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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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一、 劳动者休息权的涵义休息权是一种基本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第 24条规定:“人人有享受体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所谓的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经过一定体力和脑力的消耗以后,依法享有的恢复体力、脑力以及用于娱乐和自己支配的必要时间的权利。劳动者享受休息权,是为了保证劳动者解除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恢复体力和精力,从而更加充沛地投入劳动。休息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 休整权是指劳动者在体能和脑能的承受范围内连续工作一定时间 (半日或一日) 后所享有的暂停工作,进行歇息和整理的权利。休整权包括:(1) 一个工作日内的体息时间,是指

2、职工在每日的工作岗位上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工间体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又称间歇时间。(2)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体息时间,是指职工在上个工作日结束后至下个工作日开始的期间所享有的体息时间。(二) 休假权即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段时间 (一周或更长时间) 后所享有的停止工作一日以上,以休闲、处理家务和个人事务或参加进修、学习等权利。劳动者在每个工作周后至少有一次连续 24小时不间断地体息。(三) 休养权休养权是指劳动者通过积极的活动或者消极的静养等方式享受闲暇的权利。 劳动者通过行使该权利, 使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得到恢复。二、我国劳动者休息权的现状休息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受民法保护的公民人身权。中国法律确认劳动

3、者有休息权,旨在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得以解除,使劳动者恢复劳动能力;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处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但休息权存在的失衡现象,已经使设立工作时间的意义发生变化。从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来说,就意味着一部分人要增加对另一部分人的服务和劳动量。结果导致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上还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一) 、超负荷劳动现象严重。2005 年 4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央视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了一项关于中青年工作时间的调查。在接受调查的 1218人中,每天工作时间在 8小时以上的人占65.4%,其中,每

4、天工作 10小时以上的人已经超过 20%。据另一项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进行的关于农民工工作时间的调查显示:有29.6%的农民工每天工作超过 12小时,有 72.5%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 7天。另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对珠江三角洲的调查中,接受调查的打工妹每天工作 11至 12小时的占 46.7%,13 小时以上的占 25.8%。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状况的调查发现,52.4%的进城务工人员每天工作超过 8小时,其中,每天工作在 10至 11小时的占 46.1%,每天工作 12 至 14 小时的占 4.9%;与此同时,仅有 9.7% 的受访者每月能休息 8天以上,每月休息在 3天以内的

5、为 40%,5.7%的人根本没有休息日。这些现象的存在,足以说明劳动者超负荷劳动现象严重,劳动者的休息权根本无法得到实现。(二) 、劳动者维权艰难。迫于劳动力供大于求带来的就业压力和生存压力,劳动者不得不忍气吞声地接受用人单位对自己法定休息权的剥夺。像进城务工的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等在就业竞争中处在弱势就业地位的社会群体,在维护自身休息权上更为艰难和被动,甚至处于被用人单位侵犯的主体。有些用人单位借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为保护伞,随意变更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而劳动者对此因为有就业的压力而默默的忍受着。与此同时,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则借机随意侵犯劳动者

6、的合法权益,通过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和牺牲他们的健康,来追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对此,不少国有转制企业职工对此体会尤其深刻。有些劳动者为了保住就业岗位,用牺牲自己的法定权利来委曲求全,忍受用人单位对自己劳动休息权的任意侵害。有的地方政府在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理念的驱使下,对企业用工管理上的不法现象放任自流;有的劳动管理部门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往往难以到位,行政不作为现象严重;作为职工权益维护者的用人单位的工会,其维权的能力和力量也是十分有限的。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劳动者维护自己劳动休息权的艰巨性。(三) 、过劳死现象严重。过劳死,是指由于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过大导致精疲力竭,引起身体潜藏的

7、疾病急速恶化而形成猝死,或者因过劳而导致其他疾病引起死亡。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过劳死的发病率正在逐年增加。在我国,过劳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过劳死的案件却时有发生 2006年 11月,四川省巴中市某厂刘某干完活后休息睡觉,因过度劳累而突然死亡.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我国首例“过劳死”案件,死者唐英才系上海静安区第六粮油食品公司安远店的合同制员工,进店 10年,唐英才工作认认真真,然而在一天晚上,唐英才突然倒在店堂里悄然离去,时年 56岁这是一个典型的“过劳死”案件。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陈家桥派出所民警冉茂画,因长期超时劳累,积劳成疾,突发急性胰腺炎倒在工作岗位上,于 25岁

