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淮海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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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 言 文 字 规 范GF 基 础 教 学 用 现 代 汉 语 常 用 字 部 件 规 范(征求意见稿)Modern Chinese Common Character Component Standard of Elementary Teaching发布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发布2目 录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说明5 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部件拆分及命名规则6 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使用规则7 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音序)8 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构字数降序排列表9 基础教学用现

2、代汉语常用字部件笔画排序检索表3前 言本规范依据信息处理用 GB 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 、 信息处理用 GB 13000.1 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 汉字基础部件名称表和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制定。本规范规定了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及其名称。本规范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立项。本规范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本规范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实施。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宁、张普、石定果、邢红兵、崔永华、柴鸿斌、陈一凡、宋利强、陈民、韩秀娟、裴立杰。4中华人民共中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

3、文字工作委员会 语言文字规范GF 基 础 教 学 用 现 代 汉 语 常 用 字 部 件 规 范(征求意见稿)Modern Chinese Common Character Component Standard of Elementary Teaching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全部汉字的部件及其名称。本规范是对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的 3500常用汉字逐个进行拆分、归纳与统计后形成的,是针对基础教学的需要制定的。信息处理用 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 (GF 30011997)的汉字拆分、归纳原则,在本规范的制定中具有延续性。本规范适用于中小学语文教学、民族地区汉语教学及

4、对外汉语教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被引用的标准和规范修订后,其最新版本的条文随之取代本规范的相关条文。GB/T 12200.1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1 部分:基本术语GB/T 12200.2 汉语信息处理词汇 02 部分:汉语和汉字GF 30011997 信息处理用 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件规范GF 20012001 GB 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 1988年 1月 26日联合发布)3 术语和定义3.1汉字部件 Chinese character component (GB/T 1

5、2200.2)由笔画组成的具有组配汉字功能的构字单位。简称“部件” 。例如:“木、心、口、也,氵、亻、刂、衤” 。 3.2笔画 stroke (GB/T 12200.2)构成楷书汉字字形的最小连笔单位。5例如:“一” (横) 、 “丨” (竖) 、 “丿” (撇) 、 “丶” (点) 、 “乛” (横折钩) 。3.3成字部件和非成字部件 character formation component;character non-formation component (GF 30011997)可以独立成字的部件称成字部件。例如:“另” 、 “吉” 、 “唱” 、 “向”中的“口” ;“河” 、 “

6、苛” 、 “荷” 、 “歌”中的“可” 。不能独立成字的部件称非成字部件。例如:“筒” 、 “刚” 、 “网” 、 “铜”中的“冂” ;“疾” 、 “病” 、 “疼” 、 “嫉”中的“疒” 。3.基础部件和合成部件 basic component;compound component(GF 30011997)最小的不再拆分的部件称基础部件,也称单纯部件。基础部件处于汉字结构的最底层,又称末级部件。例如:“男”中的“田” 、 “力” ;“江”中的“氵” 、 “工” 。由两个以上的基础部件组成的部件称合成部件。例如:“想” 、 “箱” 、 “厢” 、 “湘” 、 “霜” 、 “孀”中的“相” 。“

7、倍” 、 “部” 、 “菩” 、 “涪” 、 “焙” 、 “蓓”中的“咅” 。3.5单笔部件 one-stroke component 由一个笔画构成的部件称单笔部件。例如:“一” (横) 、 “丨” (竖) 、 “丿” (撇) 、 “丶” (点) 、 “乛” (横折钩) 。3.6 汉字结构 Chinese character structure (GF 30011997)部件构成汉字的方式和规则。3.7结构理据 structure origin(GF 30011997)根据字源或参考字源,从汉字的部件组合中分析出的造字意图,称结构理据。 例如:“旦”的理据是像太阳(日)从地平线(一)升起;“

8、架”的理据是从“ 木”、 “加” 声。 3.8部件拆分 component disassembly(GF 30011997)将汉字拆分为部件称部件拆分。 3.9有理据拆分和无理据拆分 original disassembly;unoriginal disassembly(GF 30011997)根据结构理据所进行的部件拆分,称有理据拆分;例如:“啊”:形声字,从口,阿声。第一层分为“口”和“阿” 。当无法分析理据或理据与字形发生矛盾时,依照字形所进行的部件拆分,称无理据拆分。 例如:“执”拆分为“扌” 、 “丸” ;“朋”拆分为“月” 、 “月” 。3.10部首 indexing compon

9、ent (GB/T 12200.2)一部分可以成批构字的部件。凡含有某一部件构成的字在字典中均排列在一起,该部件作为领头单位排在开头,成为查字的依据,称为部首。部首多由形旁构成。6例如:木:(松、柏、杨、架、杏、林、相) 。4. 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说明 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依据部件名称首字,按汉语拼音字母表音序排列,是本规范的主表。另有两个附表: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构字数降序排列表和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笔画排序检索表 。4.1 序号基础教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共有 540 个部件,每个部件均有固定的序号。4.2 组号为表示部件之间的关系,把同源不同形的部

