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家赔偿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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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国家赔偿的程序,第一节 行政赔偿程序第二节 司法赔偿的程序,第一节 行政赔偿程序一、概述 两类三种程序:行政程序包括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的赔偿程序和行政赔偿的复议处理程序。诉讼程序是指行政诉讼程序。,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的赔偿程序(一)适用范围 1.受害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之间对行使职权行为的侵权性没有争议,但对行政赔偿问题尚未达成协议的,2.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已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为侵权,或者己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但复议决定未对赔偿问题作出处理,或者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中有关赔偿的内容不服的,3.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己经被人民法院确认为侵权,判决生效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未

2、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的 4.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是终局决定,该行为的侵权性己经有权的行政机关确认,受害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 5.受害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事实行为提出赔偿请求的,(二)具体步骤 1. 赔偿请求的提起 (1) 赔偿请求的要件 A.赔偿请求必须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赔偿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 C.请求权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赔偿请求,2年,2010年修正案:第三十九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2)请求的提起方式 A. 受害人情况B.具体的赔

3、偿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C.致送的赔偿义务机关D.提交申请书的年、月、日,2.赔偿申请的审查和受理 2010修正:(1)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取消确认程序!),期限: 收到申请2个月内作出相应处理3.协议赔偿或者决定赔偿 救济:决定或者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国赔法第14条,2010修正),协议的效力? 河南一公安局签荒唐协议 执行赔偿需6600年,

4、三、行政复议赔偿程序(一)适用范围 思考:下列情况赔偿请求人能否提起行政复议?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达成了行政赔偿协议,但事后又反悔的赔偿请求人不服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不予赔偿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其侵权事实行为拒不确认,拒绝赔偿的,(二)程序 1. 适用的原则 2. 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三) 提起和受理 1. 提起 (1)方式: (2)期限:60日 2. 受理或不受理 (四) 决定: 60日-90日,问题: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未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但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的,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四、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一

5、)概述 指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行政赔偿争议的活动。,(二)适用范围 1. 赔偿请求人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要求的方式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 (1)义务机关逾期不赔 (2)请求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义务机关决定不赔 (3)对侵权的终局行政决定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认定纳税义务人甲有偷税行为,对甲进行了罚款处罚,并在执法过程中将甲殴打致伤。甲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是否可以不要求撤销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仅仅对殴打致伤的损害要求给予赔偿?,2. 赔偿请求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案件,(三)行政赔偿诉

6、讼管辖 (略) 1.专属管辖 2.级别管辖 3.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四)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 1.行政赔偿诉讼原告 原告资格转移的法律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行政赔偿诉讼被告 (1)一般情形:行诉法第25条(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7条,(3)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诉法25条第2款、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4)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的: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3.行政赔偿诉讼第三人 指与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中的其他公

7、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五)行政赔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 1.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1)起诉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2)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期限 国家赔偿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3)受理,2.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 受理:应一并受理 时效的计算? 审理:应当分别立案,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2005年试卷二第87题: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

8、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答案:BCD,(六)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1.行政赔偿调解 2.行政赔偿判决 3.行政赔偿裁定,(七)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与期间 1.执行 2.期间,第二节 司法赔偿的程序 一、司法赔偿程序概述(一)概念,(二)特征 1.司法赔偿只能单独提出请求 2.

9、适用的程序是非讼程序 3.最终由人民法院解决,二、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一)含义 指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和处理受害人赔偿请求的程序。,2010国家赔偿法笫22条笫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新法】取消了刑事赔偿中的确认程序,2010国家赔偿法第23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岀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

10、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二)步骤 1.司法赔偿请求的提出 2.司法赔偿请求的受理 3.赔偿义务机关初步审查 4.司法赔偿请求的处理 2010增加:国赔法第23条,例题: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二审法院最终维持某区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0万元的判决。甲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诉讼期间某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已解除保全措施,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致判决无法执行。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11、A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公司的请求不成立 B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包括依法不应当解除而解除保全措施 C就某区法院的措施是否属国家赔偿范围问题,受理赔偿诉讼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甲公司应当先申请确认某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答案:B,三、司法赔偿复议程序 (一)含义 指司法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裁决或者未与其达成协议的,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并对司法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程序。,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等,(二)步骤 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国赔法第24条:赔偿义务机关在

12、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2.对复议申请的审理和决定 国赔法第25条第1款: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2010国家赔偿法笫25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

13、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司法赔偿复议决定的救济及效力,根据此款规定,笫一,赔偿请求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的条件为:1.不服复议决定;2.逾期未作或赔偿或不赔偿决定;第二,时效为三十日内;第三、赔偿请求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的,期满,司法赔偿复议决定生效,赔偿义务机关必须执行。,四、司法赔偿决定程序 是“司法程序”还是“行政决定”?,(一)司法赔偿决定程序的含义 司法赔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对司法赔偿复议决定不服,可申请人民法院赔

14、偿委员会决定。,(二)赔偿委员会的组成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中院:3名或5名委员高院:5名或7名委员,(三)赔偿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对除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 先行处理复议仍不服2、对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 先行处理不服,(四)赔偿委员会的管辖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则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其他司法机关,则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司法赔偿决定程序的步骤 申请 立案 审理 决定执行1.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1-2条2.新增:国赔法第27、28、30条,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

15、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六)证明赔偿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材料。,举证责任: 国赔法第26条(新增)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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