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23127 上传时间:2016-11-0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08年10月全国自考国际贸易法真题(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2008 年十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99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下列由买方办理出口结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有( )A. B. C. D. 多种学说,其中英国学者大卫) 全球使用需要有统一的标准,目前正式作为国际 用标准的是( )A. B. C. D. 物在承运人掌管下的整个期间的是以下哪一个规则( ) 险人责任最小的一种基本险是( ) )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承诺生效时间的确定所采用的原则是( )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规定对货物运输实行( )惠

2、国待遇原则适用例外之一包括缔约方为( ) ) 批一证”制,即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 ) 验人应当在收到商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后( )天内向作出检验结果的商检机构或者其上级商检机构申请复验。A. 10 B. 15 C. 30 D. )效方式,) 规定,若信用证上没有注明“可撤销”或“不可撤销”字样的,应该看作( )立案调查决定公告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 )月 月 口许可证手续协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者,签证当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至签发许可证的期限为( )工作日 工作日 ) 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以下不属于该三个公约的是( )A.华

3、沙公约 B.汉堡规则C.海牙议定书 D.瓜达拉哈拉公约保险人得到的是( ) ) 货不着险 ) ) 京回合”的一个突破性成就是在( )方面达成重要协议。 ) 种优惠不必扩展到其他发达国家,也不要求受惠国给以回报,下列不属于这类优惠安排的是( ) 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有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将所有正确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干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漏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货物买卖有( )券交易 )案、)外贸易法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措施主要有( ) )答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际技术转让行

4、动守则草案予以禁止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有哪些?(答出五种即可得满分)四、论述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947 的继承与发展。、案例分析题(第 1 小题 11 分,第 2 小题 14 分,共 25 分)T 公司是一家饮食品加工公司,1996 年 3 月与巴西劳斯公司签订购买 1000 吨咖啡豆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货条件为 宜诺斯艾利斯,每吨 950 美元,由 司在签约后 20 天内交付劳斯公司 40%的定金,同时规定,所余货款由 司在收到货物之后汇付给劳斯公司。合同签订后,司按合同规定交付了定金,劳斯公司也开始将货物装运,于 5 月 5 日将 100 个集装箱的货物交付给了布宜诺斯艾利斯

5、的一家运输代理公司。该运输代理公司是美国 司指定的承运人。劳斯公司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交货后,即电告 司,要求 司支付所余的 60%货款。当天晚上,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突遇罕见大雨,致使堆放货物的仓库进水,100 箱咖啡豆受水浸泡损坏,失去了商销价值。由于货物损坏,美国 司拒绝汇付所余货款。巴西劳斯公司于 1996 年 7 月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院提起了仲裁。问:(1)易术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是如何规定的?如何界定风险?(2)本案美国 司应否支付货款?为什么? 3 月 20 日,香港某有限公司(卖方)与我国某市进出口贸易公司(买方)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购买日产家用电脑 300 台

6、,价格原件为每台国某港口 650 美元,交货期限为 5 月 30 日,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后双方协议修改了合同的数量,价格条款,交货期限改为 6 月 10 日。合同最终签订后,买方于 6月 8 日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由东兴轮于 6 月 7 日载往中国某港口,并注明合约号和信用证号。6 月 14 日前后,买方接到某港口码头提货通知,港方向买方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 6 月 11 日。买方处于多方面考虑,没有马上提货。接着,6 月 27 日,买方又接到中国银行某分行通知,称香港托收单据到,要求承付,买方拒绝付款,并于当天电告卖方,宣告合同作废,卖方遂于 1997 年

7、 8 月底按合同争议条款向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被诉人(买方)在答辩书中提出,卖方在以下几方面存在着违约:(1)卖方迟延交货一天,且不预先通知买方,查明东兴轮惯常航于香港中国某港口航线,该船曾于 6 月 5 日进中国某港口,10 日出港,这一事实即证明它不可能5在 6 月 7 日在香港码头装船并签发提单。随船提单上装船日期是真实的,由此推之,卖方有串通船方倒填提单装船日期的欺骗行为(买方申诉时提供了经船方修改了装船日期的提单) ;(2)擅自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改为托收付款方式;(3)将买方要求的提示提单改为记名提单。由于卖方存在着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买方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问:(1)卖方迟延一天交货,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买方是否有权拒付货款?(3)倒签提单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4)本案中,买方能否解除合同?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 分) 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国际贸易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