8、不幸英年早逝。在司法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案件报道还很多,这些现象已经充分说明劳动者的休息权没有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对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确保劳动者休息权得以实现。(四) 、劳动者迫于就业压力而不敢反抗。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阿尔泰对此问题分析认为,人们对休假的重视程度有限也是造成休息权失衡的一个原因。我国很多人的休假都被打了折扣,甚至转化成补贴或加薪,即使被“剥夺”了通常也不敢提出异议人的休息权和工作权应该是平等的,一个人如果不珍惜自己的休息权,而是一味地拼命工作,不把属于自己的休息权当回事,他将要为之付出很重的代价,甚至直接把自己身体和精神搞垮,这样一来所有构筑幸福生活的梦想都会落空。

9、国家实行休假制度就是让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在固定的时间段充分享受到休息权利,而当前出现的休息权失衡问题则直接降低了工作时间本来的意义。针对劳动者休息权失衡的问题,近年来,很多群众和专家学者都在呼吁取消黄金周,也提出过黄金周休假的多种替代方案,比如呼吁实行“带薪休假”等。是否取消黄金周并不是关键问题,我们应当充分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建立一种更自由、更有效的弹性休假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得以实现。(五) 、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依然比较淡薄。根据劳动法,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工资 30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报

10、酬。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依法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解决办法,但是劳动者依法主动维护自己权利的案件依然很少。三、 保障劳动者充分享有和行使休息权的对策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能充分地行使休息权, 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 及时完善保障休息权的相关立法首先, 随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等条例的颁布实施,应进一步修订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使我国关于休息权的立法规定相互统一。其次,为更好地保障休息权的落实, 建议国家有关立法机关在劳动法中对休息权的内涵以及休息权的范围做出进一步详细和具体的规定,以便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提供更多的立法支持。再次,建议以法

11、律解释的方式明确劳动主管部门的执法权限、程序手段,并且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针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手段,丰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同时,建议加大对用人单位故意违法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力度,以此预防和减少用人单位因为违法成本低,甘愿违法侵犯劳动者休息权的情形。(二) 加强劳动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和透明度劳动者休息权被侵犯同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严、 监察力度不够有关。为了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得以实现, 强制保障是关键, 而强制保障的核心在于法律介入和行政介入。 因此,国家应建立一个以劳动执法部门为主,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立体法制环境,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得以实现。要求劳动行政

12、部门依法履行其职责, 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以及执法的透明度, 对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把 “强迫劳动者加班”、 “严重超时加班” 作为打击的重点。充分落实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定义务。(三) 建立行业工会组织, 有效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得以实现为了更有效的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权利方面的职能,建议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行业工会。 由于行业工会有独立的运作资金, 业务上受上级工会领导而不受企业管辖,工会人员通常不由资方直接供薪, 而是通过税收、立法来保证。 基于此,行业工会就可以公正地开展活动,避免工会被企业操控的弊端,从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得以实现。(四) 充

13、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 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的休息休假观首先,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权利意识宣传,提高劳动者对休息权重要性的认识。 休息休假可以使劳动者得到充分的休息, 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体力和精神上的准备, 可以为劳动者学习技能、 掌握新本领提供充足的时间, 能提高个人的修养, 从而加速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个人生活质量, 所以休息休假是一件多赢的好事, 应当广泛宣传其优势, 培育劳动者健康的休息休假观。其次, 通过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长期利益。遵守法律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是用人单位吸引高级人才的有效方法, 也是凝聚本单位劳动者的工作热情, 提升工作士气, 使企

14、业在竞争中获胜的法宝。(五) 将普法宣传法制化, 提高劳动者自身的维权意识为了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 法规, 防止发生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违法行为, 应制定相应的法律, 规定司法部门有义务、 有责任深人基层, 定期、 定时到劳动者身边, 进行维护劳动休息权的普法宣传活动。 让劳动者渐渐懂法、 用法,为自己建立起第一道维权防线。参考文献:1黎建飞 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 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2李炳安 劳动权论 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6 年版3龙晟 关注休息权 中国劳动保障 2006 (5) 4葛锦林 从员工休息权透视企业社会责任 基础管理 2007 (8) 5程思良 休息权初探 云梦学刊 2007 (3) 6张佳佳, 赵宁 休息权相关问题初探从权利本质的角度分析 前沿 200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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