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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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江大校201414 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符合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第四章申请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方可参加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第三条 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包括必修课程考核、相关课程考试、英语水平考核和专家面试 4 个环节。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其中必修课程考核占 40%,相关课程考试占 25%,英语水平考核占 10%,专家面试占 25%。第四条 必修课程考核以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乘以 8 计入总分。(计算公式: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

2、点2040%)第五条 相关课程考试是指根据接收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具体课程见相关附件),由校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课程总分 100 分,考核时以考试成绩乘以 0.25 计入转专业考核总分。(计算公式:相关课程考试成绩25% )第六条 英语水平以学生参加的全国 CET-4 考试(含网考)成绩为考核依据,以 CET-4 成绩乘以 1/71 计入总分。CET-4 成绩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我校参加且由国家或省正式公布的成绩为准,若有两次及以上成绩,以最高分计。(计算公式:CET-4 成绩/710 * 100 * 10%)第七条 专家面试由校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面试总分 25 分,以面试成绩计入总分。第八条 转专业录取按接收专业考核总分高低排序,按录取计划数择优录取。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 务 处201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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