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利益关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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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构建和谐社会与利益关系调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是社会各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因此,在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中,首要和关键的是要研究利益关系不协调的表现及其产生的根源,并通过政策措施及制度建设逐步加以调整。一、当前利益关系不协调的主要表现当前我国矛盾较为突出因而需要通过改革加以重点调整的社会利益关系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城乡利益关系。到目前为止,我国 13 亿人口中仍有近 60%生活在农村。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将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吸纳到非农产业中去,以提高他们的生产率水平、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但我国农业人口数量庞大,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尖

2、锐,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在二元经济的转变过程中,如何妥善解决农村和农业领域人口的增收问题与发展问题,使他们也能分享到国家发展的成果。二是区域利益关系。虽然对于我国不同地区居民之间在收入和生活水平上的差距有不同算法,具体结果也有差异,但区域之间居民收入水平和福利水平差距过大且呈现扩大的趋势,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东部沿海、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这样大区之间和行政区域之间,也表现在发达地区与各类问题区域之间,比如资源枯竭地区、老少边穷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等- 2 -等。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发展条件不同,在发

3、展水平和收入水平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是正常的。但国家应通过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遏制并逐步缩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三是行业利益关系。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不同行业间的收入水平呈现扩大的趋势。行业间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相差几倍之多。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行业之间存在收入水平差距是一种正常现象,但目前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差距,既有行业特点的影响,也有行业体制和政策的影响。特别是一些行业由于改革措施的不配套,其高利润和高收入水平并非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结果,而是利用其垄断地位抬高价格,获取的超额收入。这是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调整的。四是群体利益关系。在群体收入差距问题上,广大干部群众不满情绪最集中的,并非因为

4、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而形成的收入差距,而是由于体制和政策的不健全所造成的机会不均等,以及由此产生的收入差距的拉大。特别引起人民群众不满的是由于权钱交易等违法腐败问题导致的收入不公平,等等。因此,治理的重点应当放在打击非法收入和解决由于政策缺陷而造成的机会不公平及其导致的分配不公平。五是非公有经济成分中的劳资利益关系。我国是一个拥有 13 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经济社会处于从传统二元经济社会向现代社会、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过程之中。这三个因素的同时存在,使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面临巨大的劳动力过剩和就- 3 -业压力。加之我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在资本与劳动的博弈

5、过程中,劳动者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常有发生。特别是在大量使用低技术水平劳动力和农民工的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等领域,问题尤为突出。除了上述五种利益关系外,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严格说来不属于社会利益关系,但对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会产生重大影响,也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调整。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问题、干群关系的协调问题、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问题、内外资关系的协调问题以及国际关系的协调问题等。比如,如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又比如,如果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不能很好

6、协调,经济摩擦不断,也无疑会对国内的和谐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二、利益关系不协调的根源分析我国社会利益关系不协调的主要原因,首先与我国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改革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来看,当前我国人均 GDP 只有 1700 多美元,仍然处于工业化的初中期阶段,收入差距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客观必然性。具体来讲,第一,从产业结构来看,工业化过程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比重提高,而在参与非农产业发展方面,人群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不同,因而不可能实现- 4 -齐头并进的发展和致富。第二,我国的工业化过程,同时伴随着市场化过程,相对于传统的计划经济而

7、言,市场化的推进无疑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第三,工业化初级阶段也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阶段,而经验和实证分析也说明,大量的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人群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除了由经济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客观的、难以避免的原因外,还有经济体制不健全和政策不完善方面的原因,而这正是今后需要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整重点加以解决的。市场竞争的条件和机会不平等。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改革不到位,旧体制弊端没有完全打破,公平竞争的格局没有真正形成。比如农村户籍人口在就业、收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均等待遇问题、不同行业在公共资源占用和发展环境方面面临的不公平问题等,

8、基本上就是由这种原因造成的。二是改革以来某些政策的不完善、调整不及时,形成了竞争条件和机会的不均等,比如区域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竞争条件的不公平问题等。调节收入分配的制度不完善。即使竞争的条件和机会是公平的,市场竞争的结果也会造成收入差距的拉大。为了将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承受和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需要通过一定的政策和制度对收入差距进行调节。比如累进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政策、遗产税政策等。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这些制度,但或者由于政策本身的不完善,或者由于执行过程的不力,未能达到有效调节收入差距的目的。比- 5 -如,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的所得税通过工

9、资扣缴,一般都能做到如数纳税,而在收入较高的私营企业主、演艺明星等群体中,却存在着严重的偷漏税现象。保护困难群众权益的制度不健全。各类工程的移民拆迁补偿问题、城市旧城改造中的移民拆迁补偿问题以及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对老职工的补偿问题等等,是近年来利益矛盾较为突出和对社会和谐稳定影响较大的领域。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策本身制定得不尽合理,标准偏低,难以补偿受损群众的损失,或不同补偿标准之间差距过大,形成心理不平衡;二是一些地方干部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缺乏必要的协商和沟通,致使矛盾激化。此外还有,由于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不到位

10、。为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建立必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人格尊严。面向困难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必要的就业培训等) 、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的住房需要等。如果这方面的政策和服务不到位,就会使得困难群众产生严重的挫折感,产生不满情绪,不仅影响社会的和谐,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不仅如此,作为政府的公共服务,应当使处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大体相当的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各种违法腐败问题。由于行政体制改革还未完全到位,一些政- 6 -府职能部门不仅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过多,而且自由

11、裁量权过大,由此导致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违法腐败行为,这也是造成社会利益关系失调、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重要因素。三、调整社会利益关系需要制度保证一是公平的市场竞争制度。根据以上分析,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首先要着力为各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此,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真正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规范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秩序,尽快调整区域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差别待遇政策。努力消除城乡壁垒,取消对农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不均等待遇,扩大公共服务对农民的覆盖面。二是通畅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的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

12、在利益表达方面的功能,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类人民团体、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鼓励它们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代表各自利益群体进行利益表达,提高各类社会利益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各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民意调查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和利益诉求的调查与了解,及时掌握利益关系变化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有效的利益调节制度。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协调利益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 7 -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和

1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其在调节社会利益格局方面的重要作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解决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上,通过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加大公共服务力度等,改善其生活状况。同时,通过严格执行党纪国法,严惩各种通过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获取不正当收入的行为。另外,还要健全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分析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评估政策手段作用的效果,以便对政策作进一步的调整。四是健全的权益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前要重点加快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立法进程,依法加大对损害农民工权益事件的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移民拆迁、

14、身份转换等方面的利益补偿政策,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透明度。同时,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健全各类代表劳动者和社会困难群众权益的组织,从而使他们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五是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群众实施社会救助是各级政府、各社会群体责无旁贷的义务。建立健全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制度,要以面向全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努力做到普遍性救助与专项救助相结合,现金救助与提供实物、服务相结合。在救助方式上,做到常规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在救助管理上,做到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结合;在救助主体上,做到政府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同时,通过扩大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

15、在社会救助标准方面的差异。- 8 -当前要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在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同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六是及时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和谐社会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的社会。要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加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真正发挥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各种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对话,是减少、缓解乃至解决利益冲突的重要途径。要改进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努力形成协调利益关系的强大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经常反映群众要求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一个各利益群体之间和谐相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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