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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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管理学习网,电子商务概论,主讲教师:陈 静重庆教育学院工商管理系,WELCOME TO INTRODUCTION OF ELECTRONIC BUSINESS,中华管理学习网,目 录,第2章 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第3章 网络营销与管理,第5章 B2B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管理,第6章 网上服务业,第1章 电子商务概述,第4章 电子商业与管理,中华管理学习网,目 录(续),第10章 电子商务物流系统,第11章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第9章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第12章 电子商务发展动态,第7章 电子商务系统建设,第8章 电子商务安全技术,中华管理学习网,第11章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中华管理学习网,电子商务

2、法律问题,11.1 电子商务法概述 11.2 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1.3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11.4 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保护 11.5 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11.6 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 11.7 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中华管理学习网,11.1 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的发展引发了空前规模的社会、法律问题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导致了这些问题的产生原有的法律无法满足现代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建立系统的电子商务法以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中华管理学习网,中华管理学习网,中华管理学习网,11.1 电子商务法含义,广义的电子商务法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相对应的,它包括

3、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讯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其内容极其丰富,至少可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的,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前者如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亦称狭义的电子商务法),后者如联合国贸法会的电子资金传输法、美国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等,均属此类。,中华管理学习网,11.1 电子商务法含义,狭义的电子商务法 从便于立法和研究角度出发可以认为,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讯(DATA MESSE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中华管理学习网,11.1 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交易中某些形式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电子商务中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4、电子商务中隐私权如何保护电子商务中如何征税网络侵权案件有哪个法院管辖虚拟财产是否保护及如何保护,中华管理学习网,11.1 电子商务法的任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中华管理学习网,11.2 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数字签名及认证问题意思表达真实问题 书面形式问题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中华管理学习网,11.2.1 数字签名及认证问题,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电子文件、电子信息)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

5、身份认证是与数字签名相关的一项重要制度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在进行每一笔交易时,需要鉴别对方的可信度,因此要有一个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来认证双方的身份,保证网络交易的安全。,中华管理学习网,11.2.2 意思表达真实问题,电子商务中的意思表达真实问题包括系统故障和电子错误两种。系统故障和电子错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中国的法律规定中虽然涉及系统故障的内容,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电子错误中如果发件人的系统出错,收件人据此做出了相关意思表达,发件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中华管理学习网,11.2.3 书面形式问题,数据电文是否是法律要求的书面形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6、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传统法律中的特殊规定是否能够适用呢? 如我国拍卖法中规定拍卖必须签订确认书,在电子商务中存在各式各样的“拍卖”,是否应当签订确认书应该具体分析。,中华管理学习网,11.3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有关域名的法律保护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中华管理学习网,11.3.1 知识产权的含义,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既包括相关的人身权又包括经济权利。 随着网络信息流量的不断加大,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越

7、来越成为人们的关注焦点。,中华管理学习网,11.3.2 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互联网的发展对著作权提出了巨大的挑战。2001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为著作权人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但并没有规定相应的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制定了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中华管理学习网,“榕树下”网站诉中国社会出版社侵害著作权案,据原告榕树下网站市场部经理李凡介绍,今年5月份,他们发现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网络人生系列丛书(全套书共6本、发行10000册)5本书中,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收进了

8、网站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假装纯情等9篇文章,6月份网站跟出版社进行近1个月的交涉。协商未果后于7月份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出版社停止发行该书并登报道歉,赔偿人民币10001元。,中华管理学习网,网络文学也有版权 “榕树下”状告出版社文学网站“榕树下”状告出版社侵权专家透露可能称网络版权为“向公众传播权”“榕树下”告赢出版社 双方同意调解网站首次告赢出版社 榕树下获赔一万,中华管理学习网,11.3.3 有关域名的法律保护,域名在给用户带来便利的时候,也产生了一系列纠纷,主要是“域名抢注”和“域名盗用” 。国内外有关域名的立法有,国际互联网络机构于1999年10月通过了统一域名争议解决规则,美国

9、国会于1999年1月通过了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在判例中会发现法院经常会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判案根据。,中华管理学习网,天地公司就tide域名纠纷对宝洁提出上诉,2000年3月22日,宝洁公司起诉北京天地电子集团,称“天地”使用“”为公司域名的行为侵犯了其洗衣粉产品“汰渍TIDE”的域名使用权。11月22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宝洁胜诉。近日,天地电子集团提出上诉。据天地电子集团称,“1993年北京市天地电子技术开发公司在美国纽约建立了窗口公司,根据音、意

10、和谐的原则,由公司同仁共同将公司英文名称译为TIDE,并在美国注册公司名称为TIDE ELECTRIC & ELECTRONIC INC。虽因种种原因,公司没有在美国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TIDE做为天地的英文名称一直沿用至今。1994年印制的公司简介和1997年印制的集团简介都沿用了此名称。1997年公司在美国硅谷注册的公司其投资方和公司名称均采用了TIDE。1993年天地公司以TIDE为品牌出售的微机许多客户至今在用。1998年4月9日,天地集团在中国互连网络信息中心注册域名时,理所当然沿用了Tide,并取得了域名注册证。但在今年三月宝洁公司起诉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抢注了汰渍洗衣粉的域名。20

11、00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停止使用域名。现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已委托北京经纬律师事务所王以岭律师、付世德律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从1993年就已使用TIDE英文名称至今,并无抢注之故意,亦无恶意之主观,更无以赢利为目的注册域名,作为正常使用的企业集团网站,更改域名损失巨大。认定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恶意抢注TIDE域名,侵害了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通过法律讨回公道。”,中华管理学习网,11.3.4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数据库技术是计算机软件技术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储存与高速传递处理的一门技术。

12、数据库具有集合性、有序性、可访问性以及信息容量的庞大性等特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数据库为“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因此,著作权法以“独创性”为条件,对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进行法律保护。非独创性的数据库不受法律保护。,中华管理学习网,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诉某信息研究院数据库版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称,该公司于1998年9月正式推出“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该数据库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建设内容、所需关键设备、投资总额、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的联络信息等。项目库资料定期更新,用户分为两种方式获取:一种是采

13、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软盘,一种是用户从原告的网站上下载(由原告给予用户名和密码)。被告作为原告的客户购买了该项目库。被告采用网上下载更新的方式,自1999年6月,对原告项目库资料进行改编使用,并以“中国项目专刊”的形式发布,“专刊”在资料的选择范围及体例上均抄袭自原告的项目库,侵犯了原告对项目库资料所拥有的版权,其出售行为对原告的经营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焦点:数据库内容和编排体例是否享有著作权,中华管理学习网,11.4 电子商务中隐私权的保护,信息网络技术的出现为信息的收集、传播和管理等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同时它使得个人隐私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胁。由于计算机强大的记录、

14、储存功能,以及网络这一新兴媒介的发达,对个人信息的搜集和利用已较以往更为容易、便捷。随着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越强,个人隐私被窥探、窃取的可能性随之大增。,案例:“艳照门”,中华管理学习网,11.4.1 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传统认为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骚扰、知悉、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主要包括个人生活宁静权、私人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及个人隐私利用权。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隐私权的定义 。通常认为网络隐私权大致有如下内容: (1)知情权 (2)选择权(3)合理的访问权限 (4)足够的安全性,中华管理学习网,11.4.2 网络中侵犯隐私权的种类,1.非法收集、利用个人数据2.非法干涉、监视私人活动 3.非法侵入、窥探个人领域 4.擅自泄露他人隐私,中华管理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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