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就是指在我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种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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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贸易就是指在我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种类公司、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单位,进行单 边进出口的贸易。一般是经过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函电或当面洽谈而成交。包括:按正常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易货贸易(边境地方易货贸易除外);从保税仓 库提取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货物;货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暂时进出口(不再复运、出口)的物品;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材料加工成品出口以及进口属于旅游饭店用的 食品等货物。参考资料:http:/ ,并规定加工要求,交由另一国进行加工制作的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也即,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加工贸易

2、分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两种。 一般贸易是相对于加工贸易来讲的,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今天开会,会议上总经理提到港口一般贸易,保税一般贸易和保税加工贸易,以前只知道分一般贸易及加工贸易,请高人指点.简单的说,货物到港口后进保税区保存而未进行加工,而后进行的交易就是保税一般贸易;而保税加工贸易应该是货物在保税区内进行了加工;一般贸易应该指的就是不进保税区的。补偿贸易知识问答 一、什么叫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指国外厂商提供或利用国外进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和设备,有我方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的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信贷本息的贸易方式。 二、补偿贸易有那些形

3、式? 1.产品返销一称回购贸易或简称返销 在补偿贸易中,用进口的设备或其他物资生产的产品,通称为直接产品,用直接产品支付的,叫产品返销。一般适用于设备和技术贸易,在国际上有人称之为工业补偿 。在我国,一般称之为直接补偿。 2.商品换购,统称互购 首次进口的一方用于支付进口货款的商品,不是由进口物质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是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即间接产品。由于这种贸易有时候并不直接与 其他生产相联系,故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人称之为商业性 补偿贸易。由于这种补偿贸易用间接产品偿还 ,在我国一般称之为间接补偿贸易。 3.多边补偿或叫转手补偿 这种形式的补偿贸易形式比较复杂。由第三国替代首次进口的一方承

4、担或提供补偿产品的义务。 三、贸易与一般贸易有什么区别? 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有以下区别: 1.一般贸易通常是以货币为支付手段。补偿贸易实质上是用商品为支付的。 2.一般商品通常不用以信贷为条件,补偿贸易往往是离不开信贷,信贷往往是这种贸易的组成部份。 3.一般贸易,一方为买方,另一方为卖方,交易手续简便。补偿贸易双方,既是买方,又是卖方,具有两重身份,有时供货或销售的义务还可让给第三方,交易手续比较复杂。 四、偿贸易与易货贸易有什么区别? 补偿贸易与易货贸易有以下区别: 两者都是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换,一般不发生货币的流通,货币在这些贸易中仅仅是计价的手段。两者的不同之处是:易货贸易往往是一次性

5、行为 ,买卖过程同时发生,大致同时结束。补偿贸易往往持续时间过长,有的 3 至 5 年,有的长达 10 年以上,每一笔交易往往包括多次的买卖活动。 五、补偿贸易怎样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执行补偿贸易合同的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应于合同批准之日起 1 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备案登记,同时提交下列单证: 1.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书和合同备案证明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4.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应领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出口成品批件。 5.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和经济担保。 海关在对上述单证审核后,对符合补偿贸易条件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

6、口货物登记手册,凭以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 六、 补偿贸易项下进出口货物怎样办理报关手续? 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和设备进口,以及加工成品出口时,有关外贸(工贸)公司和生产公司单位应持凭登记手册和填写的货物报关单 1 式 3 份,向进出口地海关申报,并交验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 七、补偿贸易项下进口的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至全部偿还上,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对外经贸管理部门许可和海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出售、 转让、变卖或提取移作他用。如因故需变卖处理的,要报经贸主管部门许可,报海关批准,并按章补纳关税;如属许可证管理商品,还应交验进口许可证。 八、补偿贸易产品能否转

7、让第三方? 可以,中外双方在补偿贸易合同中规定将产品转售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且第三方须同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但不能由中方自行销售给第三方或代外商外商销售。如补偿产品属国家统一经营、有出口配额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项目,事先应报经贸部审批。 九、补偿贸易合同执行完毕是否可继续出口产品? 可以。但对继续出口的产品以及出口收购进的设备和其他物资,应按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手续,不能作为补偿贸易。 十、租赁进口设备能否搞补偿贸易? 租赁进口设备搞补偿贸易有以下两种情况: 1.租赁公司自行租赁、租借设备进口后,转租或转借给从事补偿贸易加工企业的,应照章纳税。 2.租赁公司受外商委托租赁设备进口从事来料加工、

