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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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1 -关于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第一篇:关于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我县地处秦岭南麓,商洛西南部,总面积 3487 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地形复杂,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既属传统型山区农业县,又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老、少、边、穷山区贫困县,全县辖 25 个乡镇,205 个行政村,2 个社区,1060 个村民小组,73240 户、 283312 人,其中农业人口 26. 59 万人。现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向各位领导予以汇报: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于 99 年正式逐步展开,特别是 2017 年省法律援助条例 出台后,我县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曾多次向县委、政府

2、汇报,赢得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去年借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之东风,又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县编委的大力支持,去年,9 月县编委下发了关于成立 “镇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定编 3 人,系事业单位建制。因政府机构改革原因,人员暂时未到位,此项业务由县局基层股代办。为了扎实认真的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县局在全县基层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14 个,从事法律援助人员 39 人。其中专职 3 人,具有律师资格的 4 人,公证员资格的 2 人,法律服务资格的 29 人,均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得到明显加强,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全县

3、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网络健全。- 2 - 2 -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造了司法行政爱民窗口形象。全县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从不讲条件,不讲报酬,默默地为那些法律上无知、经济上无助的弱者、残者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服务,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努力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弱势群体解难,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爱民窗口的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誉。据不完全统计,2017 年以来,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91 件,其中刑事案件 14 件,民事 57 件,行政1 件,非诉讼代理 70 件,法律咨询、代书 249 人次或件,支付法律援

4、助经费高达 5 万元,全系自行承担。青铜关镇法律服务所积极主动为残疾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去年 5 月受到司法部、中国残联的表彰。目前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办理 2017 年 9 月 22 日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受遇难者家属委托,担任 28 名受害者诉讼代表的委托代理,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此案涉及诉讼人数之多,涉及索赔金额高达 60 余万元,在我县尚属首例。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局面。一是广泛宣传国务院、省人大及中、省分别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多种形式,从党政领导,从咱们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和基层人民群众三个层面进行重点宣传,大力营造领导重视

5、法律援助、全社会支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快更- 3 - 3 -好地开展;二是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推进法律援助的规范发展, 法律援助条例明确了监督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我们将切实履行这一职能,加强监督和管理,坚持“统一、便捷、效率”的原则,规范案件运作流程,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受援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乡镇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社会力量为补充,以

6、村级“一户 ”及社区工作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把贯彻法律援助条例 的过程,变成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通过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促进社会的稳定,为“安全镇安 ”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四、存在问题。一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执业素质较低,影响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导致当事人不知自己是否属于法律援助对象,贻误案件时机;- 4 - 4 -三是因无分文经费,严重制约法律援助业务正常开展,使许多受援对象,挡在门外,无法为他们提供法律“救济”;四是专职人员

7、未到位,制度不健全,阻碍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向前发展;五是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目前主要承办的是刑事、清欠民工劳动报酬、法律咨询、代书,对外出办案,因无经费无力援助。以上汇报妥否,请各位领导指正。第二篇:法律援助简要总结探索长效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攀枝花市总工会 20172017 年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总结近两年来,攀枝花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的工作方针,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建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两年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264 件,结案率达 95.7%。其中:代理仲裁诉讼案件 33 件,协调处理非诉讼案件

8、418 件,提供法律咨询 1780 件,代写法律文书 33 件。全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抓固本加基,从源头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两年来,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省、市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努力从源头上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利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了市总工会的 11 条意见。对四川省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 (征求意见稿) 、攀枝花市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 5 - 5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提出工会的意见,参加了市政府关于煤气收费

9、价格上调、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听证会,所提出的对特困职工家庭给予价格优惠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二、坚持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一是坚持与日常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对在日常信访接待中发现的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提供直接、具体的法律援助。二是坚持职工法律援助与困难救助帮扶有机结合,为来访的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坚持职工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相结合,直接独任或参与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工作,增强工会维权的权威性,使工会的维权手段更直接、更有力。两年来,市总工会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33 件,其中由市总工会兼职仲裁员独任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9 件。三、建立社会化维权机制 1、2017 年 8 月,

10、成立了全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成员由 19 个市级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两办”文件下发。2、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以“四五 ”“五五”普法宣传推动维权工作法制化。在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工作,一是通过发放 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 ,提高职工(农民- 6 - 6 -工)自我维护能力。二是普法形式灵活多样。各级工会利用就业培训、上岗培训、职业介绍等多种渠道,对职工和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3、2017年,市总工会正式聘请 2 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增强了依法维权力度。同时,指导部分基层工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今年

11、 11 月,市总工会制定的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暂行办法 被省总工会转发,要求各市州学习借鉴。四、推动工会维权工作长效化。维权工作任务艰巨,仅靠工会一家是不行的。市总工会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借助外援、形成合力,更好地做好维权工作。建立市、区(县)两级维权联盟。2017 年 8 月,市总工会起草并指导帮助我市五个区、县总工会签订了攀枝花市区域间职工维权联动多边合作协议书 ,相互间为对方到本地区务工或本地区到对方务工劳动权益遭受侵犯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非诉讼调解、代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服务,并帮助经济困难的农民工申请仲裁和诉讼费用的减免和缓交;约定互相委托对方调查取证、代为申诉、起诉或

12、申请执行等。东区总工会、仁和区总工会聘请了律师作法律顾问,参与工会的维权工作,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两年来,我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会维权的手段不够丰富,尤其是依法维权的探索不够;工会法律工作专门人才缺乏,制约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将认真加以解决。2017 年五月日第三篇: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7 - 7 -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

13、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的规定,我局自1999 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先后指派律师为30 多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我县每年需要指派律师为弱势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 200 件以上,但是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我们每年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许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自 1999 年以来,我局共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案件 927 件,因经费困难只对 30 件提供了

14、法律援助,影响了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二、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列编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 2-3 名,其余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每年需- 8 - 8 -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 200 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经费 5 万元,1999-2017 年县财政均未足额拨付,目前我局还欠指派律师办案经费3 万余元,因此,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15、关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规定,申请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帐支付和办案经费。二 00 四年十一月十日第四篇: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市司法局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的方案要求,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

16、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特殊弱势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在全市 13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受理点 13 个,由司法所所长兼任法律援助受理点的负责人。在 190 个行政村和 27 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另外在#律师事务所、市工会、市妇联设立了 3 个法律援助受理点,都设有专职- 9 - 9 -人员负责。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把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确定为三个法律援助观摩点。二、做好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工作为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围绕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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