10、件以及形体相近、笔画相同的部件归纳为一组,共有461 组,每组部件均有统一的组号。4.3 主形部件各组的第一个部件为主形部件。主形部件为本组部件的代表,用以指称本组部件。例如:52 组部件“川、巛、 ”中的“川” 。4.4 附形部件各组的主形部件之后所列的相关部件为附形部件。每个附形部件仍为独立使用的部件。例如:396 组部件“衣、衤、 ”中的“衤”和“ ”。4.5 部件名称对部件的称说。详见 5.2。4.6 部件构字数部件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的构字总数。例如:部件“日” ,构字数为 222。4.7 部件出现次数部件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出现的总次数。例如:部件“日”的出现次数为 231。基础教

11、学用现代汉语常用字部件表部件拆分及命名规则51 部件拆分规则5.1.1 字形结构符合理据的,按理据进行拆分;例如:分拆分为“八” 、 “刀” ;相拆分为“木” 、 “目” 。5.1.2 按理据拆分时,属于层次结构的,依层次拆分;属于平面结构的,一次性拆分。例如:想(层次结构)第一层拆分为“相” 、 “心” ,第二层“相”拆分为“木” 、 “目” 。暴(平面结构)次性拆分为“日” 、 “” 、 “八” 、 “氺” 。5.1.3 无法分析理据或形与源矛盾的,依形进行拆分。例如:朋 拆分为“月” 、 “月” ;执 拆分为“扌” 、 “丸” 。5.1.4 交重不拆,极少数不影响结构和笔数的笔画搭挂可拆

12、。例如:串(交重)不可拆分为“中” 、 “中” ;东(交重)不可拆分为“七” 、 “小” ;孝(搭挂)拆分为“耂” 、 “子” 。75.1.5 拆开后的各部分均为非字部件或均不再构成其他汉字的,即使是相离或相接,也不拆分。例如:隶不可拆分为“” 、 “” ;非不可拆分为“ ”、 “ ”。5.1.6 为照顾查检的方便,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局推荐使用的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 的 201 部首(含繁体部首)一律进入部件表。5.1.7 因为构字造成独体字部件相离的,拆分后仍将相离部分合一,保留独体字的原形。例如:裹拆分为“衣” 、 “果” ,不拆分为“亠” 、 “果” 、 “” ;乘拆分为“

13、禾” 、 “北” ,不拆分为“禾” 、 “” 、 “匕” 。5.2 部件名称命名规则5.2.1 按读音命名部件5.2.1.1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内的成字部件,仅有一个读音的,按其读音命名;多音的成字部件,选取较常用的读音命名。例如:单音:“口(ku) ”、 “木(m ) ”、 “火(hu) ”、 “革(g)” 。多音:“石”称为“石(sh) ”,不称为“石(dn) ”。5.2.1.2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以外的成字部件,给出读音后再按部位命名。例如:“殳”的名称是“殳(sh) ”和“设(sh)字边” ;“聿”的名称是“聿(y) ”和“律(l)字边” 。5.2.2 按俗称命名部件5.2.2.1 俗称通行

14、的非成字部件,用俗称命名。例如:“辶”称为“走之” , “氵”称为“三点水” ;“宀”称为“宝盖” , “扌”称为“提手” 。5.2.2.2 有多种俗称的非成字部件,采用一个含义明确、比较通行的俗称命名。例如:“纟”俗称“绞丝旁” 、 “绞丝、 ”“孪绞丝” 、 “乱绞丝”等,选用“绞丝旁” ;“彳”俗称有“双立人” 、 “双人旁”等,选用 “双人旁” 。5.2.3 按笔画命名部件5.2.3.1 单笔部件按规范的笔画名称命名。例如:“一”称为“横” , “丨”称为“竖” ,“丿”称为“撇” , “丶”称为“点” , “乚”称为“竖折横折钩” 。5.2.3.2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内成字的单笔部件,

15、可以根据字音和笔画双重命名。例如:“一”称为“一(yi) /横(hng) ”,“乙”称为“乙(yi)/横折撇折横折钩(hngzhpi zhhngzhgu) ”。5.2.4 按部位命名部件以上三类以外的部件,采用代表字及部件在代表字中的部位命名。例如:“字头” 、 “底” 、 “字框” 、 “字心” 。名称中的“”为部件命名的代表字, “头” 、 “底” 、 “框” 、 “心”等为部件在代表字中的部位。部件命名的代表字一般从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中选取,并且优先选用两部件字,优先选用左右部件的字,优先选用部件位置明确的字。部件命名的代表字不选取本部件集中的成字部件。如:“” 称为“贞(zhn)字头” ,不称“占字头” ,因为“占”是本部件集的部件。5.2.4.1 字头上下、上中下结构的上部部件称“字头” 。例如:“” 称为“责(z)字头” , “癶”称为“登(dng)字头” 。5.2.4.2 字底8上下、上中下结构的下部部件称“字底”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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