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住房保障体制建构意见 - 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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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强化住房保障体制建构意见 - 工作意见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月 31 日在全省保障性住房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月 17 日在铜调研时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不断健全保障对象审核机制(一)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息自动比对系统。加快整合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功能,实现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信息互传、自动化比对。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二)加快建立财产(收入)审核比对系统。参照已有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财产(收入)审核机制,建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

2、庭财产(收入)联审机制,建立信息比对系统,逐步实现信息联网并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行中心支行、金融单位等配合)(三)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建立面向不同层面的“三审两公示”制度,即:“一审” ,所有社区、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受理平台,负责受理申请,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比对,辖区政府负责组织社区开展入户调查,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二审” ,市住建委负责对住房状况进行审核比对;“三审” ,市民政局- 2 -负责对通过住房状况审核的对象,组织财产(收入)审核比对;“一公示” ,通过三审的对象,由辖区政府组织在受理窗口、申

3、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张榜公示;“二公示” ,经轮候获得保障的对象,由市住建委通过公共媒体向全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四)完善优化保障性住房审核流程。根据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家庭财产(收入)比对系统建设进程,不断完善优化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流程,最终实现在各受理平台实行联网并审。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县区政府、市民政局)二、进一步完善租补分离制度(五)加快实现市场化运营。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尽快交由专门的机构实行市场化运营,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售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的维护、管理和建设融资资金的偿付等。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六)明确租金补贴资金来源。保障对

4、象租金分类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尽快制定租金补贴资金拨付办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三、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七)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调查。尽快整理已申请登记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体名单,审核各收入群体住房状况,全面掌握各类群体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县区政府)- 3 -(八)合理安排建设供应周期。开展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应周期,以保证在保障对象申请后 3 年左右获得保障。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九)组织保障性住房设计。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

5、准 ,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户型、装修等设计,精选若干户型,作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一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十)制定完善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配套政策。采取货币化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对本市农村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尽快启动并组织开展农村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意愿调查,摸清需保障的底数。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县区政府)四、加快组织机构建设(十一)尽快成立住房保障工作机构。抓紧制定住房保障工作机构组建方案并做好组建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住建委)(十二)加快保障性住房运营机构挂牌运作。尽快落实保障性住房投资公司注册工作,尽早挂牌运作,实现租补分离。 (责任单位:市投融资办、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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