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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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更多相关文档免费下载请登录: http:/-中文 word 文档库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函件教务处200647 号本文档由【 中文 word 文档库 】 提供,转载分发敬请保留本信息;中文 word 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范文、教育、学习、政策、报告和经济类 word 文档。word 文档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课程重修的补充规定课程重修制度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合理使用和调配教学资源,完善课程重修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过程,特制订本补充规定。一、重修对象1、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可重修不合格课程;2、因考核违纪而被取消课程考核成绩者,可重修取消考试成绩的课程;3、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2.0 者,可

2、重修课程绩点低于 2.0 的课程。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参加相关课程重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不允许重修。二、重修方式及要求1学生提出申请,经开课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备案;2重修必须参加选课,授课、考核要求和正常选课的学生完全相同(课程上课和考核时间发生冲突的学生不能选课,不能参加重修) ;3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 10 学分且最多不能超过 5 门课程,其他学期申请重修的课程学分不得超过 6 学分且最多不能超过 3 门课程;4学生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在规定修业范围内重修次数不限,合格为止;三、重修考试及成绩记载1重修考试不单独命题,参加所重修的课程正常考核;2重修考试合格者,在成绩单中保留原成绩及重修成绩。在毕业时最终成绩单只记载最高成绩。四、对于不符合重修要求的学生禁止重修,学校对不执行本规定者进行严肃处理。五、原有文件与本管理办法有冲突的条款,按本管理办法执行。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http:/更多相关文档免费下载请登录: http:/-中文 word 文档库教务处2006 年 12 月 25 日 文字责任人:王松 签发人:邹雪辉本文档由【 中文 word 文档库 】 提供,转载分发敬请保留本信息;中文 word 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范文、教育、学习、政策、报告和经济类 word 文档。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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