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22750 上传时间:2016-11-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法在我身边”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来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一、法律是什么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并不是曲线、有弧度的尺子,而是一边长一边短的直角的带刻度的尺子) 。意思是没有“规”和“矩”这两种工具,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准则,一定的

2、规律。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像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的时候,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 。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制定的。比如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预先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而小学生守则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义务

3、是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是对法律平等适用的经典表达,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在我们国家,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2到民法调整的);刑法

4、,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刑事犯罪的行为都是由刑法来制裁的);婚姻家庭法,比如父 母 对 子 女 有 抚 养 教 育 的 义 务 , 而子 女 对 父 母 有 赡 养 扶 助 的 义 务 ;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5、。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这里和同学们补充一个历史小知识,在我们古代的秦朝,就是秦始皇的时代,同学们知道那个时代是用什么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成年呢?不是用年龄来划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而是用身高。秦朝规定,人高在 6尺以下,折合现在就是 以下就是未成年人,而且规定如果犯罪可以减轻处罚。所以啊,现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同学,有的个子高些的,放到秦朝就是成年人了。 )还有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 9 年制的义务教育。

6、凡年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

7、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由政府收容管教。三、我们要遵纪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国家制定了这么多法律来保护我们,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3我国刑法第 17 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 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

8、你们,刑法 17 条 2 款又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首先,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要知道,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下面我讲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错在哪里。案例一: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

9、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提问: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点

10、评: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4的身体受到了损伤,承受了精神上的痛苦,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法律上的惩罚,以及道德上的负面评价,而小丽的心灵深处也留下了阴影。讨论与思考:校园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

11、,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互动:孩子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强调:千万不能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

12、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我再讲一个小案例。要仔细听哦,我要提问。案例二:有一天,某小学三年级的女生小梅从家里到学校上学,快到学校时,一个男青年(李某)拦住她,对她说:“小妹妹,你们班主任老师生病住院了,别的同学都去看了,你要不要去?”小梅立即紧张地问:“是我们王老师吗?”李某说:“是,是。”小梅立即点头同意。于是,李某把小梅扶上了自己的面包车,车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张某,把小梅控制起来。边走边问小梅她爸爸妈妈的电话是多少,小梅告诉他后,他马上向小梅父母打电话勒索 5 万元钱,说如果不按要求送钱来,就会杀了小梅。后来,小梅的父母报了警,经过警察的不懈努力

13、,李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小梅成功被救。经法院审理,李某以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0年。提问:在以上的案例中,小梅哪里做错了?她应该怎样做才对? 点评:小梅不应该轻信陌生人的话,也不该透露自己的有关信息,更不应该上陌生人的车。如果以上两名罪犯特别狡猾凶狠的话,被绑架是很危险的,有的甚至会失去生命。小梅应该躲避跟自己搭讪的陌生人,到学校去求证这件事情的真伪。5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是无比珍贵,不容侵犯的,而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受法律保护。在这件绑架案中,李某和张某既侵犯了小梅的生命安全,又侵犯了小梅家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被判刑是罪有应得。情景假设:如果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

14、,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1、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脚踢等办法自卫;如果正处在偏僻的地方,那么就要以静制动,要保存体力,可以表现出很害怕他样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或假意讨好他,让坏人放松警惕,从而伺机逃跑。2、假如已遭劫持,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切记不可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3、当歹徒问起家中情况,无须刻意欺骗,因为基本上他已对你的家庭有初步认识,所以可以适当告知父母姓名、电话等,若问到家庭经济情况,则以不知道,没听说搪塞。4、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5、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

15、、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有一件案例中的做法,也许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案例三:有一小女孩叫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男青年王某看到了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他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有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旁边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

16、,张阿姨就把娟娟带回了自己家。娟娟成功地避免了一次不法侵害。总结: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6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玩,就在这些地方最容易出事。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地方法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