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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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排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极易引起暴发流行。由于我市流动儿童较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不落实等原因,2003 年以来,全市麻疹发病数持续上升。2007 年全市共报告麻疹 2275 例,较 2006 年上升 79.00%,位居全省前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在一定范围内、短时间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消除麻疹的有效手段,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护儿童健康,2005 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所有国家承诺于 2012 年消除麻疹。2006 年,卫生部制定了2006-2012 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

2、下简称行动计划)。2007 年,省卫生厅下发了2007-2012年广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我省消除麻疹目标:“到2012 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 1100 万(不含输入病例),无本地麻疹病毒传播” 。为遏制麻疹疫情上升的势头,确保 2012 年我镇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8 88 号),东莞市卫生局、教育局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东卫2009 8 号)、 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2 -二、实施时

3、间2009 年 3 月 1-15 日。三、实施目标以村(社区)为单位,所有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分年龄组 的接种率95%。四、目标儿童自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之日起,各村(居)委会辖区范围内 8月龄- 14 周 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免疫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 1 剂次或复种的剂次,具体如下:(1)18 月龄以下儿童既往 0 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 1 剂次;既往 1 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 18 月龄后常规复种第 2 剂次。(2)18 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 0 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

4、为第 1 剂次,一个月后可安排第 2 剂次常规复种。既往 1 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 2 剂次复种。五、组织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策略措施之一,关系到我镇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我镇能否在 2012 年- 3 -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卫生、教育、财政、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要认真组织做好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

5、负其责,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石排镇 2009 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组 长:陈伟楚(镇委委员、副镇长)副组长:王沛昌(镇卫生办主任)陈永铵(石排医院院长)成 员:谢惠成(镇教育办)黄浩波(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李伟玲(镇妇联)陈邦鑫(镇计生办)徐贺伦(镇宣传文广)曾日海(石排财政分局)赖国华(石排医院)陈浩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石排医院)主 任:陈永铵(兼)副主任:赖国华(兼)、陈浩田(兼)成 员:卢媚媛、刘明建、吴亚琼、黄俊波、王亮权、梁碧、李- 4 -淑娴、陈丽芬、刘述话、姚考玲、陈伟乐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石排医院要具体负责强化免疫

6、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辖区接种率调查等各项工作。宣传发动由李燕军负责、黄敏如协助,技术培训、疫苗管理由姚考玲负责、邓敏珊协助,注射器的准备分发、回收处理由邓敏珊负责、陈佩仪协助,报表汇总上报由黄敏如负责、刘述话、钟锦坚、李升炽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有关学校、幼儿园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张贴“公告” 、发放“麻疹疫苗 强化免疫活 动接种通知单” 。同 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附表 1 的填写和组织学生接种麻疹疫苗等到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市镇财政补助方案要求,保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7、活动所需经费。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发动、摸底造册、接种组织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宣传文广部门要通过镇电视台公布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信息,让强化免疫活动有关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负责辖区内适龄散居儿童(包括散居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资料的登记、上报等工作。- 5 -(二)成立技术指导小组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组 长:陈浩田副组长:刘述话、姚考玲成 员:陈丽芬、李燕军、李升炽

8、、黄敏如、邓敏珊、陈佩仪、钟晓彤、钟锦坚、冯肖红、李智慧、李凤媛、陈黄晃、唐建林、陈沛威、杨伟民(三)社会动员与宣传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电信、报纸、标语、板报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广告,提前 3-5 天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宣传活动可与强化免疫同步进行,可以采取张贴标语,印发传单等形式;各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开展入户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对幼儿园、学校学生的宣传,石排医院组织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交由各学校、幼儿园分发给学生,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

9、种通知单。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四)经费保障- 6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注射器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基层预防接种劳务费由市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安排。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六、技术措施(一)人员培训要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培训工作。2009 年 2月教育办负责人、石排医院分管业务院长及防疫组参加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动员大会。同时派石排医院专业人员参加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专业人员业务培训。2009 年 2 月下旬,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并完成辖区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石排医院负责对本次强化免

10、疫接种人员进行接种技术培训,经培训合格获“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人员方可参加强化免疫接种工作。(二)摸底登记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附件 1),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因此,各村(居)委会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辖区目标儿童数。各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负责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工作,向流动人口派发回收“新莞人子女 资料登记卡(附件 9)”,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附件 1,并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始前将填写好的附件 1 交到本村(社区)接种点处;本地散居 儿- 7 -童 资 料 由 社 区 医 生 (乡 村 医 生

11、 )会 同 村 干 部 收 集 (填 写 附 件 1);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册为主,各学校由班主任根据学生资料填写好附件 1。在摸底过程中要向家长或学生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附件 11),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时要携带预防接种证和签名后的通知单。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届时镇将组织人员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未达要求的地方要重新开展摸底调查。(三)接种方式接种方式以设立临时接种点的接种方式为主,各村(社区)选定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或村(居)委会作为临时接种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适龄散居儿童前往村临时接种点接种麻疹疫苗,具 体 时 间 地 点 见 附 件

12、 12;学校、幼儿园学生强化免疫工作由石排医院在学校、幼儿园设置临时接种点,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13。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每个接种点必须具备疫苗冷藏相应的保存条件和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人员和药品。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 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人员数量,人员分配及职责:1、现场组织员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副站长、学校班主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登- 8 -记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2、现场记录员现场记录员由村医生(社区医生

13、)或医院防疫组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整理和上报。3、现场接种员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四)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由于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石排医院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疫苗和注射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给石排医院,石

14、排医院再分发至各临时接种点。石排医院要做好疫苗、注射器计划,于 2009 年 1 月 10 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石排医院负责完成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的各类宣传培训资料分发至医院各门诊部、各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 9 -或村卫生站、学校。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学校负责本单位宣传专栏等宣传资料的制作。(五)实施安全接种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接种人员必须经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的正规技术培训方能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 规范) 、记录 、观察

15、等。本次强化免疫保证每一名儿童接种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要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安全盒等专用容器,统一由石排医院回收处理。麻疹疫苗免疫禁忌症: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或对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和妊娠妇女不予接种。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 4 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至少 2 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 28 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糖丸、麻疹疫苗、风疹疫苗、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狂犬疫苗等)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在

16、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要注意如下事项:1、冻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红色透明液体,如发现有- 10 -颜色变紫、变黄(变紫是安瓿有微细裂纹、变黄有杂菌生长)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溶解不好,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可使用。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复冻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3、冻干疫苗经溶解成液体,必须置于适宜温度下,在半小时内完成注射,未用完的应废弃。4、启开安瓿和注射时不能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5、用 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6、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 30 分钟。(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各接种点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处理,并立即逐级上报。(七)督导1、督导方式由卫生、教育、财政、新莞人服务管理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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