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义声色”说——中国古代文学的纯形式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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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义声色”说 中国古代文学的纯形式美论祁志祥所谓“纯形式美” ,是指与内容无关的形式美;就是说,美只存在于事物的形式以内,与真、善内容不相关涉。应当说,这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几年以前,它的答案依然是否定的。迄今为止,关于纯形式美是否存在,一部分人仍持异议。其道理很简单:形式总是包含着一定内容的形式,内容总是存在于一定形式中的内容,形式内容既不可分,故美不可能仅存在于形式以内,此其一;其二,按照“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 “美是实践”、 “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的美学观,美是不能脱离真、善独立存在的,因此,纯形式美不能成立。其实,这种道理是似是而非的。首先,形式与内容或许不能分开,但形式美

2、与内容美却是可以分开的,这已为大量的审美实践所证明。叔本华说:“我在幼小时,常常只因为某诗的音韵很美,实则对它所蕴含的意义和思想还不甚了了,就这样靠着音韵硬把它背下来。 ”(1) 梁启超在谈到他读李商隐的锦瑟 、 碧城 、 燕台等诗的体验时说:“这些诗,他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拆开一句一句的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他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 ”(2) 这两个富有代表性的例子典型地说明,形式美是可以离开它所表现的内容而得到人们审美判断的认可的。其次, “人的本质的对象化”、 “实践” 、 “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固然是美,但美的本质并不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

3、“实践” 、 “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在自然美中,我们根本就看不出什么“实践”或者叫“人的本质的对象化” 留下的痕迹,在相当部分的形式美中,我们也很难看出有什么“合规律性”与“ 合目的性”的地方。这里,对象所以被认可为美,只在于它普遍有效地引起了人们的感觉愉快。这就启发我们,美的本质既然不是“实践”不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不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按:在我们看来,三者说法虽然不同,实质是一回事) ,而是“普遍快感的对象” (3) 。真理的化身、善的形象可由于引起人们理性思考的满足而带来感觉愉快成为美,与之无关的纯形式也可因其能普遍引起人们的感觉愉快而成为美。从真、善、美各自的规

4、定性上说,真表现为“合规律性”,善表现为“合目的性”,而美则表现为单凭形式引起快感。从这个意义上讲, “纯形式美”是美区别于真、善的根本所在,在它身上集中了美之为美的一系列特殊性,因而康德把它叫作“纯粹美”,而把道德的美叫作“附庸美”不是没有根据的。如此看来, “纯形式美” 不仅在实际中是一个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而且在理论上作为一个美学范畴,也是成立的。那么,在中国古代文论中,这个纯形式美是什么呢?清代姚鼐在古文辞类纂序目中总结说:“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学者之于

5、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终则御其精而遗其粗者。 ”姚鼐此论,一方面比较全面地揭示了中国古代文学的纯形式美的表现形态“格” (结构) 、 “律 ”(诗律) 、 “声”(听觉) 、 “色”(视觉) ,一方面也反映了纯形式美在中国古代文人心目中的地位:“格律声色”首先要成为“神理气味”的合适表现,然后才能讲究自身的美,易言之,在中国古人心目中,理想的形式美是“合目的形式美”与“纯形式美”的统一(“格律声色” 自身既美,又因合适地表现了 “神理气味” 而美) 。汉字由形、音、义三要素构成。汉字的字形构成文学的视觉美;字音构成文学的听觉美;字义构成文学的想象美(语感美、直觉意象美) 。文字是记录

6、概念的符号,是文学作品用以状物达意的媒介。因此,在文学作品中,文字形体的美丑对于读者本来无关紧要。但在中国古代,情况就不同了。首先,汉字是表意文字,不同于表音文字,因而具有相当的图案性,正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所指出:“文,错画也,象交文。 ”其次,在古文字或者说繁体字中,文字作为“错画”之“象” ,有的笔画繁多,有的笔画简少,加之古代文学作品多用毛笔书写,与书法结合得很紧,字体视觉的美丑问题就显得相当突出。有鉴于此,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特辟炼字篇,对字体的视觉美作出了可以说空前绝后的论述。刘勰在该篇中提出“缀字属篇”的四项原则:“ 一避诡异,二省联边,三权重出,四调单复。 ”“诡异者,字体瑰怪者也。

