格按照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工程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

12、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应当按照开工令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合同工期以承包人投标时承诺工期为准。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招标人将按投标人在施工进度计划中的节点工期进行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第三次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 3.5 款规定进行处罚,连续第四次节点工期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施工力量进场进行抢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3 发包人认为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

13、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 48 小时内给与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 48 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9.4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9.4.1 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图纸或施工条件不具备;9.4.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

14、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9.4.3 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9.4.4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9.4.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9.4.6 不可抗力;9.4.7 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 -四、质量与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根据规范要求应该进行中间验收的所有部位。 10.2.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合同质量目标按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目标。如果本工程承包人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目标,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的质量目标。10.3 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工期不予顺延。2.质量管理: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质量标准、验收规范等组织施工,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的检查。承包人须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等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招标人最终将凭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对工程质量评定的依据。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隐蔽部位须按相关规定要求报市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出具合格的质量监督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五、安全施工: 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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