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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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近几年来,县直机关党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重点,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党章、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县直机关的实际,就下一步机关党的建设的要求,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组织建设(一)组织设置1.机关党总支的设置。机关党员

2、 50 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 50 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2.机关党支部的设置。机关正式党员超过 3 人不足 502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都应成立党的支部。党员 7 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二)任期时限机关党总支每届任期 3 年;机关党的支部及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 年。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三)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置的基本原则1.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委员,只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2 支

3、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5 人,最多不超过 7 人,其中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7 人,最多不超过 9 人,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四) 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机关党总支、支部任期届满之后,要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事宜。对召开会议的时间、议程、委员职数、书记副书记的设置,同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 XXX 党员大会的请示,报上级党3组织审批。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总支、支部书记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书

4、记由分管党务的负责人兼任,可吸收政工科(股)长任组织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员的百分之二十。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时,被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得票不到半数或得票刚为一半,都不能当选。党员大会结束后,要将会议议程、时间、内容、候选人得票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作出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使

5、党内选举能够充分体现多数选举人的意志。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党员由于种种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会4参加选举。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 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 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刑拘或服刑的;4. 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 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照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总

6、支、支部委员会因工作调出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支部工作正常进行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一般说,增补委员须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制度建设为了使党的活动能经常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总支、支部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这是5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各地的经验,基层党组织一般要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1. 会议制度;2. “三会一课” 制度;3.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4. 民主生活会制度;5. 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树优制度;6.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7.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8. 党内监督制度;9. 发展党员计划、公示制度;10. 党员联系群众

7、制度;11. 请示报告制度;12. 党员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日)制度;13.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总支、支部应建立哪些制度,要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补充或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制度建立以后,必须认真坚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检查。6根据平时的工作需要,重点同大家一起探讨以下几个制度:(一)“三会一 课” 制度“三会一课 ”制度是党支部的基本制度之一。 “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 “一课”指的是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 是健全党的 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凝

8、聚力,具有重要作用。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总支、支部委员会召集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会议由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副书记或委员主持。会议的程序:一是主持人要报告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缺席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二是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的议程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7三是要做好会议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等

9、。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第一,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第二,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第三,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第四,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第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第六,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2总支或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能

10、到会委员不能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基本程序:一是做好会议准备。做好材料的准备;会前向委员通报情况;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内容。8二是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三是集体讨论。四是形成决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议或决定。五是对决定的事项作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六是归档。把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后归档备查。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的学习;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对党员的奖惩意见;讨论提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讨论推荐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意见。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

11、织,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4.党课。一般一至两个月一次。主要内容是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党的重大决策、重大决定和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形式和任务等。可吸9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二)请示报告制度机关党总支、支部每年至少两次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也可以使综合性的。报告的内容一般是: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及委员候选人人选情况,选举结果,发展

12、党员,负责人和办公机构变动,创新性工作,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专项工作。(三)党员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日)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县直机关确定每月 5 日为党员集中学习日,每周要有半天的党员活动时间。对每次学习(活动)要做好记录。(四)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每月应按时、按标准自觉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总支、党支部应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或机关工委10缴纳一次党费。各支部要使用好党费工作手册。新接收的预备

13、党员,自党员大会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向党组织交纳党费。2.党费应由专人管理,专立账目,定期公布。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工作)(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依照“坚持 标准,保证质量,改善 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二)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各总支、支部年底要制定下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指导性的。因此,在实

14、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既不应机械执行,一个不可超过;也不能不顾计划,降低质量,盲目发展。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虽已列入发展计划,若尚未培养成11熟,也不要急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虽没有列入发展计划,当经过教育和考察,证明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以发展。一般情况下,没有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建立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书面申请)的人,可被称为“申 请 入党人 ”;经过 党小组(团组织)推荐,同 时要经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经过 7-15 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支

15、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公示的有关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表,签署意见后,存入被公示人的入党档案。党支部一般应指定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列出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培养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党的后备力量,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党支部要通过加强12自身建设,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吸引力,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

16、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被列入当年发展对象的同志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发展对象” 培训 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了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集中培训一般由基层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时间 5-7 天(或不少于 40 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集中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组织进行综合考试。要把学习成绩培训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的手续。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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