8、补偿贸易的,符合补偿贸易条件的,海关将给予相应的优惠。 十一、进料加工项下的成品不能作为补偿产品出口。如用进料加工项下的加工成品作为补偿外商所提供的技术设备价款或信贷本息,实际上等于以现汇购买了有关进口技术设备,不符合补偿贸易的有关规定。 十二、补偿贸易合同到期或执行完毕后,怎样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补偿贸易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 1 个月内,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好登记手册内的核销申请表(单位盖章)连同货物进口时经口岸海关盖章的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送交主管海关办理核销结案手续。 十三、若国内原料缺乏,是否可以从国外进口原料生产成品偿还补偿贸易设备价款? 在签订补偿贸易合同之前,应该进行

9、可行性研究。原材料问题是可行性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如果原材料问题不能解决,就应该停止对外谈判,或者改签加工装配合 同,进口的设备以工缴费偿还。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国内原材料突发性短缺,为了履行合同,必须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则该进口的原材料虽然将生产成品返销国 外,属于进料加工性质,但不能给予减免进口税的优惠。如果原材料进口税负过高,有关企业承受不了,在经有关机关批准原材料进口可作进料加工办理的情况下, 海关可按进料加工规定给予减免税,但凡以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生产成本偿还价款的部分设备,海关将补征设备的进口税。一)概念:来料加工是加工贸易中的一种方式,它一般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

10、元器件,由我国企业根据外商的需求进行加工,成品交由外商销售,我国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方式。 (二)相关税收规定 1、来料加工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3、加工企业所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4、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5、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凭海关核 签的来料加工进口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机关申报办理免征

11、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6、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其他企业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向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加工企业可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办理加工费的免税手续; 7、出口企业在来料加工的货物全部复出口后,必须及时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主管退税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机关对其进行补税和罚款。参考资料:http:/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申请一般纳税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 100 万以上。 (2)商业企业年销售收入 180 万以上。 (3)会计核算健全,能

12、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老企业扩大规模,经常会遇到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问题。选择不好,对税负有较大影响。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类是一般纳税 人,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后者无需受此限制。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实务中,是当一般纳税人好呢 还是做小规模纳税人好呢? 首先,要认识税负平衡点。现行增值税政策告诉我们:小规模工业企业(含修理修配)的征收率为 6,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为 4。而一般纳税人 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会因各个具体企业购销情况之不同而相异,有的高于 6或

13、4,有的也许等于或低于 6或4。在什么条件下,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 率会等于 6或 4呢?这需要抛开千差万别的各个具体的一般纳税人实际情况,纯粹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和论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用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销项税额,它等于货物的销售额与税率之乘积;进项税额,一般来讲,其主要的部分是货物的购进额与税率之乘积(至于支付运费扣税问题,因其数量小,权且不作考虑) 。于是,在该商品进销两个环节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售额购进额)税率。货物的购进额又怎么确定呢?由于是纯理论分析,所以我们就假设所有购进的货物全部都销售出去了,这时,购进额应当同销售成本相一致(其他

14、费用权且不作考虑) 。公式为:商业应纳税额(销售额商品销售成本)税率商品销售毛利税率。 用公式两边同时除以销售额,就可得到商业一般纳税人的理论税负率:商业税负率毛利率税率。 例 1:A 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 100 元货物,同时支付进项税 17 元(如不作特别说明,税率都取 17。下同) ,不含税售价 150 元, 全部出售,同时收取销项税2550 元,应纳税额为 850 元,税负率为 567。若直接用毛利率计算,毛利率为3333,税负率也为 567。 现在,由于小规模 商业企业的税负率为 4,可求出其毛利率4172353。这就是说,当商业经营中的毛利率达到 2353时,商业一般纳

15、税人 的税负率跟小规模商业企业征收率相等。因此,两类商业增值税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平衡点就是毛利率为 2353。实际运用时,还需将其换算成含税税负平衡 点,即:2353(14)2263。 而工业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商品销售成本如果换上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即使加工出来的产品全部都卖出去了,销售成本也只能等于全部制造成 本,而并不等于制造产品中的货物购进额。因为,工业产品的制造成本中,除了包含有外购原材料等货物的购进额外,还包括有工人的工资和车间经费(含折旧费 等)这些不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加工增值部分。现在,我们不妨把这些加工增值部分占产品制造成本的百分比叫做加工增值率,并假设所有外购的原材料等外购货 物全部都制造出了产成品,而制造出来的产成品又全部都销售掉了。 这样,工业生产中发生的货物购进额与制造产品所耗用的货物购进额就完全相等了,它可以通过加工增值率从产品销售成本中折算出来。即:购进额 产品销售成本(1加工增值率) ;购进额(销售额销售毛利)(1加工增值率) ;工业应纳税额 销售额(销售额销售毛利)(1加工增值 率) 税率;工业税负率1 (1销售毛利率)(1加工增值率) 税率。 例 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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