7、 ”“避诡异”即避用“ 字体瑰怪”的字。因为“一字诡异”, “群句震惊”;“两字诡异,大疵美篇” ;如果用的诡异字更多,就更不可观了,所谓“况乃过此,其可观乎?”字体瑰怪的字因为多数人不认识,用在句子中会滞碍人们对全句意思的理解,因而人们一看到它就到头疼,所谓“三人弗识,则将成字妖矣。 ”“联边者,半字同文者也。 ”“省联边”即省略同一偏旁的字。古代作品是竖写的,同一偏旁的字往往意义相近,连用过多,就会给人雷同感。所以刘勰主张,如果非用不可,可连用三个,三个以上,他就不以为然了:“如获不免,可至三接,三接之外,其字林乎?”字林是晋吕忱的一部字书,按偏旁部首分类排列。刘勰认为,连用三个以上同偏旁

8、的字就成字典的文字排列了,那样不美。 “三接之外”,如曹子建杂诗 “绮缟何缤纷”,五字而联四边;陆士衡日出东南隅行 “鹬姵结瑶璠”,五字而联边者四,如果我们设想一下竖写的格式,就会认识到刘勰的批评是很中肯的,正如黄叔琳所说:“宜有字林 之讥也。 ”诗歌如此,而汉赋则以字书为赋, “更有十接二十接不止者”(黄叔琳) , “所谓 字必鱼贯也”(范文澜文心雕龙注 ) ,因其雷同对视觉美造成的影响则更甚。“重出者,同字相犯者也。 ”“权重出”即权衡使用相同的字。这既包括字音而言,也包括字形而言。以字形计,同篇作品中使用了相同的字,就会在视觉上给人一种雷同感,所以刘勰说:“善为文者,富于万篇,贫于一字,

9、一字非少,相避为难也。 ”他是倾向同字“相避”的,但同时他也指出:“若两字俱要,则宁在相犯。 ”如果为了准确地达意起见非使用同一个字不可,则“宁在相犯” ,纯形式美是要讲究的,但不应为了追求纯形式美而丧失合目的形式美,纯形式美必须服从合目的形式美的需要。“单复者,字形肥瘠者也。 ”“调单复”即把笔画多与笔画少的字交错地调配开来:“善酌字者,参伍单复。 ”这也是出于纯形式美方面的考虑:“瘠字累句,则纤疏而行劣;肥字积文,则黯黕而篇暗。 ”笔画少的字连用一起,则看上去很稀疏,不好看(“行劣”) ;笔画多的字充斥文中,则看上去黑压压一片,也不好看。只有“参伍单复”,才能黑白相间,疏密有致“磊落如珠”

10、,给人带来视觉愉快。汉字的音节由声、韵、调构成。由字音构成的听觉美,具体体现在声、韵、调三方面。中国古代对声、韵美的规律的认识曾走过了一段正、反、合的过程。我们知道,音节间的声母相同,为双声,韵母相同,为叠韵。音节的双声、叠韵关系,使汉语言本来就具有一种声韵的协调美。先秦时期,人们对日常语言中这种声韵的协调美开始有所觉察,所以纷纷在诗歌中加以追求。 诗经 、 楚辞中运用了大量的双声、叠韵字,就是其表现。如双声连绵词:参差(关睢) 、踟蹰(静女) 、栗烈(七月) 、觱发(七月) 、缤纷(离骚) 、侘傺(哀郢) 、容与(哀郢) 、憔悴(渔父) 、突梯(卜居) 、滑稽(卜居) ;叠韵连绵词:窈窕(关

11、睢) 、虺聩(卷耳) 、窈纠(月出) 、忧受(月出) 、夭绍(月出) 、顑颔(离骚) 、须臾(哀郢) 、婵媛(哀郢) ;叠韵兼双声的连绵词:辗转(关睢) ;双声的同义词:玄黄(卷耳)、说怿(静女) 、洒埽(东山) 、颃羁(离骚) ;叠韵的同义词:涕泗(泽波) 、经营(何草不黄) 、贪婪(离骚) 、刚强(国殇) ;等等。从这些实例来看,先秦诗歌中使用的双声、叠韵字,大多是连绵词,它不是诗人的创造,而是诗人对自然口语中声韵的音节美的巧妙移用。同时它也启示我们,这时期人们对双声、叠韵美虽然有所觉察,但对其美之为美的奥秘尚缺乏明确的认识。或者说,他们尚不明白声、韵的协调正是在与不协调的声、韵的组合中才

12、得以显示出来。这是历史发展的“正”阶段。汉赋“ 受命于 诗人,拓宇于楚辞 ”(文心雕龙诠赋 ) ,在双声、叠韵字的使用方面也虔诚地继承了诗经 、 楚辞的美学追求,但由于不明白协调美只有在与不协调的组合中才能凸现出来,因而对这种美学追求作了不适当的发展。钱大昕指出:“汉代赋家好用双声叠韵,如沘浡滵汩 , 逼侧泌栉,蜚纤垂髯 , 翕呷萃蔡, 纡徐委蛇之等,连篇累牍,读者聱牙。 ”(4) 汉赋开创的这种连用多个双声字、叠韵字的风气也影响到后代诗歌创作,如梁武帝诗“后牖有朽柳”,刘孝绰“梁王长康强” ,沈休文“ 偏眠船舷边 ”,庾肩吾“载碓每得埭”,王融“园蘅炫红花,湖荇晔黄华”(5) ,温飞卿“ 废

13、砌翳薜荔,枯湖无菰蒲” (题贺知章故居 ) ,高季迪“筵前怜婵娟,醉媚睡翠被。精兵惊升城,弃避愧坠泪(吴宫词 ) ,连篇累句,单调无变化,读来拗口,听来乏味。这是历史发展的“反”阶段。如果说在“ 正 ”阶段人们虽然不知美之为美,但由于把自然口语中的双声、叠韵词移用到诗歌中来而使诗歌不失声韵的协调之美的话,那么在“反”阶段,人们因不知美之为美而在文句中片面堆砌双声字、叠韵字,从而造成了诘屈聱牙的弊病,伤害了语言的声韵美。历史的“合”阶段是从南朝刘勰、沈约、周颙等人开始的。沈、周创“八病” 之说,其中, “旁纽”指“一联有两字叠韵”, “正纽”指“一联有两字双声”(6) 。何以诗经 、 楚辞中普遍

14、使用的双声、叠韵到了“永明体”中成为诗歌创作的大忌呢?当我们了解了当时诗赋运用双声、叠韵的特殊情况后,自会理解个中奥秘。钱大昕说:“汉代赋家好用双声叠韵连篇累牍,读者聱牙,故沈、周矫其失”(7) 以“正纽” 、 “旁纽”为所忌之“病”,正是为了矫正当时诗赋创作中堆砌双声、叠韵字的弊病,不过它矫枉过正了。双声、叠韵用得恰好,还是有美的。刘勰的意见是比较折中的。 文心雕声律中指出: “双声隔字而每舛,叠韵杂句而必睽。 ”意即,一句之内如果杂用双声、叠韵的字很多,读起来就必然不能顺口, (8) 听起来就必然不能悦耳。他既不主张堆砌双声、叠韵字,又不主张废除双声、叠韵字,而主张“辘轳交往,逆鳞相比”,

15、交错开来使用。刘勰此论,给后世有灵性的作家一道神启,使后世双声、叠韵字的使用方面出现了新的气象。即作者自觉运用双声、叠韵字以追求语言声韵的协调美,但一般不使连用的双声、叠韵字超过两个。应当说,杜甫是深得此中三昧的。 秋兴:“信宿渔人还泛泛,清秋燕子故飞飞。 ”信宿、清秋,双声对双声;泛泛,飞飞,双声叠韵对双声叠韵。 咏怀古迹:“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 ”怅望,萧条,叠韵对叠韵。 咏怀古迹:“支离东北风尘际,漂泊西南大地间。 ”支离叠韵,漂泊双声,这是叠韵对双声。正如赵翼指出:“杜诗于此等处最严。 ”(9) 这样,在同句中,双声叠韵字与非双声叠韵字交错在一起,在一联两句中,不同的双声、

16、叠韵字相对,声韵的协调与不协调的交错组成了和谐的音响美。和谐既非同,也非异,而是寓变化于统一。清代刘熙载从理论上概括、揭示了这一形式美规律:“词句中用双声、叠韵之字,自两字之外,不可多用。 ”(10) 根据古代文学创作实际存在的问题,他还指出:“惟犯叠韵者少,犯双声者多。盖同一双声,而开口、齐齿、合口、撮口呼法不同,便易忘其为双声也。解人正须于不同而同者,去其隐疾。且不惟双声也,凡喉、舌、齿、牙、唇五音,俱忌单从一音连下多字。 ”(11) 古诗的押韵之法,实际上也体现了寓变化于整一的美学追求。诗歌讲究音乐美,故要求每句句末的字押同一韵部的韵。但句句押韵,又会产生单调感,故后来的律诗乃至一般的古体诗至多第一、二句连用韵,此后就必须隔句用韵。顾炎武古诗用韵之法曰:“古诗用韵之法,大约有三:首句、次句连用韵,隔第三句而于第四句用韵者, 关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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